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新世纪论坛公益协会工会人文关怀标准及细则规定
为深入践行人文关怀理念,增强团队凝聚力,展现社会责任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协会常务会会议精神与协会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慰问及人文关怀标准与细则规定。一、慰问 针对因病住院的在册会员(含作出贡献的退休会员和名誉性任职人员),协会将开展探望慰问活动,慰问标准不低于100元(浮动不超过10%)。此举旨在向因病住院的会员传递协会的深切关怀与支持,减轻其身心负担,助力其早日康复。 二、人文关怀(祭奠)当在册会员的直系亲属(含作出重大贡献的退休会员和名誉性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离世时,协会将按不低于150元的标准(用于购置花圈、香纸炮等)进行祭奠(浮动不超过10%),以体现协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三、在具体实施上述标准与细则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各联络站站长负责收集慰问对象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分管指导员汇报;指导员接报后,向常务群通报;最终由工会负责具体落实慰问或祭奠事宜。公平性:切实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成员,都能平等获得相应的慰问或人文关怀。及时性:工会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慰问或祭奠活动,杜绝拖延。尊重性:在开展慰问或祭奠活动过程中,充分尊重受慰问者或逝者家属的意愿,严格遵循当地习俗。透明性:慰问或祭奠的标准与全过程,均向所有成员公开,并详细记录日志,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纪律性:原则上,慰问人员不得接受当事对象的请吃、答谢等可能造成负担的安排。如因风俗习惯等特殊情况确需接受,必须提前向工会报备,经工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宿松县新世纪论坛公益协会工会负责解释。宿松县新世纪论坛公益协会工会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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