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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2015年7月1日前在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有100家,民办非企业有45家,我局于今年4至7月,依法对其进行年度检查。在年检中发现有违规情形的已责令整改,整改到位的给予合格,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不合格,现将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检结论予以公告(其中:年检合格或基本合格98家,年检不合格6家,注销26家,撤销15个单位,其中连续两年未接受年检13家,拒检2家)。自公示之日起,各相关单位对年检结论有异议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的将视同公告送达。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自行进行整改,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整改结论报送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对限期不整改的,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附:宿松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检结论公示名单
连续两年未接受年检的单位
序号 受检单位 年检结论
1 宿松县商业联合会 撤销
2 安徽宿松苏南经济贸易促进会(常州分会) 撤销
3 佐坝乡畜禽养殖产业协会 撤销
4 隘口乡清河村生态养鸡协会 撤销
5 宿松县开发区民营企业互助联合会 撤销
6 宿松县河塌乡新丰苗木花卉种植协会 撤销
7 北浴乡野生花卉开发协会 撤销
8 北浴乡肉牛养殖协会 撤销
9
宿松县北浴乡四吉村蚕桑茶叶经济发展协会
撤销
10 宿松县洲头乡中心幼儿园 撤销
11 宿松县亿童幼教中心 撤销
12 洲头乡小博士幼儿园 撤销
13 宿松县汇口镇环卫所 撤销
宿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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