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三味】54、期待对教师职业的尊重与理解 教师是特殊行业。古代谓之“传道、授业、解惑”,现代叫“教书育人”。教师技能是教书,教育学生。除了教书,教育学生,教师一无所长。“百无一用是书生。” 尊师重教,必须对教师职业予以尊重和理解,要付诸行动,获取正当权益,而不光是空洞的标语口号。这样才能让教师心安理得,教师职业后继有人。怎样尊重与理解教师职业呢? 一、教师必须是8小时工作制。8小时工作制,是我国现行的工作时间制度。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不但将新工时制度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时强调两个“不超过”的工时制度。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是现在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初中,教师每天上班坐办公室8小时,下班还要备课,批改作业。学校安排教师早晨早读,晚上坐班,中午午休还得值班。这严格地说属于加班。加班必须付报酬,这是正常劳动所得,是对教师劳动应有的尊重。但是现在这些少得可怜的补助已经纳入绩效工资中。教师“早读”,“晚坐班”,“午休值班”实际上成了必须完成的义务劳动。 8小时以外是教师休息时间,完全应该由教师自由支配,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任何人无权剝夺教师的休息时间。教师主动接受,那是高姿态,是职业道德高尚的表现。学校安排教师早读,坐班,值班应该付给报酣,而且不纳入绩效工资之内。8小时以外劳动给予报酬天经地义,理所当然。除了教师哪个行业加班没给报酣?不给报酣这是对教师职业的歧视。又要马儿跑得好,又不给它草吃,这是对教师劳动不尊重。教师必须争取8小时工作制。 二、家教应规范而不是禁止。社会需要家教,家庭需要家教,家教其实是供求关系,愿打愿挨,是正常的社会现象。但是现在教师搞“有偿家教”被视为洪水猛兽,成了人人谴责的现象,这不公平。那是用变色镜看教师,是对教师职业的歧视。“有偿家教”不是教师眼睛只盯着钱。教师首先是人,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要买房子住,要养家糊口,仅那一份工资行吗?现代社会兼职屡见不鲜。第二职业,这是客观存在。医生在家行医,技术人员业余时间搞设计维修,获得合理报酬,这普遍存在。教师晚上休息时间辅导学生,节假日办补习班,只要收费合理,注意学生安全,这有何不可?凭劳动所得,天经地义。所以“有偿家教”应该得到社会理解认同,而不该受到指责。换个角度,你晚上为我设计一份图纸,我付你设计费,跟你晚上给我辅导孩子课,我付给你补课费有什么本职区别?该不会教师永远与清贫穷划等号吧? 三、教师人格必需得到应有的尊重。教师是人,爱护学生,完全必要;但是学生必须尊重教师,双方人格是平等的。我们做老师的不侮辱学生,但学生也不能侮辱老师,学生侮辱老师必须得到一定的惩处。教师不能成为学生的出气筒,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那是对教师职业的讽刺。教师人格必需得到尊重。教师人身安全必需得到应有的保障,应该出现在法律层面上。(2010.9.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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