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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联赋] 宿松县高岭乡黑洋河熊家大屋“熊氏三杰”及熊氏法学家族与安徽法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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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9 22:50 76823 2

宿+松 发表于 2021-5-15 01:03 |阅读模式

宿+松 1#

2021-5-15 01:03

安徽省宿松县高岭乡黑洋河熊家大屋“熊氏三杰”及熊氏法学家族与安徽法学社
文/周善德



       安徽省宿松县高岭乡黑洋河熊家大屋(现宿松县高岭乡社坛村熊家大屋)位于宿松县城东北方向约25公里处,紧邻太湖县徐桥镇好汉村。
       清末民初,以宿松县高岭乡黑洋河熊家大屋籍官吏、学者熊佐虞之子熊元翰、熊元育、熊元楷、熊元襄及其孙熊材达为代表的熊氏法学家族名动乡邑、蜚声宇内。诸熊皆为著名法学家、法学学者。尤以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为最,是清末民初法学界翘楚、我国著名的现代法学传播者、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奠基人。因其对中国近代法学成长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被誉为“三熊”“熊氏三杰”
       “熊氏三杰”之父熊佐虞,字仲山。清同治年间入读国子监,同治丁卯科(1867年)副贡,候选直隶省(辖境约现河北省、天津市)州通判,诰封中宪大夫,吏部主事加四级。中年辞官归里开设“新园讲社”学馆,训导子侄辈积学成才。著有《熊批史阙》《新园诗古文集》《史评》《读汉书论略》等书。熊佐虞素以饱读苦学闻名乡里,民国十年(1921年)版《宿松县志》载其“经史百家及汉唐以来经世之书,博涉糜遗”,又载其幼年求学时常彻夜读书,废寝忘食,置于棉被中的从家里所携咸豆豉发霉腐烂,忘之不寝几月有余。正是在这种刻苦勤奋、严谨治学的家风熏陶下,才使得熊氏家族英才辈出。
       熊元翰、熊元楷、熊元襄另加安徽凤阳籍熊仕昌(1883-1953年。举人。中国共产党早期情报工作龙潭三杰“后三杰”之首、潜伏胡宗南身边期间与周恩来单线联系、被毛泽东誉为“一个人能顶几个师”、建国后先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中国驻英国代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二部副部长、中国驻墨西哥首任大使、中共中央社会调查部副部长、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的传奇特工熊向晖之父。中共“龙潭前三杰”为李克农、钱壮飞、胡底,“龙潭后三杰”为熊向晖、申健、陈忠经)等人筹措资金,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在京师(即北京)棉花胡同上六条创立安徽法学社,藉以举办学术联谊活动,编辑出版法律书籍,介绍西方法律制度,传播法律知识,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普及工作。安徽法学社创立后十多年间,编辑出版了《京师法律学堂笔记》《熊氏判牍》《熊氏判决》《国际诉讼条约》《约章新编》《检察制度》《京师地方审判厅法曹会判牍汇编(刑事)》《现行法令解释汇编》《现行刑事法规大全》《六法全书》等等大量法律书籍。
       其中,各种法律书目达二十二卷本的《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最负盛名,构成了中国现代法学的“元代码”,堪称法学瑰宝,一直再版至今。该丛书以京师法律学堂教习、日本国著名法学家、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等法学专家在京师法律学堂的授课口授为蓝本,由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参考其他著作,增补资料,融入熊氏心得,逐条解释,悉心编辑整理而成。包括《法学通论》《国法学》《法院编制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民法债权》《破产法》《监狱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经济学》《财政学》等15种、计22册(其中,《经济学》《财政学》为民国元年即1912年再版时增加)。该丛书系统地介绍了西方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制度,在中国第一次完整地输入了西方的法学理论和知识,其中许多内容在当时的中国亘古以来闻所未闻。该丛书一经出版即风行一时、供不应求,几至洛阳纸贵,至民国三年(1914年)即已发行四版(清宣统三年五月呈报,宣统三年六月初二日注册并首版,民国元年九月初三日再版,民国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三版,民国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四版)
       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作为传播先进法律知识的载体在中国近代法学的诞生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传播了西方先进的法律思想,引进了新的法律术语(例如不动产、不当得利、不可抗力、上诉、仲裁、债权、保释、公诉、引渡、抗辩、拘留、教唆、法人、物权、破产、证券、预审、违约金等等),普及了基本的法律理念(例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罪刑法定、律师辩护、公开审判等等),构建了近代法学学科体系,推动了中国近代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成长,是奠定中国近代法学之基础的清末民初三套法学著作和教材之一,是中国最早出版、最完整、最权威的两套现代法学著作和教材之一(另一套为浙江金华籍汪庚年篡《法学汇编——汪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毫无悬念地是中国现代法学当之无愧的开山鼻祖级法学专著。
       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自清宣统三年(1911年)六月首次出版以来,跨越清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历悠悠百年,连绵一个多世纪,其法学地位始终巍然耸立、稳如磐石。安徽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安徽重要历史事件丛书》之《学术百家》,盛赞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风行国内,经久不衰”。这一撼不动的泰山级鸿篇巨制,百年来一直重印不歇、再版不断。近年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华东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出版了多个版本在全国发行,时至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仍灿若星斗、熠熠生辉。
       名震一时的安徽法学社自清宣统元年(1909年)创立,轰轰烈烈十余年,进入二十年代后逐渐沉寂。一个原因是因“熊氏三杰”的同窗、四川长寿籍罗廷辅盗版印刷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并随后诬称法学社不具版权且呈请中华民国内务部及平政院撤销诸熊的著作权而使法学社先后牵扯进两起官司,虽历时数年最终胜诉,但却把法学社折腾得心力交瘁、精疲力竭;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安徽法学社人员先后离京的人事变迁:熊元翰于1919年辞官归里,熊元楷于1922年赴任上海地方检察厅主任检察官,熊元襄1922年赴任安徽省审判厅厅长后又安徽省检察厅厅长更是后来不幸身染沉疴于1924年农历八月二十日英年早逝,而熊仕昌早在1913年即已赴任山东省福山地方审判厅长。京师法学社骨干人物大半离京,逐渐沉寂消声在所难免。
       安徽法学社总共存世十余年。十余年的时间,在历史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眨眼一瞬,然而安徽法学社功不可没、彪炳千秋。安徽法学社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产生了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为传播现代法学知识作出了卓越而又独特的贡献,在中国近代法学史上留下了光辉而又永恒的一页。安徽法学社为后世留下来的无价瑰宝——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百十年来,灼灼其华,历久弥珍,时至今日依然流光溢彩、璀璨夺目。
       熊氏法学家族简介:
       熊元翰(1872-1950年),字砚恒,熊佐虞长子,优廪生。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庚子、辛丑并科江南乡试第282名举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丁未科会试第82名,殿试一等第104名。钦点主事,签分吏部考功司,诰封中宪大夫。后考入京师法律学堂,清宣统三年(1911年)以“优等”成绩毕业(综合成绩74.17分),给副贡出身。历任京师地方审判厅推事、民事二庭庭长。因时局动荡于1919年退居乡里。归里后参与中华民国十年(1921年)版《宿松县志》编篡,任宿松县县志局编修。编著《检察制度》、三卷本《熊氏判牍》,参与编篡《京师法律学堂笔记》。
       熊元育,字谷恒,熊佐虞次子,优附生。居乡里管理田产、庄园,放弃入仕,毕生田园学者。襄赞安徽法学社,参与法学社法学书籍编辑。编著《约章新编》。
       熊元楷(1880-1961年),字矩恒,熊佐虞三子,优廪生。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丁未补行丙午科优贡第17名,丁未科朝考一等第76名,钦用江苏候补知县。后考入京师法律学堂,清宣统三年(1911年)以“最优等”第4名成绩毕业(综合成绩82.37分),给副贡出身。历任江苏吴县第二初级检察厅监督检察官、直隶省第二高等检察分厅检察官、直隶省高等审判厅推事、上海地方检察厅主任检察官兼法官考试监试委员、中华民国司法部行政司科长。著有《宋人如语诗选》,参与编篡《京师法律学堂笔记》等。
       熊元襄(1882-1924年),字燮恒,号师蘧,熊佐虞幼子,优附生。清宣统元年(1909年)己酉科拔贡朝考一等第8名,钦用江苏补用知县。清宣统三年(1911年)以“最优等”第1名成绩毕业于京师法律学堂(综合成绩83.72分),给副贡出身。历任中华民国司法部佥事、中央司法会议议员、司法部民事司第二科主任、司法部刑事司第四科主任兼办第一科事务、司法部刑事司第二科主任、司法部刑事司代理司长(两次)、中华民国驻日本留学生监督处总务主任、司法部刑事司第三科主任、司法部刑事司司长兼甄拔律师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监狱官考试典试委员、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兼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审查员、安徽省审判厅厅长、安徽省检察厅厅长。参与编篡《京师法律学堂笔记》《六法全书》《熊氏判决》《现行刑事法规大全》等。
       熊材达,熊元翰次子。早年毕业于直隶省保定府育德中学,后考入中华民国司法部法官训练所第一届,1930年以“甲等”成绩毕业(综合成绩81.06分)。历任中华民国司法部总务司第一科办事、河北省高等法院三分院推事、中华民国司法部总务司第二科办事兼甄拔律师委员会事务及法规研究委员会事务、隆昌地方法院第二任首席检察官、江北县首席检察官。校对熊元翰所著《检察制度》,襄理安徽法学社事务。


作者注:本文部分内容,谢熊良工先生(熊元襄之孙)提供素材。






宿松县高岭乡熊家大屋.jpg
安徽省宿松县高岭乡社坛村熊家大屋(原宿松县高岭乡黑洋河熊家大屋)




宿松县高岭乡黑洋河.jpg
安徽省宿松县高岭乡黑洋河




京师法律学堂成绩单.jpg
清宣统三年(1911年)京师法律学堂丙班第一学期修业文凭(即成绩单)现存实物




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jpg
第一版(清宣统三年版。即1911年版)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书名字样




京师法律学堂笔记.jpg
第一版(清宣统三年版,即1911年版)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现存实物




京师法律学堂笔记目录.jpg
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书名目录




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jpg
第四版(民国三年版,即1914年版)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现存实物




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jpg
第四版(民国三年版,即1914年版)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现存实物




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jpg
近年出版发行的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12月出版




京师法律学堂笔记-刑事诉讼法.jpg
近年出版发行的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之《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




京师法律学堂笔记-民法总则.jpg
近年出版发行的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之《民法总则(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12月出版




安徽法学社创始人之一、《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主要编篡人熊元襄.jpg
安徽法学社创始人之一、《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本)(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小河滋次郎、岩井尊文口授,熊元襄、熊元楷、熊元翰、熊仕昌编篡)主要编篡人熊元襄




宿松县志.jpg
1990年版《宿松县志·卷二十五  人物
(作者注:1990年版《宿松县志·卷二十五  人物》中的上述表格关于熊元楷、熊元襄的记载有误。以本文为准)




高岭乡文化站1.jpg
安徽省宿松县高岭乡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墙壁上悬挂的宿松县高岭乡“熊氏三杰”的介绍图文牌匾






高岭乡文化站2.jpg
安徽省宿松县高岭乡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墙壁上悬挂的宿松县高岭乡“熊氏三杰”的介绍图文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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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 发表于 2021-5-17 19:57

浩淼 2#

2021-5-17 19:57

熊氏群英荟萃值得崇敬;熊氏经典文化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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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 发表于 2021-5-19 22:50

宿+松 3#

2021-5-19 22:50

浩淼 发表于 2021-5-17 19:57
熊氏群英荟萃值得崇敬;熊氏经典文化值得学习!

黑洋河熊家,宿松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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