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瞟了一眼《宿松县志》(1978~2002)之后 廖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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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3 20:19 11886 0

博闻天下 发表于 2012-7-23 20:19 |阅读模式

博闻天下 1#

2012-7-23 20:19

瞟了一眼《宿松县志》(1978~2002)之后
廖理南
     本来不想再对《宿松县志》(1978~2002)说什么,倒不是因为诚如我早年即已料到的、并且三番五次地向有关领导反映到的这本县志成书后将会错误百出,问题成堆;亦不是因为在多年来的县志工作中讲了些真话、直话,2008年底以后,主编照顾我,没让我参与县志的编修工作(单位负责人也附合着没让我参与该项工作,甚或文件没看过,单位职工会议没参加过);也不是因为怕说了真话、实话而招致主编再次组织妻子、儿子、女儿到办公室骂我、打我。而是因为有多个县级以上的领导开导我,没必要去跟一个四七二十七的人论理。今天,办公室王皓给我拿来了新编《宿松县志》(1978~2002),我花了40余分钟时间,随意地翻了一番,总的感觉是,志书,缺少宿松特色,没有宿松形像,更无宿松气派。1978年以来,宿松改革的成就展示不够,宿松开放的空间张显不宽,宿松发展的步子写得不大,宿松建设的业绩叙得过少,宿松创新的精神挖掘不深。当然,宿松存在问题亦涉足慎微。除了我原来提出的问题仍然存在不少之外,还有好多新出现的连小学生也会看得出的问题。这里,我撇开上面所讲的宏观层面上的东西(因那太占篇幅了),择要地就笔者粗略看到的细枝末节上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以期让关心县志工作的领导、朋友们有时间和兴趣作些了解。
一、《〈宿松县志〉(1978~2002)编纂人员》,存在多处问题:
    1、不打自招地供出,除了主编自己之外,其余九个编纂人员没有一个人能与主编善始善终地共事下来。要知道,这些没跟主编共事到头的人员都是县政府发聘书聘请的《宿松县志》(1978~2002)副主编或编辑。这些同志,不是政府解聘了他们,而是要么被主编背着政府或凌驾于政府之上,擅自剥夺了他们的劳动权力,要么是他们不屑于与主编共事而主动要求离开。出现这种特殊情况,可以讲,是主编用自己的凄苦,创造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一起工作,没有一个人与自己能够共事到头,此前,我没遇到过;书上也没见到过。这其中,这个外聘的主编用自己的“主编负责”,专横跋扈地剥夺县志办在职在岗同志的工作权力而让该办两届领导眼巴巴地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也该算是又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2、“廖道安(2003。6——)”和他的女儿打字员“廖琼怡(2005。5——)”及“汪键(2009。1——)”这几个人括号中“——”后面,应该补上“2011。 6”。因本届志书到时此时已交出版社了,他们的工作也已结束。像现在这种表述,客观上表示这些人将无终止地在县志工作。这是错误的。
    3、“副主编廖理南(2003.7——2005.12)”的记载,纯属歪曲事实,篡改历史。不信的话,就在《〈宿松县志〉(1978~2002)编纂人员》的前页,还清楚地记载着“宿松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4.9——2007.10)“委员”中还有“廖理南”哩。只是因为这期间,笔者不同意他们擅自辞退有关编辑,并提了不少对工作有利而让他们感到逆耳的意见,惹恼了他们,于是,他们以“莫须有”的理由免去了笔者的“委员”不说,还“客气地”让笔者赋闲起来了。对他们这一系列的对笔者进行打击、报复行为,笔者很坦然,只是想,既然他们这些有“良心”的人不让共事,那就像周恩来总理讲的那样,“于无字处读书”去吧(顺带说一句,他们2008年让笔者“赋闲”以来,笔者一个人没花政府一分钱,编著了近百万字的两册《宿松古今纵览》)。不曾想,他们竟在志书成书的时候,当着当事者的面,歪曲事实,篡改历史,把笔者的编纂工作时间下限由2008年前移到2005年。想来他们是感觉到笔者这两年一个人编著了近百万字的书,对他们是压力而就有意这样为之的吧)。当着当事者的面竟敢于随意而为,还有更多的人、事在局外,那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呢?这本书的“信史”分量,是不能不让人怀疑的。
    4、“主编、副主编、编辑”当为“编纂人员”,但“文字打印”怎么也成为“编纂人员”了呢?逻辑的混乱、处事的草率,由此可见一斑。
     二、《凡例》2指出:“本志上限为1978年,下限为2010年。”“志首照片下延至2010年”。这几句话,存在三个问题:
    1、“下限为2010年”,与志书封面上标示的下限“2002”年相矛盾。《凡例》是书的纲领或律令,这里,叫人信什么呢?
    2、“《凡例》2”自身矛盾。既然“下限为2010年”,那么,就无须再讲什么“志首照片下延至2010年”。一句话,尚且存在顾此失彼的问题,要驾驭180多万字的长篇巨著,问题成堆,那是必然的啦。
    3、倒是应当说明“《2003——2010年大事选载》作为《附录》放在志后”,而这里却偏偏不说明。
    三、《目录》中存在的问题(不少是笔者曾经早己讲过的老问题。朋友们可直接在网上查找《风雨坎坷路,悲苦凄凉秋——建国以来宿松县志工作概述》):
    1、《经济体制改革》专门设了个第六章,而《政治体制改革》却让其缺位。这在客观上显得跛腿。诚然,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有些滞后,但宿松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纵使有些步履维艰,但我们总一直在前行。
    2、像《旅游》章不写《旅游产品》,《教育》章不写《教研成果》,《农业》章不重点写新产品的推广、新技术的应用,《文化》章中的《黄梅戏》节不写黄梅戏与宿松的渊源关系,《社会团体》章遗漏《消费者协会》,这都是很难让人理解的。
   3、宿松是诗歌之乡,主编居然连己在修志人员的业务会议上商定的且在报纸、电台公开征稿过的《艺文》章因他们自己没有艺文入选而擅自撤掉不写。
    四、主编廖道安摘录、整理的《概述》和他用县地方志办公室名义撰文的《编纂始末》两篇文章中各自的第一句话都是病句。这真让人像在酒席桌上还没开席前就见到菜肴中有死苍蝇一样难受。请看:
   《概述》中首句:“宿松,位于长江下游北岸,是皖、鄂、赣三省交界处。”稍有语法常识的初中生大概都会懂得,“长江下游北岸”、“皖、鄂、赣三省交界处”这一同位词组只能是作为谓语“位于”的补语,分别说明“位于”的方位和处所。而句中谓语“位于”后,他们又人为的加上一个判断动词“是”插一杠,以至于把一个原本很简洁的句子弄得问题重重了。我认为,该句应该改“北岸”后的逗号为顿号,去掉“皖”前面的“是”字。基于文章整理者连句子也写不通的情况,对该文,我没看下去的兴趣而忽略没看。
   《编纂始末》第一句:“续修〈宿松县志〉(1978~2002),2003年8月开始编纂,2011年6月出版发行,是建国后宿松的第二部县志。”这个句子成分杂糅,搭配不当。本该做两句话讲,但这里,硬是用一句话说了。该句要把“出版发行,”改成“完稿合拢”,同时将其后面的逗号改成句号,并在“是建国后”的前面加上“新修成的《宿松县志》,”才行。
五、还是这个《编纂始末》,显然存在两个重要问题:
     1、在“约分4个阶段”的第1个阶段,隐瞒了:(1)、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15号会议纪要。该《纪要》曾指出:本届志书“争取2005年”“出版”。同时,这个阶段,县政府分管县长与县志主编签订了2005年出书的“责任状”。隐瞒不利于自己的重要事实真象,这是缺少史德的表现。(2)、编辑人员的分工情况硬是不记。一部众手成书的巨著,不记哪些人撰写哪些章,这是很少见的。想来是这个主编在成书的46章中自己没写一章志稿,而羞于公之于众吧之故吧。好不容易写了《概述》、《编纂始末》,尚且出了这么多问题!
    2、《编纂始末》后面的四分之一点五的篇幅,可以说是东拉西扯,它根本与“编纂始末”没任何关系。它时而俨然以长官或学者身份教导县委、政府领导,“有计划地培训一二名中青年业务骨干”等等;它时而满腹苦水地诉苦、训人:“修志人员3次到某部门催补材料,其负责人说‘有什么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不要再来了’”;“有位部门首长说:‘下次再修志,资料更难找!’面对如此情况,修志人能不困惑、烦恼?”它还见缝插针地挟进私货,自吹自擂:“县志办公室主任黄奏天,从上门征集资料……”,“王皓主任数次审读全部志稿……”等等等等,这里,行文中,一会儿是第一人称,一会儿是第三人称不说,更难以让人容允的是,所自我吹嘘的几个人连“编纂人员”都不是,居然还上县志获表彰!依其逻辑,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大概除判刑者之外吧),都完全能够写上县志的。我认为,这种滥用权力,更甚于贪污犯、杀人犯。在此,还想讲到的是,他们在自吹自擂之时,顾了此,却失了彼。而且是得不偿失。“黄奏天……多轮审改、校读志稿、不遗余力”,“王皓主任数次审读全部志稿”,志书仍然存在如此多的明显问题,那么,他们的“多轮审改”也好,“数次审读”也罢,不只是尸位素餐、做了无用功,而且还有不主张正义、没有领导能力之嫌。
    一个财政直接拨款近百万元,乡镇、县直机关先后花去数百万元的文化工程,搞成这个样子,是很让人痛心的!此前,他们欺上瞒下地讲,这本志书是省里的“精品工程”。如果说,这能算“精品工程”,我只能无语。
    本来就没有细看,所讲的,只能说是挂一漏万。在此,就讲这么一些吧。
    我的浅陋或错误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2011年7月20日
  
近日,不断有朋(网)友给我打来电话或发来邮件(信息),讲到志书中的问题。在此,特把这些问题择要地再作一下归纳:
    1、《宿松县东北片区规划图》是不应当上志书的。志,只记已然之事。这是稍有志书常识的人都懂得的道理。同时,整个志书中,几乎85%的图片说明缺少记叙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2、志书前面的彩页部分,《县城风采》与《城市景观》,设目存在重复交叉现象。
    3、张小青、王华的《序》言中,“面对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这句话在正式的官书中如此表述是不妥当的。它会让人感觉到宿松的县委书记、县长缺少政治敏感性。可以改成”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浪冲击“。
    4、《凡例》11讲“人物表分别按事项先后、出生先后和籍贯所在乡镇排列”。这句话,表意不明,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5、《概述》,摘录、抄写后面相应部分章节的内容太多。“文帝十六年(前164)改为松兹县。”这句话,与此前我们见过的正史、野史大相径庭。过去,我们几近众口一辞地认为,宿松,是公元5年建县的。这里,一下子把宿松建县的时间向前推进169年,是天大的发现呀!应该通知,中国历史学家,为宿松廖道安庆功!
    6、《人物简介》收录标准不一,这我们不打算说,但同一个人怎么可以相隔一年就出生两次呢?如1143页讲“叶尚志,男,民国8年生(1919)生”,而1188页表46——7中却是“1918年”生呢?
    7、《大事选载》同样没有收录标准。领导放屁,不能作为宿松大事。像“某某、某某赴浙招商”是“大事”吗?这在巴领导灰的同时,也把领导搡上了皂角树。招商,没有签约,没有招来商人。这是在绑架领导。而真正的大事他们却不记。像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宿松出土的三件文物参加了《中国五千年文明瑰宝》展,他们却不收录。
    8、1151页第5行,邹继安同志的出生地本是凉亭镇邹屋组,而志书却莫名其妙地将它写成“复兴镇”了。
    远远不只这些,对这种大意的错、粗心的错、无知的错、蓄意的错,我真的没兴趣谈它了。
                                         2011年7月25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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