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和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曹宿川等48人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安妮等191人符合小学教师资格条件;曹敏等96人符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蔡梦霞等139人符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蔡苗等2人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具体名单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556-7826676 0556-7813429 附件:1.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2.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 宿松县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幼儿园教师(48人) 曹宿川 陈海萍 方成清 胡 潇 江 晴 李佳怡 李蒙蒙 李 莎 李雨欣 刘 萍 卢天楠 罗 慧 马陈凤 梅 雨 钱佩佩 石涵妍 石 洁 石 琴 石迎千 司结文 孙晓燕 唐银娟 陶 娜 涂张怡 汪家琳 王程欣 王玲1 王玲2 吴 芳 吴 倩 吴双萍 吴艳香 吴珍霞 项留青 项媛媛 许文婷 许文珍 叶 莹 虞丽萍 虞思敏 袁 凤 张 丽 张 苗 张 莹 张 媛 周怡清 朱润涛 祝亚琴 小学教师(191人) 安 妮 安秀平 曹笑笑 曹朱宏 曾思敏 柴 琦 陈 飞 陈 健 陈 静 陈 留 陈庆珍 陈同庆 陈蔚玲 程慧娟 程小春 程雪姣 程亚飞 戴竹君 邓菲梨 邓可欣 邓琳玲 邓 琪 董欣欣 董鑫怡 段定一 段明慧 方 娣 高 嫒 高洪非 高慧敏 高思韵 高银红 高 悦 龚智超 郭佳芬 郭巧兰 何 娟 何席文 何 颖 贺明霞 贺桃红 洪青青 洪文卉 胡 蝶 胡润隆 胡文秀 胡逸晗 黄 倩 黄祥培 江 婷 黎 立 黎 强 李海欢 李黄琴 李 玲 李 琼 李司唐 李 燕 廖小燕 刘高梧 刘和凤 刘慧敏 刘佳妮 刘 岚 刘 琴 刘 青 刘杨琴 刘 渊 栾廷玉 罗 凤 罗文尧 马 文 梅露馨 梅悦铃 欧阳嘉敏 潘婷婷 齐欧凤 沈 聪 石阿倩 石海军 石丽华 石 玲 石刘勤 石梦雪 石 楠 石齐荣 石文娟 石焰海 石迎节 石张霞 宋姗姗 苏 玲 唐高兴 唐敏浩 唐文秀 唐雅柠 陶奎珍 汪丽娟 汪孙玲 汪 涛 汪 婷 王方胜 王慧芳 王 琳 王 玲 王 珊 王 涛 王亚玲 王张建 王芝玉 吴 丛 吴 芳 吴和珍 吴 骏 吴 丽 吴 盟 吴 敏 吴 琪 吴容霞 吴珊珊 吴 胜 吴婷婷 吴小舒 吴心语 吴一丹 吴 莹 熊雅琪 熊 英 徐德慧 徐珊珊 徐文慧 徐小佩 徐心怡 徐艳丹 徐羽裳 许文才 薛 波 严丽兰 严梦欢 严雪琴 阳 芳 杨慧慧 杨理栋 杨文琳 杨小娟 杨煜斌 杨云霞 叶 蒙 叶优怡 殷高琴 尹可心 尹 松 尹志连 余莉莉 余婷婷 余文琦 虞安霞 虞 倩 虞郑燕 袁 慧 张 娣 张方强 张洁1 张洁2 张美娟 张 巧 张文婷 张秀妮 张 旭 张 烨 张奕灵 周 丹 周 婧 周美玉 周 涛 周小慧 周 彦 周 艳 周燕丽 周永红 朱安妮 朱晨婷 朱林娟 朱林木 朱玲玲 朱雅婷 朱有容 朱梓豪 祝 苗 祝 倩 祝 琴 初级中学教师(96人) 曹 敏 陈 凤 陈子颖 程剑娟 程民芳 戴林燕 但 倩 邓升琴 董飞霞 董添乐 高 慧 高美林 高 敏 高胜利 高湘雅 高 宇 龚玉琼 郭灵兰 洪 浮 洪 倩 胡郡雨 胡 媛 李 丹 李昊平 李 晶 李胜梅 李 盈 刘 建 刘 洁 刘静怡 刘 可 刘少娟 刘维倩 刘 颖 潘苗苗 潘 惟 彭 伟 齐彩霞 秦 何 沈 敏 石忱影 石海娟 石慧楠 石 磊 石刘焰 石 佩 石文慧 石秀凤 孙 琪 孙水灵 唐炜婷 汪非灵 王 超 王尔婷 王靖宇 王乐晴 王 龙 王罗求 王小伟 吴 歌 吴 昊 吴佳丽 吴唐江 吴新丽 吴 燕 吴 优 吴 渊 吴梓婷 伍 阳 夏菊梅 夏 拯 熊李芳 熊 祥 徐 希 徐雪琴 许强松 严慧芳 杨定慧 杨芳敏 杨书琪 叶雪晴 尹 洁 尹硕君 余慧珍 虞 锋 虞婉琴 张 虹 张 骏 张敏慧 张 恬 张新亚 张 莹 周 童 周 迅 祝玲君 邹 颖 普通高级中学教师(139人) 蔡梦霞 曹 琪 柴伟强 潮 星 车倩倩 陈 竟 陈玲芳 陈 文 陈 盈 陈 颖 程锡玲 程燕飞 邓 慧 邓 倩 邓 倩 丁凤玲 丁 衡 丁 莹 方 翔 龚 慧 何雨琪 何泽雨 何昭启 贺 洁 洪 浩 洪 婷 洪雅雯 胡 洋 胡忆南 华 健 黄 俊 黄千姿 黄丝卿 黄文文 黄娅星 蒋枭龙 李嘉欣 李 菊 李 娟 李心宇 李玉霞 刘慧敏 刘 京 刘 敏 刘文丽 刘 雅 刘颖楠 鲁航辉 罗柯玲娜 罗 婷 马申伟 齐海峰 齐颜颜 沈闽萍 石典娜 石 峰 石洪沨 石 睫 石梦珍 石孙青 石炜成 石雅敏 宋安琪 孙 倩 孙欣宇 孙艳景 唐博明 唐 洁 唐 丽 唐 霞 唐一凯 唐依莹 唐赵凡 田 甜 田 昀 汪洁仪 汪马林 汪 婷 汪振倩 王 芬 王 敏 王忆婵 韦汇阳 吴 憨 吴浩棱 吴佳惠 吴文庆 吴 颖 吴雨欣 吴紫俊 吴紫姨 项 琪 项子曼 熊松涛 徐 琪 徐青菁 严 涛 严仲一 燕 晶 杨嘉欣 杨 柳 杨 佩 杨雯丽 杨雨琴 姚倩玉 叶苗苗 尹小琴 余权超 余 偲 余坦妮 余文翔 余毅林 虞先明 袁晨曦 张继红 张接新 张 锦 张 可 张乐美 张鹏飞 张 琴 张青青 张 群 张添甜 张 婷 张文秀 张 也 张 峥 周江波 周 璐 周屯兵 周文洁 朱辰琛 朱慧玲 朱 可 朱仁枝 朱咸情 朱小康 祝广才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人) 蔡 苗 胡玉洁 附件2: 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须知: (一)领取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1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1041号窗口,联系电话:0556-7818001。 (三)注意事项: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单。 2.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应及时送交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由持证人妥善保存。
来源:宿松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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