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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名执业律师,更是一名中共党员。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她秉持良知,仗义执言,捍卫法律尊严;在开展公益活动中,她扶危济困,倾情相助,勇担社会责任。她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守宗旨,勤勉尽责,始终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平凡之举,维护好党的良好形象,传递司法公平正义的力量。她就是安徽松圣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夏耘。
倾注真情执业 诠释为民情怀 夏耘生长在农村,且长期在基层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接触的大多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她深切体会到广大农民的艰辛,如何让这些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力所能及的保护,是她经常在思索和探讨着的问题。
每天,只要夏耘在律师事务所,她的办公桌前总是围着一圈人,有的是特地过来感谢她的,更多的是慕名而来,请她做“代言人”的当事人。对于社会上大量琐碎的简单民事纠纷案件,夏耘不但不嫌麻烦,还总是替当事人着想,乐此不疲地调解,用真情去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去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化干戈为玉帛”。“律师应是法律的传播者、普及者和维护者。”这是夏耘一直践行的法律理念。
2015年12月,70多岁的黄某英与其体弱多病的小儿子石某一起来到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黄某英要求其大儿子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石某要求哥哥返还承包地的租金。接到县法援中心的指派后,夏耘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骑车赶到法援中心,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后,随即与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初步证实了上述情况后,耐心地安慰好当事人。随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老人大儿子的联系方式,并将一篇《若不容父母,何以容天下?》的微信链接转发给他。老人的大儿子既愧疚又感动,主动与夏耘联系,经过反复沟通和交流,最终他将应付的赡养费和弟弟的承包地租金如实兑了现,一起母子、兄弟即将对薄公堂的家庭矛盾纠纷及时成功化解。此案被当地司法部门评为“精品案例”,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更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关注弱势群体 播洒正义阳光
作为一名女律师,夏耘非常重视和专注于婚姻家庭及妇女维权的案件。她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妇女则是这些细胞中的细胞液。我们不能让细胞液无故受损,我们要尽力让损伤的细胞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
2015年9月,身患尿毒症的梅某带着县法援中心的指派函找到夏耘。经了解,2007年,梅某婚后因劳作过度致胎死腹中而患上肾病,导致终生不育。2008年其丈夫抛弃她,先后与婚外异性生育2个子女,而对梅某的疾病全然不顾。2015年,梅某的公公还将梅某的低保补助领走,梅某无奈之下决定起诉离婚,要求丈夫一次性支付精神抚慰金和生活帮助费共计70万元。
夏耘认真分析了梅某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认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对她而言不是关键,即使离婚,也不一定能获得她本该获得的生活帮助费。于是,建议梅某起诉其丈夫支付扶养费更为重要。经再三析法说理,梅某同意了夏耘的意见,庭审中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梅某的诉求。同时,夏耘还多次到梅某所在的村里,会同村干部一起做梅某公公的工作,最终梅某的公公将低保补助全额退还给了梅某。
热心公益事业 彰显党员初心
执业过程中,夏耘积极参与宿松县法援助中心、宿松县妇联、宿松县残联等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近几年来,她共承办代书、代理援助案件400余件,办结率达100%。作为宿松县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她为179名妇女的维权案件提供了热情、耐心、周到的法律服务。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夏耘还挤出时间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早年间就已加入宿松县义工协会,及时把爱心送给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2011年以来,夏耘律师先后在宿松县义工协会中担任过理事、助学部长、宣传部长、秘书长、监事长等职务。她以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同学、朋友,让12名贫困生得到有效资助。而她自己向来生活简朴,独自抚养因病不幸去世的弟弟的两个孩子,母亲因脑梗2次出血,瘫痪在床3年,也一直是她和丈夫长期悉心照料,生活负担十分沉重,日子过得非常艰辛。即便如此,她还是坚持独立资助了一名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学生。在夏耘的感召和影响下,宿松县很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也纷纷加入义工协会,积极参与各种爱心公益活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夏耘先后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争先创优”先进个人,被宿松县委组织部评为“十佳优质服务标兵”,被宿松县司法局评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作为全市唯一律师代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8年第2季度“宿松好人”。
“我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其次才是律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只要我们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公平正义,把党的教导记在心中,把社会责任扛在肩上,不畏艰难,不惧邪恶,认真履责,就会得到人们的尊重、社会的肯定。”夏耘对自己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充满信心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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