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女人 发表于 2022-9-2 10:46

货车司机用毛巾遮挡车牌,被交警“逮到”依法处理

    8月31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查处了一起用毛巾遮挡大货车号牌行为,驾驶人受到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交通违法记9分。

      是日11时48分许,交警三中队会同交通部门执法人员在S249亭子岭路段对过往大货车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提示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前牌照被一个蓝色毛巾完全遮挡着,无法看清号牌。执勤民警立即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并暂扣车辆对驾驶人进行询问。该车驾驶人刘某丰支支吾吾对遮挡号牌的原因不能自圆其说,但对遮挡皖AE304*号牌行为无异议。经检查,车辆查获时无超载行为。执勤民警遂作出了上述处罚。
   交警提示: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必须按规定悬挂,保持清晰,任何遮挡行为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遮挡号牌形式来逃避“电子警察”拍摄的行为就是“掩耳盗铃”,逃脱不了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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