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 发表于 2023-7-11 16:13

宿松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教体发〔2023〕14号),现就做好2023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仍然按照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要求,纳入城区招生的范围和各校招生片区与往年一样,不作调整。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孚玉镇、松兹街道和龙山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基础教育股、行政许可股和监察审计室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教股)。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在摸清底数、严格执行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二、落实招生计划,实现班额控制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确定2023年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班级数为:初中开设61个班,其中实验中学19个、城关初中16个、龙山学校14个、实验中学新城分校12个。小学开设54个班,其中实验小学8个、松兹小学11个(含东区3个)、城关小学7个、龙山学校9个、孚玉中心小学10个(含北区3个)、实验中学新城分校9个。各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凡其他年级出现的大班额,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妥善化解。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全面实行“线上报名,线下校验”的方式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全市统一“学生线上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上传户籍、房产等材料。片区学校导出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一)城区小学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的年龄限制,凡2023年8月31日之前户籍在城区且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其他情况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和《县委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纪要》(松纪要〔2015〕11号)相关要求,继续实行城区各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生与就读小学入学脱钩。各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划片”的招生政策,确保本片区内既有孚玉镇城区户籍(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下同)又有城区法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对仅有孚玉镇城区户籍(不包括挂靠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外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下同)无城区房产或仅有城区法定房产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有城区户籍(未办理房产证)的祖居户、无城区户籍有法定房产并实际居住和无法定房产有城区户籍的先后顺序安排。在各招生学校出现片区内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对于在城区既无合法房产又无户籍的居民适龄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关于合法房产和入住的认定:未办理房产证的自建房以土地证、准建证和入住后缴纳水电发票为依据,政府批准开发的居民小区暂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入住后缴纳水电费发票为依据。原则上不接收未到法定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校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接收201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各校不得因接收不足龄儿童,形成大班额;不得以暂不注册学籍的方式,接受不足龄儿童入学。今年城区小学网上集中报名时间:8月1日—8月5日。8月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皖事通”中安庆市学生线上报名系统(宿松县),上传户口、房产等材料,各校同步进行网上校验。8月6日—8月12日材料验证,今年我县报名系统可进行户籍信息验证、房产验证和不动产权证调用,对可能出现系统无法验证的各校到公安、不动产部门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8月15日前各校公布录取名单。8月20日前,各校完成《2023年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汇总表》填写,并报县教育局审批。
(二)城区初中招生。对既有城区户籍又有城区法定房产(含有土地证、准建证、有缴纳水电发票依据的无房产证城区住宅;合法开发小区购房合同、全额的购房发票、有缴纳水电发票的暂无房产证的商品房);无城区户籍但有法定房产和有城区户籍但无法定房产的祖居户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安排在招生片区的初中学校。城区小学“双无”(既无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毕业生一律到县教育局登记,龙山学校“双无”小学毕业生由龙山学校另行组织登记,由县教育局在城区空余学位中统筹解决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8月1日—8月5日。8月5日前,城区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登录“皖事通”中安庆市学生线上报名系统(宿松县),上传《小学完成证书》和户口、房产等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上交报名学校进行校验。8月6日—8月12日,材料验证,对可能出现系统无法验证的到公安、不动产部门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8月20日前,各校完成《2023年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汇总表》填写,并报县教育局审批。8月22日前,各校下发录取通知书。8月31日前,城区小学“双无”毕业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派位。
(三)有关政策要求1.特殊群体入学。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体基〔2020〕75 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 号)执行。公安系统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 号)执行。以上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材料均需经县人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材料。按照“两为主”和“三个一样”,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记录(6个月以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就读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县教育局登记。宿松商贸城、鼎和广场和新发地等新兴专业市场,经商户子女的入学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专业市场培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松政办秘〔2019〕117号)和县教育局等五部门松教〔2013〕25号文件精神执行,家长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实际持证经营6个月以上)、户口簿和书面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县教育局登记。碧岭实验区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持企业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的发放工资银行流水等材料到县教育局登记。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松办纪〔2013〕23号)执行,龙山学校为招生责任主体。公共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持报名材料到相应学校登记。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登记时间:8月1日—8月5日,登记地点设在松兹小学教学楼一楼。本在外适龄儿童(非在城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七年级的,必须提供城区户口簿和小学完成证书,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7813470)、实验中学(5663987)、实验中学新城分校(3558088)、城关初中(7838360)、龙山学校(5661600)、实验小学(7821865)、松兹小学(8899912)、城关小学(5651708)、孚玉中心小学(5663951)。
来源:松兹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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