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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做好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教体发〔2019〕8号)和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孚玉镇和东北新城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教育股、行政许可股和监察室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总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在摸清底数、严格标准、加大政策宣传的基础上,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责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期入学。
二、落实招生计划,实现班额控制
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确定2019年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班级数为:初中开设48个班,其中实验中学17个、城关初中14个、龙山学校10个、实验中学新城分校7个。小学开设45个班,其中实验小学8个、松兹小学8个(含东区3个)、城关小学9个、龙山学校9个、孚玉中心小学本部3个、实验中学新城分校8个。各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起始年级56人以上的大班额。凡其他年级出现的大班额,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妥善化解。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责任落实
因省教育厅开发了“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ahrx.ahjgl.gov.cn)”,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线下报名预审、网上登记校验”的办法。
(一)城区小学招生
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和《县委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纪要》(松纪要〔2015〕11号)相关要求,继续实行城区各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生与就读小学入学脱钩。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划片”的政策,确保本片区内既有孚玉镇城区户籍(2019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下同)又有城区法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就学;对仅有孚玉镇城区户籍(不包括挂靠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外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无城区房产或仅有城区法定房产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有城区户籍(未办理房产证)的祖居户、无城区户籍有法定房产并实际居住和无法定房产有城区户籍的先后顺序安排。在各招生学校出现片区内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对于在城区既无合法房产又无户籍的居民适龄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关于合法房产和入住的认定:未办理房产证的自建房以土地证、准建证和入住后缴纳水电发票为依据,政府批准开发的居民小区暂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入住后缴纳水电费发票为依据。严格执行招生的年龄限制,凡2019年8月31日之前户籍在城区且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在城区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各校不得以暂不注册学籍的方式,接受不足龄儿童入学。
今年起,弹山小学作为松兹小学东区,招收小学起始年级。凡松兹小学招生片区的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不足龄儿童,一律安排在松兹小学东区就读。其他片区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不足龄儿童也可安排在松兹小学东区就读。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从8月8日开始,集中报名时间:8月8日—8月15日。8月1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片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8月16日—8月23日,各校到公安、不动产部门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并同步进行网上校验;8月23日—8月25日,各校公布并公示预录取名单;8月26日前,各校完成《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表》填写,并报县教育局审批;8月27日前,各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二)城区初中招生
按照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精神,对既有城区户籍又有城区法定房产(含有土地证、准建证、有缴纳水电发票依据的无房产证城区住宅;合法开发小区购房合同、全额的购房发票、有缴纳水电发票的暂无房产证的商品房);无城区户籍但有法定房产和有城区户籍但无法定房产的祖居户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安排在招生片区的初中学校。城区小学“双无”(既无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毕业生可在城区空余学位中统筹解决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8月8日—8月15日,城区小学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和《小学完成证书》到所属片区学校集中登记并由监护人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其中“双无”毕业生到县教育局登记并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登记地点:松兹小学教学楼阶梯教室。8月16日—8月23日,城区各初中到公安、不动产部门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并同步完成网上校验。8月25日前,各校完成《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表》填写,并报县教育局审批。8月26日前,各校下发录取通知书。8月31日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城区小学“双无”毕业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派位。
(三)有关政策要求
1.特殊群体入学。按照“两为主”和“三个一样”,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记录(6个月以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就读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宿松商贸城经商户子女入学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宿松商贸城市场培育进程的若干意见》(松政〔2013〕2号)和县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松教〔2013〕25号文件精神执行,家长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实际持证经营6个月以上)、户口簿和书面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上述两类人员子女入学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教育股发函到学位空余学校,相关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松办纪〔2013〕23号)执行,龙山学校为招生责任主体,龙山学校的空余学位纳入县教育局派位。碧岭实验区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可比照龙山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在城关初中就读。本在外适龄儿童(非在城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七年级的,必须提供孚玉镇城区户口簿和小学完成证书,于8月8日—8月15日前到所属片区学校集中登记,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手续。
2.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学生。城区和存在大班额的乡镇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
3.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认真做好审查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招生腐败行为;要严格做好班额控制,进一步执行“零择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新学期开学初,县教育局将组成专班对各校招生情况及班额、分班情况进行核查。凡学校违背招生政策私自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根据县监察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松教〔2018〕7号)规定,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凡利用假房产证、假户口簿等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人员,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7813470)、实验中学(7820692)、实验中学新城分校(15855669896)、城关初中(7838360)、龙山学校(5661600)、实验小学(7821865)、松兹小学(8899912)、城关小学(5665825)、孚玉中心小学(7832291)。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7813433、7813470)
附件:1.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2.城区初中和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宿松县教育局
2019年8月7日
02 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区划分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精神,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继续按照2016年公布的方案执行。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一、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一)实验中学新城分校小学部
①白洋河以西,将军山路以南,鲤鱼山分水岭以北,复兴路以东、小孤山路以北延龙井路以东。②孚玉东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长宁路以东。③将军山路以北的区域。
(二)实验小学
①龙井路以东,鲤鱼山分水岭以南,长宁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②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老厅街以东,民主路以北。③民主路以南,南门街以东、联盟村(除丰收、菜一、菜二、菜三组)。
(三)松兹小学
①龙井路以东,复兴路南延伸到鲤鱼山脚以西,小孤山路以南,鲤鱼山分水岭以北。②龙井路以西,人民路以北,林园步行街以东,孚玉路以南。③龙井路以西,孚玉路以北,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南。④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南,龙门路以东,孚玉路以北。
(四)城关小学
①林园步行街以西,孚玉路以南,宿松路以东,人民路以北
②宿松路以西,孚玉路以南,龙门路以东,人民路以北。
③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老厅街接南门街以西,联盟村的丰收、菜一、菜二、菜三组、大河村王屋。
(五)孚玉中心小学本部
龙门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山水公园渠道以南。
(六)龙山学校小学部
山水公园渠道以北及经开区。
二、城区初中学区划分
(一)实验中学新城分校初中部
①白洋河以西,孚玉东路和小2019年城区学校新生报名今天正式开始了!
35分钟前 宿松一沙哑 宿松论坛
01 关于做好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教体发〔2019〕8号)和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孚玉镇和东北新城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教育股、行政许可股和监察室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总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在摸清底数、严格标准、加大政策宣传的基础上,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责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期入学。
二、落实招生计划,实现班额控制
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确定2019年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班级数为:初中开设48个班,其中实验中学17个、城关初中14个、龙山学校10个、实验中学新城分校7个。小学开设45个班,其中实验小学8个、松兹小学8个(含东区3个)、城关小学9个、龙山学校9个、孚玉中心小学本部3个、实验中学新城分校8个。各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起始年级56人以上的大班额。凡其他年级出现的大班额,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妥善化解。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责任落实
因省教育厅开发了“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ahrx.ahjgl.gov.cn)”,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线下报名预审、网上登记校验”的办法。
(一)城区小学招生
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和《县委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纪要》(松纪要〔2015〕11号)相关要求,继续实行城区各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生与就读小学入学脱钩。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划片”的政策,确保本片区内既有孚玉镇城区户籍(2019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下同)又有城区法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就学;对仅有孚玉镇城区户籍(不包括挂靠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外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无城区房产或仅有城区法定房产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有城区户籍(未办理房产证)的祖居户、无城区户籍有法定房产并实际居住和无法定房产有城区户籍的先后顺序安排。在各招生学校出现片区内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对于在城区既无合法房产又无户籍的居民适龄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关于合法房产和入住的认定:未办理房产证的自建房以土地证、准建证和入住后缴纳水电发票为依据,政府批准开发的居民小区暂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入住后缴纳水电费发票为依据。严格执行招生的年龄限制,凡2019年8月31日之前户籍在城区且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在城区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各校不得以暂不注册学籍的方式,接受不足龄儿童入学。
今年起,弹山小学作为松兹小学东区,招收小学起始年级。凡松兹小学招生片区的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不足龄儿童,一律安排在松兹小学东区就读。其他片区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不足龄儿童也可安排在松兹小学东区就读。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从8月8日开始,集中报名时间:8月8日—8月15日。8月1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片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8月16日—8月23日,各校到公安、不动产部门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并同步进行网上校验;8月23日—8月25日,各校公布并公示预录取名单;8月26日前,各校完成《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表》填写,并报县教育局审批;8月27日前,各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二)城区初中招生
按照县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公安局、孚玉镇政府等部门《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精神,对既有城区户籍又有城区法定房产(含有土地证、准建证、有缴纳水电发票依据的无房产证城区住宅;合法开发小区购房合同、全额的购房发票、有缴纳水电发票的暂无房产证的商品房);无城区户籍但有法定房产和有城区户籍但无法定房产的祖居户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安排在招生片区的初中学校。城区小学“双无”(既无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毕业生可在城区空余学位中统筹解决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8月8日—8月15日,城区小学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和《小学完成证书》到所属片区学校集中登记并由监护人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其中“双无”毕业生到县教育局登记并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登记地点:松兹小学教学楼阶梯教室。8月16日—8月23日,城区各初中到公安、不动产部门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并同步完成网上校验。8月25日前,各校完成《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表》填写,并报县教育局审批。8月26日前,各校下发录取通知书。8月31日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城区小学“双无”毕业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派位。
(三)有关政策要求
1.特殊群体入学。按照“两为主”和“三个一样”,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记录(6个月以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就读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宿松商贸城经商户子女入学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宿松商贸城市场培育进程的若干意见》(松政〔2013〕2号)和县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松教〔2013〕25号文件精神执行,家长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实际持证经营6个月以上)、户口簿和书面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上述两类人员子女入学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教育股发函到学位空余学校,相关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松办纪〔2013〕23号)执行,龙山学校为招生责任主体,龙山学校的空余学位纳入县教育局派位。碧岭实验区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可比照龙山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在城关初中就读。本在外适龄儿童(非在城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七年级的,必须提供孚玉镇城区户口簿和小学完成证书,于8月8日—8月15日前到所属片区学校集中登记,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手续。
2.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学生。城区和存在大班额的乡镇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
3.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认真做好审查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招生腐败行为;要严格做好班额控制,进一步执行“零择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新学期开学初,县教育局将组成专班对各校招生情况及班额、分班情况进行核查。凡学校违背招生政策私自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根据县监察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松教〔2018〕7号)规定,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凡利用假房产证、假户口簿等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人员,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7813470)、实验中学(7820692)、实验中学新城分校(15855669896)、城关初中(7838360)、龙山学校(5661600)、实验小学(7821865)、松兹小学(8899912)、城关小学(5665825)、孚玉中心小学(7832291)。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7813433、7813470)
附件:1.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2.城区初中和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宿松县教育局
2019年8月7日
02 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区划分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精神,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继续按照2016年公布的方案执行。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一、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一)实验中学新城分校小学部
①白洋河以西,将军山路以南,鲤鱼山分水岭以北,复兴路以东、小孤山路以北延龙井路以东。②孚玉东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长宁路以东。③将军山路以北的区域。
(二)实验小学
①龙井路以东,鲤鱼山分水岭以南,长宁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②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老厅街以东,民主路以北。③民主路以南,南门街以东、联盟村(除丰收、菜一、菜二、菜三组)。
(三)松兹小学
①龙井路以东,复兴路南延伸到鲤鱼山脚以西,小孤山路以南,鲤鱼山分水岭以北。②龙井路以西,人民路以北,林园步行街以东,孚玉路以南。③龙井路以西,孚玉路以北,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南。④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南,龙门路以东,孚玉路以北。
(四)城关小学
①林园步行街以西,孚玉路以南,宿松路以东,人民路以北
②宿松路以西,孚玉路以南,龙门路以东,人民路以北。
③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老厅街接南门街以西,联盟村的丰收、菜一、菜二、菜三组、大河村王屋。
(五)孚玉中心小学本部
龙门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山水公园渠道以南。
(六)龙山学校小学部
山水公园渠道以北及经开区。
二、城区初中学区划分
(一)实验中学新城分校初中部
①白洋河以西,孚玉东路和小孤山路以北,龙湖北路以东。②孚玉中路以北,园林路延钱家山峰以东区域。③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北。
(二)实验中学初中部
①孚玉路以南,园林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白洋河以西。②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黎河西路接黎河南路接七米街至钦圣门以东。③龙井北路以东,小孤山路南,孚玉东路以北,龙湖北路以西。
(三)城关初中
①孚玉路以北,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南延钱家山分水岭以西至园林路。②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南,龙门路以东,孚玉路以北。③孚玉路以南,园林路接仁里街接黎河西路接黎河南路接七米街至钦圣门以西。
(四)龙山学校初中部
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北,龙门路以西,孚玉路以北及经开区(含龙跃村、韩岭村、龙山村)。
来源:宿松EDU孤山路以北,龙湖北路以东。②孚玉中路以北,园林路延钱家山峰以东区域。③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北。
(二)实验中学初中部
①孚玉路以南,园林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白洋河以西。②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黎河西路接黎河南路接七米街至钦圣门以东。③龙井北路以东,小孤山路南,孚玉东路以北,龙湖北路以西。
(三)城关初中
①孚玉路以北,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南延钱家山分水岭以西至园林路。②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南,龙门路以东,孚玉路以北。③孚玉路以南,园林路接仁里街接黎河西路接黎河南路接七米街至钦圣门以西。
(四)龙山学校初中部
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北,龙门路以西,孚玉路以北及经开区(含龙跃村、韩岭村、龙山村)。
来源:宿松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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