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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谱上说,敏公居太湖城北之罗溪河,江公居太湖之新仓,在太湖呼敏公为鼻祖,而宿松呼江公之嫡子栋公其人为鼻祖也。
按照现在人在认祖归宗,把宗当祖来理解,则有如下讨论:
这里就有一个悬念,嫡子即是长子的意思,既是族谱上说到江公嫡子,就一定有江公之别子,江公之庶子。所以如果族谱上没有记载江公之别子庶子,特别是在太湖县的新仓还有宗亲,则新仓是江公的后人。那么,太湖县江公的后人,必然是呼江公为鼻祖,新仓以外的宗亲,呼敏公为鼻祖不错,因为新仓属于太湖地界,但是说,在太湖呼敏公为鼻祖,就与新仓呼江公为鼻祖相矛盾。
如果新仓再没有宗亲了,则宿松就不止栋公,还有栋公的弟弟们,栋公的子孙后代呼栋公为鼻祖,没有错。栋公的弟弟们的后代呼栋公的弟弟们为鼻祖。之所以没有记载栋公的弟弟们,则知族谱有悬念,最直接的是在那个嫡子的嫡字上。不然,江公之庶子别子到哪里去了呢?是不是栋公的弟弟们的后代,没有参加太宿望族谱合修呢?
不是的!像那样就读不懂族谱了。
于是必有另一种说法。这个说法,就是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的周制宗法制度。容我道来:
到一个地方的一世,当然就是一世祖。这一世祖难道就没有兄弟多人同时搬迁到这里来吗?一定会有的,但一世祖一定是一个人,则依据孝悌为先的孝悌,必是最高次序的为一世祖,尽管敏公江公兄弟俩同时到达太湖县,敏公老大为哥,江公老小为弟,一世祖就是敏公无疑了。即便太湖新仓有江公的后代,则只有称敏公为一世祖。
同样的道理,即使是江公的后代都到宿松来了,因为栋公是江公的嫡长子,也是最大次序的,就是一世祖无疑了,则即使栋公的弟弟们有后代,依据太湖有敏公江公,只称敏公为一世祖,而不说江公是一世祖的道理,则宿松栋公的弟弟们的后代,也不会称栋公的弟弟们为一世祖的。这就是周制的宗法制度。所以不是任何人都是一世祖。
接下来就有一个讨论,逝去的祖宗,就祖宗牌位来说,第几世祖与第几世就有不同的含义。不应该是那一世就都刻成那一世祖。祖宗他们有称祖有称宗的。但是,属于那一世的活着的人,哪怕他的儿子孙子都有了,却可以称之为那一世孙某某。如尚行公,跟尚行公的儿子同堂著谱,在他的著谱序里就写到:第九世孙尚行登诺氏撰。而在族谱上只有栋公为鼻祖也,其他都称之为某某公,而不著成第几世祖某某公,只著成第几世某某公。分成那一个堂号的,依据万世不迁之宗、别子为祖,都可以写成祖,报沾报雳报云报尉报雱报零报震等等。把沾堂公,雳堂公,就可以编写为沾祖雳祖,雲祖尉祖雱祖零祖震祖。这是各开基业才决定的,而未另开基业则不可为祖。例如:
南宋,
孝宗淳熙末年,八十一岁的赵构去世,结束了二十六年的太上皇帝生涯。朝臣纷纷提出,先帝再造基业,隆兴社稷,实同再造。当效北魏高祖孝文皇帝元宏例,上庙号为高祖。
孝宗认为,赵构虽有再造之功,但毕竟未竟全功,不宜称祖,于是改高祖为高宗。历史书上就有宋高宗赵构。历史书上就有拓跋珪的曾孙拓跋宏改成元宏,另开基业,所以称魏孝文皇帝元宏,称高祖。
这户族,曾几何时,秉公活着的时候,自己本是称自己为第十五世孙,却在自家祖堂上放自己的祖宗牌位,写到第十六世祖某公讳今秉老大人之位。除了混淆辈分,除了把祖宗堂当做生祠,还有一个定义错误,他没有另行开创基业,充其量只能被后人称为秉宗。而不能像这个牌位上标注的第十六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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