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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回避问题就是制造矛盾——谈九姑乡《关于殡葬改革致全乡人民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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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1 16:19 45640 15

宿松布衣 发表于 2014-5-16 22:17

宿松布衣 11#

2014-5-16 22:17

殡葬改革,伤德、败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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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 14:21

12#

2014-6-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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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
【字体:大 中 小】 2014年04月25日16时23分 【视力保护: ■ ■ ■ ■ ■ ■ 】

  本网讯:4月25日,全县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为全面启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总动员。县委书记、县长王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王华作动员讲话
  王华在讲话中指出,推行殡葬改革、破除陋习、树立新风,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大事。全县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要求上来,加强领导,落实举措,确保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出成效。

  王华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这次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方案的要求,遵循改革基本原则,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力争两到三年时间杜绝火化区内土葬现象,确保死亡人口火化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王华要求,要坚持稳妥实施改革,全面推行遗体火化;要坚持惠民便民,推行人性化殡葬改革;要坚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倡导文明生态殡葬新风;要坚持高位强力推进,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要坚持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各方责任;要坚持问责问效,严肃纪律和责任追究。

  王华强调,全县党员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以身作则,主动签订包保责任书、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自觉做到“五个带头”,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全县上下一定要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背水一战的决心、攻坚克难的勇气、强劲有力的措施,确保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努力实现“年内见效、两年规范、三年树新风”的目标,为建设美好宿松作出新的贡献。


李林生宣读《宿松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胡海生主持会议


陈宏宣读《宿松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海生主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林生,副县长陈宏分别宣读了《宿松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宿松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县级领导干部现场递交殡葬改革承诺书。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和党员干部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和公开承诺。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政法、民政工作负责人,党委政法委员,民政助理员,派出所长;县东北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全体负责人,县临江产业园筹备建设指挥部全体负责人;县人大各工委、县政协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县经开区内设正科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全体负责人、独立副科级单位全体负责人;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华阳河农场、九成监狱管理分局负责同志,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受邀出席会议。

  县电视台对动员大会进行了全程电视直播,各乡镇、村(社区)设立分会场。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乡镇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驻村干部、全体村干、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本网记者)

稿件来源: 宿松新闻网        编辑: 刘发贵、汪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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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 15:02

13#

2014-6-1 15:02

殡葬改革不能逾越法制
来源:中国网 2014-06-01
在一个文明的法治社会,无论政府和官员权力如何强大,在法律面前只能与普通公民“肩并肩”,无论目的如何正确,首先必须要服从法制,失去这一底线,都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作者:朱永华
近日,安徽安庆实施殡葬改革,要求从6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改革政策公布后,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有6位老人自杀身亡。自杀事件背后,原因错综复杂。安庆外宣办称,媒体报道“老人自杀”一事与安庆殡葬改革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调查发现:殡葬改革政策的“一刀切”,令备有棺木数十年的老人心里无法接受;政策推行过于迅速,致宣传、教育不到位;基层强行收缴棺木,直接刺激老人;而当地重土葬的传统习俗也令老人心结难解(据5月28日《新京报》)。
显而易见,安徽安庆的殡葬改革是国家推行殡葬改革的延续,公开报道显示,安徽各地以实行殡葬改革很多年,禁止棺木土葬、实行火葬在安徽绝大部分地区城乡早已成为自觉的普遍行为,相比之下,安庆地区已经拖了全省殡葬改革的“后腿”,尤其是去冬今春安庆下属的桐城县因祭祀发生的几场山火,压力之下,安庆地区加速殡葬改革步伐的急切心情更是完全可以理解,而且,从现代文明的角度来看,实行火葬,丧事简办是大势所趋,任何改革遭遇助力更属正常,因为个别老人传统思想浓厚对政府推行的殡葬改革“拿命相搏”,社会舆论似乎也没有必要过于渲染,100多年前的“剪辫子”也遇到这种情况,也有人视剪辫子为“辱没祖宗”而觅死觅活,然社会和历史的文明进步并没有因为阻力大而停滞不前。对于安庆地区强势推殡葬改革,质疑急功急利也罢,声讨不近人情也好,很多质疑笔者认为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关键要看这种强劲政策落实过程中,有没有触碰和逾越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其他任何问题都属于“枝节末叶”。
我们知道,无论是国家政策制定还是地方法律法规及行政行为的落实,都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之内运行,政策不能超越上位法律,这是最基本常识,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公民个人,都必须在国家法律面前“规规矩矩”。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地方某些政策规定落实的过程中,往往只强调目的的正确、合法合规,却不考虑实现的过程,不但对基层部门在执行落实过程中的野蛮乃至违法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还视这样的基层干部为“有开拓精神”,而某些基层官员也习惯投上级领导所好,不管上级领导决定是否违法违规,一律照“命令”执行,某些基层官员甚至信奉“可以对老百姓违法,不能对领导有错”。在此前河南周口地区大面积强制平坟行动中,这种违法现象尤为明显。
显然,安庆地区加快殡葬改革,推行火葬的目的不存在任何问题,甚至无论群众是否接受,只要执行过程中,政府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措施执行和加快落实力度也无可厚非,就算个别老人心里难以承受,做出极端选择、说到底还是自己的责任,但遗憾的是,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村镇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却存在着相当多的违法违规现象。首先,政府突然之间出台这种“一刀切”的火葬政策,尽管符合国家殡葬改革要求,但对于这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民俗传统的重大决策起码应当通过地方人大或举行听证,将这些程序全部省略,决策的合法性值得商榷。其次,很多老人家庭自备的棺材、说到底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尽管当地政府没有任何部门承认有强制“收棺”、“毁棺”的规定要求,但基层部门不但事实上在上门“收棺”、“毁棺”,甚至还有1000元至1500元的补偿,这就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律界专家也认为其涉嫌违反《物权法》。其三,即便当地官员否认几位老人的自杀与殡葬改革推进无关,但事实上明显具有因果关系,正是出于对6月1日“大限”的恐惧和担忧,这些老人选择了“非正常死亡”,当地政府不仅难辞其咎,更应当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凡此种种,都足以说明安庆在加速推动殡葬改革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违法违规现象,尤其是强行“没收”和毁坏老人的棺材,不仅对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老人是致命的打击,更是一种野蛮的违法违规,这与现代社会的文明法治是格格不入的。
事实上,国家在制定修改殡葬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中,已经将涉嫌违反法律规定或有矛盾之处进行了修正甚至删除,2012年国务院发布并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就将原《殡葬管理条例》中“强制执行”予以删除,这本身就彰显出对法律的敬畏,有人把安庆的殡葬改革与清末“剪辫子”相比,甚至和上世纪某些基层执法部门上街强剪奇装异服和小青年长头发相提并论,这实在是一种谬误,在一个法治稀缺、权力至上的社会,地方政府甚至官员的一句话就代表着“法律”,老百姓除了服从没有任何选择,因为“剪辫子”“剪奇装异服”“剪长头发”自杀,只能自认倒霉,但在一个文明的法治社会,无论政府和官员权力如何强大,在法律面前只能与普通公民“肩并肩”,无论目的如何正确,首先必须要服从法制,失去这一底线,都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否则,就不能言之为真正的文明与法治。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4_100304.html
1
标签:殡葬改革 安徽 法制 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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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 16:18

14#

2014-6-1 16:18

砸棺推行火葬的四重追问
2014-05-29 01:40:37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有4人参与分享到
安徽安庆市强推殡葬改革,对民众家中现有棺木强行拆解,有老人在6月1日火葬实行日前自尽。安徽省民政厅回应称:省民政厅禁止强制收缴棺木;安庆市政府向省民政厅回应称,安庆殡葬改革政策也禁止强制收缴棺木,且在执行过程中并无强制收缴一事。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政策出台前,安庆多地农村已大规模强行收缴村民棺木;政策出台后,也并未被严格执行,部分农村仍继续强制收缴棺木。(《新京报》5月28日)

从这件事来看,有四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拷问。

首先,无论是否火葬,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无权强行收缴公民的棺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侵害公民的私有财产。

其次,观念的改变并不是一时的,特别对于那些老年人而言。政府机关能不能多花点时间,耐心一点,工作方法更细致一些。其实,不要说事先不能强制公民火葬,更不能强制收缴棺木,就是有些公民死后进行了土葬,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门也不能直接平坟,而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再次,网友反映政府在执行中强制收缴棺木导致老人自杀,而记者调查也证实了此事。但是,安庆市政府向省民政厅回应称,安庆殡葬改革政策也禁止强制收缴棺木,且在执行过程中并无强制收缴一事。政策禁止强制收缴棺木是一回事,在执行中有无强制收缴是另一回事。有关方面不经调查就否定存在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存在的事实,这就是不诚信的表现。

最后,推行火葬用得着一刀切吗?一方面,由于长期观念所致,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不愿意进行火葬,那能否对他们缓行,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火葬最主要的目的是不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能否探索深埋的方式不留坟头的办法进行土葬,如此,既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也可以节省土地。

无论如何,为了推行火葬强制收缴棺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和不人道的做法,与建设法治政府也是背道而驰。如果因为强制收缴棺木,导致老人自杀,那还得追究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不能以目的正当和合法来掩饰其过程的不合法,程序与过程不正当、不合法,就没有合法和正当可言。

杨涛(知名时评人)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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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 16:19

15#

2014-6-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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