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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宿松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和要求,把扫黑除恶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始终坚持提升政治站位、统筹推进部署、整合资源力量、逐案攻坚突破,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截至目前,共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和集团9个,抓获团伙成员81人,其中刑事拘留69人,逮捕53人,起诉7件56人;判决九类公开性案件35件75人,其中生效判决九类公开性案件33件65人;杨某、付某涉黑案件28人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一聚焦递进部署,强化组织保障
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坚持高位推动,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方向、有任务、有责任、有标准。
一是努力做到部署到位。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凌勇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同时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案件,召集县局各警种各部门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明确专项斗争任务,强化专项斗争责任,要求全县公安机关把专项斗争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中,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不断掀起浓厚的斗争氛围。
二是努力做到保障到位。在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的基础上,从全局范围内抽调二十名民警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做到专人专岗专责。同时,加大保障力度,配齐办公办案设备,全力保障工作开展。
三是努力做到责任到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推进。明确全县各派出所“一把手”是辖区黑恶线索摸排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刑侦部门“一把手”是涉黑涉恶案件侦办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努力做到督导到位。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凌勇多次率队深入基层对重点案件侦办、线索核查和消除战果盲区等工作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每到一处,凌勇对扫黑除恶工作都作出强调:要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克难,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强力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警务督察部门将专项斗争列为全局重点工作,跟踪督导考评。
二聚焦重点案件,强化专案攻坚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全力提升打击效能、确保办案质量。
一是深度摸排线索。明确派出所摸排线索的主体责任,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滚动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增加数量、提升质量,保证专项斗争可持续推进。
二是逐条核查线索。对目前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要求刑侦部门逐条深入核查,严格确保质量,做到“两个不放过”,即:线索核查不结不放过;问题核查不透不放过,确保年底前全部核查“清零”。
三是实行合成作战。依托建立的扫黑除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凝聚警种资源,全面查清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事实。在收网阶段,组织全局精干力量,统一抓捕、统一讯问。对涉案在逃人员,成立专班,全力缉捕。
四是强化统筹协调。对侦办的黑恶案件,主动协调检察院和法院提前介入,严密证据链条,压缩办案周期。对当前刑侦部门侦办的2起涉恶集团案件,专门从法制部门抽调民警,实行跟班指导,并帮助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案件顺利诉讼。
三聚焦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统筹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有效占领舆论和宣传阵地,全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宣传格局。
一是采取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相结合。对内,面向全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组织发动全警上下倾力投入。对外,向全社会公布线索举报电话,有奖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在县电视台《法治宿松》开辟“扫黑除恶在行动”专栏,固定时段宣传战果;广泛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和交通诱导提示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口号;依靠党委政府,加强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发动群众,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二是采取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用好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介开展广泛宣传,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手段,创建网络举报平台和宣传平台,深入利用今日宿松、平安宿松、宿松警方、本地头条等微信公众账号、宿松公安在线微博等新媒介,全力提升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是采取普遍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针对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场矿、进社区、进村组活动,并适时公开曝光一批黑恶典型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氛围和声势。(来源:安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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