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 发表于 2023-2-3 14:01

致全县农民朋友和农资经销商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经销商:春耕在即,为切实维护好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买到放心的农资商品,保障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宿松县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和农资经销商,在购买和销售农资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要选择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农资专营店购买农资。要警惕宣传“陷阱”,不要购买无证经营商和流动商贩的农资,以防上当受骗。二、选购种子要查看审定编号、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种植适应区域等事项。选购农药和化肥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事项。三、购买农资时一定要索取购货发票或其它凭证,注明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及农资的品种、数量、价格并加盖销售单位印章(签名)。所购买农资产品包装、标签等要妥善保存,必要时可以保留一定数量的样品。四、不要购买未经审定、来路不明种子,对“新、奇、特、高抗(病、虫、风)等字眼的种子要理性选择。不购买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相差较大的农资产品,不购买无品种名称、没有标签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购买种子要看是否在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是否适宜在本地种植。五、购买食用菌菌种、蚕种要到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选购。六、各农资经营商(门店),在销售农资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农资经营台账并按规定备案,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为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良好环境。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致全县农民朋友和农资经销商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