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 H5J-14171-1 号 发布日期: 2014 年 12 月 23 日 一.招标条件 1 、工程名称:宿松县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招标人:宿松县龙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安徽省宿松县 2 、工程建设规模: 1#-10# 楼,地下 1 层( 3# 楼不含地下室),地上 6 层。及门卫室、泵房、室外配套给、排水、排污及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45000 ㎡,总投资约 7500 万元。 3 、建设工期: 360 日历天 4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 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 1500 万元以上(含 1500 万元);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 ㎡的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 无在建(无中标待建)项目承诺、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承诺,承诺应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和项目经理签字。 4 、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 10000 ㎡的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项目经理的业绩为以该拟派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 5 、 宿松县外投标企业 , 必须提供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松住建 [2013]146 号文件规定的宿松县外来企业登记备案表。 6 、提供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 2 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 800元 / 份,售后不退 2 、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宿松县商贸城 3# 楼三楼 联系电话: 0556-7602002 。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 1 )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 ( 原件); ( 2 )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 ( 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且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 3 )宿松县外投标企业 , 必须提供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松住建 [2013]146 号文件规定的宿松县外来企业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后退还) ( 4 )提供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 2 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 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龙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操俊 欧灿军 联系人:章剑南 陶帜 地址:宿松经开区茶园路 8 号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与高铁路交口 236 号 电话: 0556-7848051 电话: 0551-62220257/6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投标人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并视情节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人民币(账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账号: 176713900033 ;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 )。 4 、预交履约保证金: 620 万元人民币。(账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账号: 176713900033 ;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 )。 5 、宿松县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按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松住建( 2013 ) 146 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前办理市场准入登记手续。在签订合同后办理备案手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八 . 特别说明: 1 、关于宿松县以外投标企业市场准入资质要求。执行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松住建〔 2013 〕 146 号文件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施工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省内县外企业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承包省外及省内县外企业须具有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劳务分包省外企业须具有一级资质,省内县外企业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建市〔 2014 〕 161号文件要求,各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完成实名录入,并在该平台可以查询。
宿松县龙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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