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80 发表于 2013-11-29 17:00

继父奸淫宿松未成年继女 情节严重被判处重刑

  世上真有这样的禽兽不如的人,继父多次将未满14周岁的继女奸淫并致其怀孕。近日,被告人巩某某被县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10年下半年,被告人巩某某与被害人吴某(化名,女,1999年5月生)的母亲同居。2012年8月份至2013年1月,巩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吴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趁家中无人或吴某熟睡之际,先后八、九次对吴某实施奸淫。2013年4月,吴某发现怀孕,4月26日被告人巩某某和吴某的母亲带吴在宿松县一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吴某的姐姐知道此事后报警。2013年7月12日,被告人巩某某被宿松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巩某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巩某某用卡脖等手段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且造成被害人怀孕堕胎的严重后果,应在十年以上处刑。被告人龚华山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严惩判决。〈亦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谷口 发表于 2013-11-29 21:33

可耻之极。

陌路相逢 发表于 2013-11-30 11:10

禽兽不如!

发表于 2013-11-30 17:58

道德伦理何在。

爱情海 发表于 2013-11-3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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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不是永远 发表于 2013-12-1 08:27

禽兽

祥瑞房产张志明 发表于 2013-1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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