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和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贺兰芳等24人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王婷婷等145人符合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彭荣等54人符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石佳惠等60人符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赵文鑫等2人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556-7826676 0556-7813429
附件:1.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2.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3年5月 29日
附件1:
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幼儿园教师(24人)
贺兰芳宋海勤王慧方佩琦王丽青王婷方敏
余海珊齐英姿梅蕾朱咸玲朱林卉何欢王灿
徐青青余学丽孙张琪邓志文田燕项刘蕾孙海燕
刘金霞曹飘飘周晔瑾
小学教师(145人)
王婷婷蔡文彬胡自明刘金云洪早刘松珍赵青青
张鑫黄玉娥桂泽宏姜文琴刘琦王海蜜廖德馨
刘果昕陈芳王裕慧何琼胜邓志文梅子宜余妃
吴高婷吴朦余彬邓犇吴洛非王春洋张青
杨齐李晴晴夏婉燕金瑶吴丽金苗苗杨春梅
殷洁杨良丽熊海炜唐婷杨枝兰朱雨静洪桃芬
李扬名石雅娟王鸣曹慧齐慧刘童童孙群海
吴桂霞吴刘明吴小燕杨胡敏周荣鑫张洪武贺石欣
朱毛毛石琴项剑林彭亮红孙良妍邓飞吴雨婷
邓焰兰孙琼慧吴佳华朱艳勤李慈慧邓飞扬虞佳慧
余雪芹齐红刘园燕石梦珍王梦萱马富康梅燕
刘丽王桂霞汪亭伍小倩殷全平张春芳朱珍华
张玲贺鸣凤沈玲廖焱谈靖王楼吴艳艳
胡军强孙佳琪刘心雨贺文颖但文娟胡冰燕石玉红
刘琳周慧玲余亿贺凤朱田王玲琳吴玲
张学文叶甜王迟浩王焰张文秀周金菊柴乐
石玉琴邓敏罗志刚吴秀清高媛赵英高慧
陈静汪柳祝佳悦高蟾董馨茹朱繁方瑜
王谷杨敏许杨美余欣梦汪钟慧吴洁吴剑
张丹霞郭维佳刘凌吴聪焦利婷郑林凤周莉
王佳节叶青杨小芳金迎谱邓琴
初级中学教师(54人)
彭荣曹伟娟曾丽陈阳穆小燕陈风吴娟益
张敏慧朱志强吴启义王超越吴轶张钿汪伟
吴迎春王梦琴刘海洋张敬威程亭皖汪慧敏吴闽
罗显兵姚婷陈佳雯汪羽婷桂世康余婷徐良武
何瑜恒石芳石明悦杨成美吴慧张星曹晓燕
赵文慧汪银环黎琴朱必柔祝鸿威胡萌萌朱敏
龚沛石文霞石慧平尹梦洁朱辉高亦欣李江
朱才群孙强刘心丹安源吴文倩
普通高级中学教师(60人)
石佳惠许皖光汪书涵吴翱沈洁胡慧何子豪
张帅陈欢石成浩高娟张睿智江敏王钊
徐林娟吴欣雯詹金香王蓓蓓胡海鹏尹燕欧阳霞
余慧芳梅欢王真吴悠陈杭张弘佳李繁清
吴桃红朱才栋石赛石杨陶涵叶瑛许俊
占燕朱咸妃施文章何玲胡苗苗何宗东高雪
邓伟刘婷曾杨余招凤刘丽娟许王军江子薇
吴摇春李晓夏赵勇朱文静郭婉婷钱淑君潘晓燕
周顺吴斯吴振亚张志伟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人)
赵文鑫汪明
附件2:
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须知:
(一)领取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3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1041号窗口,联系电话:0556-7818001。
(三)注意事项: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单。
2.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应及时送交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由持证人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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