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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蓝天救援队是一支反应迅速、技术精湛、装备完善、纪律严明的民间公益救援组织;恪守人道主义救援的原则,积极参与山野、水域、户外及灾场救援,是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各项救援行动的可信赖的民间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灾害救援等其他社会公益救援行动,积极与国内外公益救援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成为蓝天救援队正式队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考察对象——学员——预备队员——正式队员。
1、考察对象的确定:年满18周岁,有自主行为能力,在能保障自身日常工作及生活的前提下,自愿参与社会救援等志愿公益服务,认可本队《章程》;愿意主动转发宿松蓝天救援队发布的任务及宣导信息,关注“宿松志愿者联合会”微信公众号“ZHIYUANSUSONG”或者加18175306789微信好友,备注申请加入宿松蓝天救援队志愿者,并提交个人资料;提交书面《申请书》并签署相关文件,经审查符合章程条件的,可以确定为考察对象。
2、学员的确定:考察对象经队长(或副队长)约谈,个人资料审核完毕,认为符合条件的,经约谈人在《申请书》签署同意之日,确定为学员,同时进入“宿松蓝天救援队群”,接收宿松蓝天救援队发布的救援任务信息,接受内部培训(体能训练、水域培训、绳索培训、潜水培训、各类机械技能的操作培训等)。
3、预备队员的确定:自确定为学员之日起3个月内,本人所获工时超过该3个月内全队组织的培训类、出勤类活动满勤工时20%的,并且熟练掌握救援队规定的对应基础救援技能,经队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进阶为预备队员。
4、正式队员的确定:经前期考察,具备沉着应变心理素质,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敬业的团队合作精神,自确定为预备队员之日起3个月内,本人所获工时超过该3个月内全队组织的培训类、出勤类活动满勤工时20%的,并通过至少一项专业技能考核的,经队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进阶为正式队员。
(1)成为正式队员后,即配发统一队服,但需自费完善个人基础装备(黑色作战鞋、救援腰带等);
(2)监督队内工作并及时提出建议,具备PPE装备(个人装备)要求,可以保证参加日常训练和救援;
(3)熟练掌握规定救援技能(体能标准、心肺复苏、包扎、简易担架制作运用、操艇及老仔钩操作);
(4)训练计时:考核期内训练任务时长的20%;
(5)服务计时:考核期内出勤任务时长的20%+对队伍作出突出贡献;
5、《章程》对特殊人才引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降阶规则
1、未通过队长或副队长约谈的,不得列为学员。
2、被确定为学员三个月内,本人所获工时未达到该三个月内全队组织的培训类、出勤类活动满勤工时15%的,经队委会讨论决定之日起,不再作为学员培养,并予以通告。
3、被确定为预备队员三个月内,本人所获工时未达到该三个月内全队组织的培训类、出勤类活动满勤工时15%的,自动降阶为学员,并予以通告。从降阶之日起,三个月内,所获工时超过该3个月内全队组织的培训类、出勤类活动满勤工时20%的,重新考核后,恢复预备队员身份。反之则降级为学员。
4、被确定为正式队员三个月内,本人所获工时未达到该三个月内全队组织的培训类、出勤类活动满勤工时15%、未能熟练掌握救援队规定的对应基础救援技能,经队委会讨论,自决定之日起,降阶为预备队员,并予以通告。从降阶之日起,三个月内,所获工时超过该3个月内全队组织的培训类、出勤类活动满勤工时20%的,重新考核后,恢复正式队员身份。反之则降级为学员。
三、取消资格或除名的规则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对救援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队员,由队委会予以直接除名,并由装备管理人员收回全部救援队标志及装备。
2、违反《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队员,视情节轻重,由队委会决定予以逐级降阶直至取消资格或除名。
四、例外
1、对于因伤病或者其他原因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队内活动的,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需请假期限)并提交资料,自队委会决定之日起,可以暂不参加队内活动,但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2、总指挥不参与考核。
3、《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主动退队
主动退队的,应当提交书面退队申请,队委会尊重其个人意愿,发出退队公告并收回全部救援队标志及装备。
六、本规则经2019年3月30日队委会讨论通过,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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