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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宿松县平安校园创建“三段两线一网”工作规范》,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经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整治校园周边秩序和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城关小学、松兹小学、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城关初级中学、宿松中学、宿松二中、龙山学校、孚玉中心小学北区、孚玉中心小学南区、实验中学新城分校周边。
二、整治时间:2020年11月15日—2021年6月15日
三、整治内容:县教育、城管、市监、交警等部门,按照“一校一策”原则采取联合执法的模式,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局整治内容:牵头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各中小学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安全责任书》,严禁合租合乘二、三、四轮电动车。
(二)市监局整治内容:严格核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许可情况和经营条件,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开展校园周边石油液化气使用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宣传石油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
(三)城管局整治内容:依法拆除校园周边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面清理堆放的杂物;严查学校200米范围内出店经营、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严查学校周边有安全隐患的门头店招,户外牌匾。
(四)交警大队整治内容:增设、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警示标志标识、标牌标线;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秩序;会同县教育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预防涉及师生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四、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城区校园环境治理工作,举报各类违法行为,提供整治工作中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查处。县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7821120;县交通管理警察大队举报电话:782189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进行媒体曝光。对煽动群众闹事、谩骂、殴打或以暴力威胁、阻碍、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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