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建桥 发表于 2012-8-15 16:40

非法集资——香墅园(转)


http://www.susong.gov.cn/images/pic_top_778.jpg




关于“宏业公司为何敢如此面对政府和百姓”的回复



发表人:县人社局  发表时间:2012-08-09 16:21:07
信件内容:

陈姚民同志:
你在县长信箱反映的宏业公司拖欠工程款和你们工资欠发一事,我局现就调查核实及处理的情况作说明:县人社局接民工反映金水湾“香墅园”工程拖欠民工工资一事后,多次召集民工用人单位(金水湾“香墅园”工程的承建单位)县五里建司负责人进行协调,其负责人反映:金水湾“香墅园”于2011年底完工,2012年元月竣工验收,因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仅支付71%的工程款,致建司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难以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基此情况,我们一方面严肃要求用人单位五里建司想方设法及时付清欠发的民工工资。另一方面联系宏业开发公司,宏业房产公司反映:与五里建司工程款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香墅园”167户属合作(代建)建房,因代建户对五里建司提出的造价调整和应缴税费存在争议,没有按合作建房协议缴纳工程款,故无力支付余下工程款。
基于此次矛盾的焦点为代建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未支付代建款,继而形成开发商与承建建司、承建公司与民工之间的连环债务,且数额较大。对此,县人社局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民工工资。

宿松县人社局


贺建桥 发表于 2012-8-15 16:54

毛-局-长,您一手策划组建的“安庆宏业炒地皮房产公司”,毛-保-扬总经理经营不善呐。
纸是包不住火的!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孤山脚下 发表于 2012-8-15 19:00

你们的纠纷,害了农民工 该死的一帮贪官,见到把你们打成这样{:5_160:}

孤山脚下 发表于 2012-8-15 19:00

你们的纠纷,害了农民工 该死的一帮贪官,见到把你们打成这样{:5_160:}

我爱家 发表于 2012-8-15 19:04

贺建桥 发表于 2012-8-15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毛-局-长,您一手策划组建的“安庆宏业炒地皮房产公司”,毛-保-扬总经理经营不善呐。
纸是包不住火的!
...

赞成得很

994234378 发表于 2012-8-16 16:25

人社局的回复让百姓无法接受!宏业公司凭什么非要等买房户交钱才支付工程款?这样的话,大街上任何人都可以当开发商了——空手套白狼!咱农民工等得起吗?孩子就要开学了。政府啊政府:你就做一回人民+老百姓的政府吧!!!!!!

1197834081 发表于 2012-8-24 00:24

唉,可怜的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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