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王学军同志任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学军,男,汉族,1952年12月生,河北南皮人,1970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安徽省委书记。 1970年3月在河北省南皮县五金水泥厂参加工作; 1972年4月至1975年8月在河北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毕业后任河北省沧州市化工冶金试验厂技术员; 1979年8月起任河北省沧州市经委调度室干部、主任; 1984年6月起任河北省沧州市经委副主任,市计委副主任;1987年7月任河北省沧州市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1988年5月任河北省沧州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 1989年11月任河北省沧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2年8月任河北省沧州市副市长; 1994年4月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专业学习; 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在职学习); 1997年5月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党组书记; 1997年12月任河北省廊坊市委书记(其间:2000年3月至2000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1年12月任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2003年1月任); 2004年2月任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8年6月任),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8月任)、主任(2005年11月任); 2008年7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11年8月任),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2010年9月明确正部长级); 2013年3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 2013年6月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5年6月任安徽省委书记。 中共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2012年11月十七届七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张宝顺,男,汉族,1950年2月生,河北秦皇岛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68年11月在秦皇岛港务管理局参加工作,历任局团委书记、局党委副书记; 1978年12月起历任共青团中央青工部副处长、副部长; 1982年12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兼工农青年部部长; 1985年11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全国青联副主席(1982年8月至1987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马列主义理论专业学习),1991年11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主席(1991年11月明确为副部长级; 1989年12月至1991年12月在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3年4月任新华通讯社副社长、党组成员; 1998年3月任新华通讯社副社长、党组副书记; 2001年9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4年1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山西省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2004年2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山西省省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任山西省委书记、省长; 2005年7月任山西省委书记; 2006年1月任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5月任安徽省委书记; 2010年6月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1年1月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年6月不再担任安徽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八届全国政协常委。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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