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经营权征招公告
中国福利彩票是由国家财政部、民政部批准,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统一发行销售,向社会筹集福利资金,兴办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福利事业和帮助有困难的人。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关心重视下,县福彩中心始终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努力塑造福利彩票的品牌形象,使得我县福彩事业取得了稳步发展。为进一步拓展福利彩票发行渠道,促进福彩市场稳步发展,经相关部门批准,我县将在园林步行街设置福利彩票销售亭,销售亭经营权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招、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现就有关征招申报事项公告如下:一、销售亭设置地点及数量承楚时代广场发到家超市门口1个。二、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前。三、申报条件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单位是指在我县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二)个人申请者是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热爱福彩和公益事业,有经营能力、有事业心,且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我县的自然人。四、申报流程(一)自征招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前,申请者以信件邮寄、快递及当面提交等形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到县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逾期恕不受理。(二)申请者须提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缴纳方式。1转账存入。户名:宿松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站。账号:20000299469710300000018。开户行:农商行人民路支行(需注明为:即开票销售亭押金)。2.现金缴纳:到宿松县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进行缴纳。以第一个缴纳到位的业主优先获得承租权。(三)由县福利彩票中心会同县民政局相关科室组成审核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县福彩中心组织被录取申请人参加培训会。(五)销售亭标准为3.0*3.0*2.9(M),由县福彩中心统一制作安装,产权归宿松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站所有。(六)销售亭验收通过、获得承租权者须与宿松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站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县福彩中心根据其销售业绩决定是否续签。五、申报材料(一)登录宿松县宿松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宿松县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租赁经营申请登记表》,或直接到县民政局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站领取,填写基本情况。(二)申请者身份证明1、单位申请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如委托经办,须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授权书、法人代表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个人申请须提供所在地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3、非当地户籍的公民,需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在当地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三)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5年内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在签订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否则不予录取)。六、具体事项(一)基本代销费为销售额的8%。(二)按月完成制定的销售任务4万元每月。(三)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在合同期满后无违约的情况下如数退还。(四)具体承租事项按照承租协议为主。七、其它事项(一)宿松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站对申请者提交的申报材料信息保密、不外泄或挪作他用,申报材料恕不退回。(二)销售亭接电由经营者自行解决,不得影响市容及交通,电费自行支付。(三)福彩销售亭不得经营其它商品及非福彩批准的其它彩票品种。(四)本征招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宿松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站所有。办公地址:宿松县民政局二楼邮政编码:246500联 系 人:刘建中余华慧联系电话:1805565559917730269395办公室电话:0556-7819810电子邮箱:524066779@qq.com附件:宿松县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租赁经营申请登记表 宿松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站2023年1月28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