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县供销社创办老年公寓 夕阳事情朝阳产业 “我社利用二郎基层供销社闲置土地,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权属的前提下创办‘宿松温馨老年公寓’,是积极响应供销社‘改革自我、服务三农’盘活资产、推进开放办社的具体体现。”安徽宿松县供销社负责人在二郎供销社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办宿松县温馨老年公寓双方洽谈签约会上高兴地说:“把这件‘夕阳’的事情办成‘朝阳’的产业,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宿松是一个人口大县,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2011年底,宿松县60岁以上老人达11.85万人,占人口总数14.3%,其中70—80岁的老人3.74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49万人。如何积极应对该县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必然趋势。该县二郎供销合作社抢抓机遇,瞄准这个服务领域决定充分利用和发挥供销社资产优势,合作投资开展养老服务业,打造供销社服务“三农”新亮点。 12月21日上午,宿松县二郎供销社与合作方对“宿松县温馨老年公寓”的创建在县供销社会议室热情友好氛围中进行座谈,宾主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合作创办老年公寓事宜签订了战略协议。 “该项目拟总投资900万元,我社以破凉寨湾闲置土地房产作价306.9万元参股,其余资金由合作方负责。”二郎供销社主任王健在老年公寓项目洽谈签约会上作了情况说明:“项目建成后,公寓运营管理事务由合作方统一管理、统一支付费(税)、统一用工、统一分配、统一接收入住服务对象、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社工作人员按照合作方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配合公寓里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努力把这个公益性朝阳产业办好,办出成效。” 项目软硬件环境优越 据笔者了解,该县为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和民众开办社会养老服务业。2012年《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松政[2012]29号)及《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问世,无疑成为该县加快此项事业发展的强大推力和尚方宝剑。 据悉,二郎供销社合作创办的“温馨老年公寓”地处宿松县中心地带,在破凉镇的边缘,毗邻105国道和合九铁路、沪蓉高速公路,距县城车程很近,周边环境幽静,是创办老年公寓的理想场所。 此项目双方合作期为30年,从2014年1月1日至2043年12月31日。协议规定:“双方按各自初始股份享有受益分成并承担义务。供销社授权合作方规范使用‘中国供销’标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吸收第三方投资入股。” 协议还规定:“合作期间,如因政府土地规划调整,需征用供销社此宗土地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时,本协议可以解除,互不追究责任,但双方在清算后其资产以评估价按初始投资比例分享政策性投入部分及增溢的财产权。但土地使用权权益部分归供销社。” “温馨公寓”前景看好 “要与供销社真诚合作,借供销社这块宝地为平台,把‘温馨老年公寓’打造成宿松花园式承载供养、寄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合作投资方的赵长水老板对该公益性项目前景非常看好,充满信心,他表示:“在搞好服务的同时,要不断提高公寓的档次,做大做强做优,把‘温馨老年公寓’办成我县乃至全省的亮点,成为一流的养老服务机构。有供销社作为这项工作的强大后盾,我很自信,一定能够向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对宿松‘温馨老年公寓’这块蛋糕,希望二郎供销社和赵老板精诚合作,精心打造,定能成为我县老年人温馨的乐园”。县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的吴华荣主任说:“同时,温馨老年公寓也是发展我县农村公益事业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作者:王会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