关于遴选宿松县2022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主体的公告
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 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数字农业工厂建设主体1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为对象,在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流通营销、技术服务等环节,开展北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装备应用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同等条件下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实现规模经营。主体经济效益较好,生产经营场地具有一定规模。
2、数字化应用水平高。建有数字化设施设备、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管理与产品可追溯系统等,利用数字化设施设备对环境、生长过程进行控制,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生产管理、加工、流通营销等环节实现监测预警、质量可追溯、产销一体的闭环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模式。
3、效益明显。通过系统集成和数字化应用,明显提升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水、肥、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明显降低,劳动生产率、单位面积产量有明显提升,具有较好节本增效、促进增收和示范带动作用。
4、经营主体近3年来在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诚信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法人无不良社会征信和违法犯罪记录。
三、遴选程序
1、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有建设意向的经营主体填写《宿松县2022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申报表》,携带主体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主体公章),于6月3日18:00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条件,采取专家评审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拟建设主体名单。
3、公示。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提交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建设主体。
四、补助标准
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要求并通过验收后,对数字化建设设施和采购设备进行20万元资金补助。
附件:宿松县2022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申报表
联系人:周进华 联系电话:0556-7816610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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