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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关于“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补助项目的公示,根...
浏览:1256    刷新:2018-10-8 11:22
宿松县关于“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补助项目的公示,根据皖农财[2018]117号文件和松农函[2018]29号文件精神,拟在我县创建一个省级标准蔬菜园项目,实施该项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须符合如下条件:1、园区蔬菜产品需有通过“三品一标”其中之一认证登记,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商标,产品质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园区要求集中连片,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3、设施蔬菜标准园要求设施面积15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标准园要求面积800亩以上(重点安排设施蔬菜标准园)。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到10月12止。联系电话:*****,*****8669,联系人:杨朝辉


  宿松县农业委员会产业化股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