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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宗旨】
2013年,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全新打造《争奇斗艳--蒙藏维回朝壮彝冠军歌手争霸赛》(第一季),旨在弘扬中国优秀的民族文化,
寻找最美的民族声音,并大力推荐新人,积极推出新作,为广大热爱音乐的民族歌手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平台,增强民族团结、振奋
民族精神、促建和谐社会。
【前言】
乡音袅袅流播远 争奇斗艳踏歌来
"诗言志 歌咏言"--《尚书舜典》
"有假诗文,无假山歌。"--冯梦龙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
"民歌是中国音乐的组成部分,要了解中国音乐,就必须研究民歌。"--冼星海
"留神细听所有的民歌,因为它们是最优美的旋律宝库。它们会打开你的眼界,使你注意到各种不同的民族性格。"--罗伯特 舒曼
"真正创造音乐的是人民,作曲家只不过是把它们编成曲子而已。"--米哈伊尔格林卡
"民歌是惟一的历史传说和编年史。"--卡尔马克思
民歌--先民之歌,土地之歌,生命之歌,创造之歌。
昔日神州,先民们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生息、持守、企盼。他们"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 、"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地或诉
或怨或谣咏或呐喊。
从此,这声腔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传之,传而久之,代代相传。
没有人知道最初的作者、歌者。
人人都是作者和歌者。
这歌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人人都相信这歌就是原来的样子。
这,就是民歌。
民歌出自土地,脱胎于语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说一方话,育一方歌。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脉风情,五十六样歌。
所有的民歌都是时调,都是昔日的流行歌。今天的流行歌依然是民歌,业已城市化、工业化、电子化和网络化的民歌。它记录和传扬
着今人的劳作生息和喜怒哀乐。
新民歌来自翻新的土地,脱胎于新生活的语言,愉悦着新的时代。
新民歌无论怎样的翻新和再造,那份久远的乡音依存、那方土地的骨脉依在,一如我们每人的DNA。
在新与旧的交融和穿越中,让我们踏歌而行,步入异彩纷呈的民族民歌之林,感受那方袅袅乡音,那派争奇斗艳的璀璨……
【致选手信】
争奇斗艳--2013"蒙藏维回朝彝壮"冠军歌手争霸赛(第一季)
致选手信
亲爱的选手:
您好!
感谢您参加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举办的《争奇斗艳--2013"蒙藏维回朝彝壮"冠军歌手争霸赛》。
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作为中国成立最早、覆盖最广、影响最大的唯一的国家级音乐频道,是中国最大的音乐传播平台。
本次节目旨在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促建和谐社会,并大力推荐新人、积极推出新作。为此,节目组将
采取以下几项创新措施:
亮点一:央视音乐频道与七家地方电视台联袂制作
本次冠军歌手争霸赛,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与内蒙古电视台、西藏电视台、新疆电视台、宁夏电视台、吉林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广
西电视台联合宣传、制作《争奇斗艳》相关节目。
亮点二:三个阶段层层选拔,七大主题精彩纷呈
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国报名 (2013年2月1日--3月5日)
第二阶段:赛区评审 (2013年3月8日--3月15日)
第三阶段:北京争霸 (2013年4月6日--4月20日)
七大主题:
蒙古族专场主题歌会--《蓝蓝天上白云飘》
藏族专场主题歌会--《叫我怎能不歌唱》
维吾尔族专场主题歌会--《打起手鼓唱起歌》
回族专场主题歌会--《花儿少年踏歌来》
朝鲜族专场主题歌会--《海兰江畔稻花香》
彝族专场主题歌会--《索玛花开一朵朵》
壮族专场主题歌会--《山歌好比春江水》
亮点三:不限性别、专业,最大程度寻找"最美的民族声音"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地限性别,不限专业与非专业,仅限独唱。如有表演需要,选手可自带其它特色伴奏乐器(如少
数民族乐器)及伴舞。
亮点四:鼓励原创,打造流行"新民歌"
选手可演唱经典的民族歌曲,也可表演自己的原创"新民歌"。节目鼓励原创,也会注重选手的现场即兴表演能力以及与乐队的合作能
力。
报名提示:
选手可通过节目组指定的网络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及电脑格式(MP3、WAV、WMA、MP4、MOV、RMVB等)影音资料
通过邮寄、上传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至节目组。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日起,截止2013年3月5日24时。
准确信息以《争奇斗艳》节目章程为准。
节目组电子邮箱:cctv_zqdy@ 163.com
新浪官方微博:@CCTV争奇斗艳
报名电话:010-68550361、010-68550362、010-68550363
传真:010-68550362
邮编:10003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写字楼357室"争奇斗艳"节目组
【节目章程】
争奇斗艳--2013"蒙藏维回朝彝壮"冠军歌手争霸赛(第一季)
章程
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传播少数民族音乐是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促建和谐社会,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创新推出《争奇斗艳--2013蒙藏维回朝彝壮冠
军歌手争霸赛》(第一季)。本次节目通过层层选拔,从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朝鲜族、彝族和壮族七个少数民族的报名
选手中,评选出七名冠军歌手,即每个民族各选出一名冠军歌手(《争奇斗艳》将会推出系列争霸赛,陆续评选出其他少数民族冠军
歌手)。
节目组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群众参与选拔类电视活动和节目"的相关精神与要求,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
争奇斗艳》节目的制作程序、评比规则和表现形式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和论证,制定出具体章程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组委会由中央电视台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争奇斗艳"特别节目组办公室,负责节目各项具体工作。
2、评委会
现场评委会由专家评委团、群众评委团、媒体评委团三部分组成。
专家评委团:由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朝鲜族、彝族和壮族七个少数民族的著名歌唱家、作曲家、音乐制作人、音乐评论
家等组成。
群众评委团:由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朝鲜族、彝族和壮族七个少数民族群众组成。
媒体评委团:由中央及地方各级电视台、纸媒、电台、网络、移动电视等媒体组成。
二、参加选手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的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朝鲜族、彝族和壮族选手(年满十八周岁)均可
报名。
(注:本次节目只征集独唱选手,如有表演需要,可以带伴奏乐队及伴舞。)
三、节目奖项
共设七个奖项,即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朝鲜族、彝族和壮族每个民族获得第一名的冠军歌手,组委会为其颁发奖杯及获
奖证书。
四、节目程序及细则
节目采用三个阶段、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国报名(2013年2月1日--3月5日)
第二阶段:赛区评审(2013年3月8日--3月15日)
第三阶段:北京争霸(2013年4月6日--4月20日)
第一阶段:全国报名
参加报名的选手需选报两首作品(汉语演唱)。
一首民族歌曲(时长四分钟以内,作品为本民族的民歌,如蒙古族选手报送蒙古族民歌);
一首自选歌曲(时长四分钟以内,不限唱法及类型)。
此阶段不涉及专家评审。
第二阶段:赛区评审
报名成功、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按民族分组,参加初评及复评。
初评阶段,通过评委现场打分,按分数高低,每个民族选拔出20名选手(七个民族共140名);复评阶段,通过评委现场打分,
按分数高低,每个民族选拔出10名选手(七个民族共70名选手,将汇集北京参加冠军歌手争霸赛)。
此阶段,每名选手至少需准备两首民族歌曲。初评现场演唱一首民族歌曲(时长四分钟以内,作品为本民族的民歌);复评现场
演唱一首民族歌曲(时长四分钟以内,作品为本民族的民歌)。
评审阶段将进行电视节目录制并播出。
七十名入围"争霸"阶段的选手名单将在节目官网上公布,请即时关注。
第三阶段:北京争霸
获得进京资格的70名选手(每个民族10名),按民族分组,分别参加"争奇斗艳"冠军歌手争霸赛。节目现场经过专家评委团、群众评
委团、媒体评委团投票,层层筛选,最终每个民族各评选出一名冠军歌手。七名冠军歌手将参加"争奇斗艳"联欢盛典,组委会为其颁
发奖杯及证书。
此阶段,每名选手需至少准备演唱三首民族歌曲(限时四分钟以内,作品为本民族的民歌)。
每场冠军歌手名单将在节目官网上公布,请即时关注。
此阶段共录制八台专场民歌歌会,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黄金时间播出。
具体安排如下:
2013年5月1日:蒙古族专场主题歌会--《蓝蓝天上白云飘》
2013年5月2日:藏族专场主题歌会--《叫我怎能不歌唱》
2013年5月3日:维吾尔族专场主题歌会--《打起手鼓唱起歌》
2013年5月4日:回族专场主题歌会--《花儿少年踏歌来》
2013年5月5日:朝鲜族专场主题歌会--《海兰江畔稻花香》
2013年5月6日:彝族专场主题歌会--《索玛花开一朵朵》
2013年5月7日:壮族专场主题歌会--《山歌好比春江水》
2013年5月8日:联欢盛典--《争奇斗艳》
五、相关规定
1、选手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统一以邮方式告知。(邮寄方式报名的选手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5日24时,节目组以
收到报名资料日期为准)
2、本次节目鼓励原创,同时,也会注重选所有选手,表演的作品必须按照节目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
4、伴奏要求:本次节目面向独唱选手,节目组在录制现场提供乐队伴奏和伴唱。如有表演需要,选手可自带其它特色伴奏乐器(如
少数民族乐器)及伴舞。
六、日程安排
启动宣传:2013年2月1日
第一阶段:全国报名 2013年2月1日--3月5日
第二阶段:赛区评审 2013年3月8日--3月15日
第三阶段:北京争霸 2013年4月6日--4月20日
电视播出:争奇斗艳 2013年5月1日--5月8日
(注:所有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请以节目预告为准)
七、报名要求
本次节目通知公布之日起,参加选手即可通过节目组指定的节目官网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及影音资料(CD、
MP3、WAV、WMA、DVD、MP4、MOV、RMVB、MD等)通过邮寄、上传、现场报名的方式交至节目组。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24时。
报名需提供的选手资料(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
(1)选手简介:姓名、所在地区、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
(2)选手照片:证件照(1寸彩照)、生活照或演出剧照
(3)选手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4)选手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等证件复印件、有关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5)第一阶段所需表演曲目的CD、MP3、WAV、WMA、DVD、MP4、MOV、RMVB、MD等影音资料一套。视频资料须为选手现场真实演奏,
不得进行镜头剪辑。
(注:选手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及影音资料,不一一退还,请自留备份)
八、其它事项
1、参加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节目组章程相关规定。如发现有营私作弊现象,可向节目组举报。违纪者将取消节目参加资格或获奖荣誉
称号。
2、选手参加初评、复评及争霸赛各阶段作假者,其法律责任自负。
3、节目组拥有本次节目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节目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网络、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
权。
4、获奖歌手有义务参加节目组及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组织安排的演出活动。
5、获得进京资格、参加节目录制的选手,名、赛区评审、北京争霸)都不向选手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任何人、任何组织以节目组
名义收取费用,均为假冒,请立刻向节目组举报。
7、有关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8、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节目组。
9、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写字楼357室"争奇斗艳"节目组
邮编:100038
电话:010-68550361、010-68550362、010-68550363
传真:010-68550362
节目组电子邮箱:cctv_zqdy@ 163.com
节目新浪官方微博:@CCTV争奇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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