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纪委:宿松、太湖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太湖: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汤泉资规所所长鲁学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10月6日晚,鲁学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宋某某宴请。2022年11月,鲁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太湖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原股长高良生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8月、10月,高良生夫妇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李某某安排,先后前往浙江苍南、杭州、舟山等地旅游,旅游费用均由李某某支付。高良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和4月,高良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太湖县晋熙粮油中心站原站长何诗良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发放职工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9年,何诗良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8040元。2018年至2019年,晋熙粮油中心站违规发放职工补助共计15000元,何诗良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何诗良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要求问题。2022年4月,何诗良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宿松: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沈金洪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15年至2022年,沈金洪在担任汇口镇镇长、党委书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合计价值56.19万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沈金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沈金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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