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在提升城乡社会文明水平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宿松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对照《宿松县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测评细则》,通过各单位、各村镇及各社区自行申报、逐级推荐,县文明办严格组织考核,并征求纪检、计生、综治、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拟命名表彰县水利局等34个县直单位、县图书馆等32个县直二级机构单位、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等16个垂直和企业单位、长铺镇政府机关等42个乡镇直单位为第十一届宿松县文明单位,孚玉镇等8个乡镇、洲头乡乌池村等23个行政村为第十一届宿松县文明村镇,华阳河农场金海花园等7个社区为第十一届宿松县文明社区(名单附后)。 为保障命名表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月19日起到2月25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联系单位:宿松县文明办,受理电话:0556-7838102,邮箱:ahsswmb@163.com。
宿松县文明办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拟命名表彰第十一届宿松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 一、拟命名表彰第十一届宿松县文明单位名单(共124个) 1.县直单位(34个) 县水利局、团县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东北新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信委、县文广新局(台)、县市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技局、县人防办、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管局、县环保局、县直工委、县政协办、县人大办、县委政法委、县经开区、县临江产业园、县残联、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委、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县扶贫办。 2.县直二级机构单位(32个) 县图书馆、县就业局、县民保局、孚玉山宾馆、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关小学、县地税局城关分局、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复兴西片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局、县文物局、县文化馆、县疾控中心、县合医局、县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县医院、县第二中学、宿松中学、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看守所、县拘留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县公安局水上分局、县实验小学、县实验中学、县客运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县经适房公司、县畜牧兽医局、县教师进修学校。 3.垂直和企业单位(16个) 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县邮储银行、县民丰村镇银行、县移动公司、县武警中队、县人险公司、县担保公司、县农商行、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县西南花木有限公司、安徽省高界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县汽运公司、安徽美螺建材有限公司、宿松天和服饰有限公司、县亲情养老服务中心、县电信公司。 4.乡镇直单位(42个) 长铺镇政府机关、汇口镇政府机关、许岭镇政府机关、复兴镇政府机关、二郎镇政府机关、破凉镇政府机关、九姑乡政府机关、下仓镇政府机关、高岭乡中小、城关初中、安庆松安职业学校、复兴镇中小、陈汉乡中小、孚玉派出所、洲头派出所、洲头初中、五里派出所、松兹派出所、光荣初中、洲头乡中小、隘口初中、二郎派出所、县经开区公安分局、复兴派出所、隘口派出所、陈汉派出所、九姑派出所、长铺派出所、北浴学校、程岭乡中小、二郎初中、复兴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汇口国土资源管理所、二郎国土资源管理所、程营初中、曹湖初中、隘口乡中小、千岭派出所、下仓派出所、五里乡卫生院、高岭乡卫生院、洲头乡卫生院。 二、拟命名表彰第十一届宿松县文明村镇名单(共31个) 1.乡镇(8个) 孚玉镇、柳坪乡、北浴乡、趾凤乡、千岭乡、陈汉乡、佐坝乡、隘口乡。 2.行政村(23个) 洲头乡乌池村、高岭乡枫林村、洲头乡坝头村、九姑乡白马村、陈汉乡独山村、河塌乡黄坂村、洲头乡泗洲村、下仓镇洋普村、隘口乡小圩村、凉亭镇枫驿村、洲头乡官洲村、洲头乡宗营村、九姑乡单岭村、孚玉镇大河村、复兴镇梁公村、隘口乡西源村、隘口乡清河村、佐坝乡碧岭村、许岭镇雨岭村、二郎镇二郎村、高岭乡汪冲村、孚玉镇龙山村、程岭乡乔木村。 三、拟命名表彰第十一届宿松县文明社区名单(共7个) 华阳河农场金海花园、孚玉镇工农社区、长铺镇长铺社区、孚玉镇民东社区、汇口镇汇口社区、孚玉镇民西社区、东北新城玉龙社区。 来源:宿松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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