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口 发表于 2024-12-15 10:18

宿松县司法局关于律师行政许可初审公示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审查,下列申请事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
一、专职律师申请(1人)    徐正日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
二、公职律师申请(1人)    许兴隆宿松县高岭乡人民政府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24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省司法厅。    监督电话:0556-7821783。
宿松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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