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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温馨提示】请勿传播事故现场视频及图片 ...
浏览:3391    刷新:2018-10-11 20:17
【网警温馨提示】请勿传播事故现场视频及图片
2018年10月11日下午,我县千岭乡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翻斗货车与电瓶车发生事故,电瓶车驾驶员受伤严重。
事故发生后,不少群众拍摄了现场视频,并在微信群、朋友圈传播。为避免给伤者和家属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请广大网友给伤者一份尊重,不要传播相关视频和照片。
祝伤者早日康复!

宿松网警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