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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女大学生被留学生强奸后自杀?警方辟谣!真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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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9 18:20 12959 0

龙二 发表于 2018-5-9 18:20 |阅读模式

龙二 1#

2018-5-9 18:20

     近日,九江某高校黄老师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急切询问:你们学校发生了女学生被留学生强奸后自杀的事情啊?黄老师被问的一头雾水,这压根没有的事情啊,这谣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沉渣泛起 
     2018年5月7日,一个名为“lichun559”的微博用户,以“九江某高校女学生被留学生强奸致自杀”为内容发布谣言信息,并配发了学生家长在校门口拉横幅的照片,以达到让人确信其传播信息真实性的目的。此谣言信息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并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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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这条微博怎么辣么眼熟?这不是两年前的“老梗”吗?
 谣言伊始 
    2016年5月,九江某高校发生一起学生因学业压力问题引发的自杀事件。当年事件发生后,一些别有用心的自媒体捏造“学院女学生被留学生强奸导致自杀”的谣言在微博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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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及时澄清真相,消除了负面影响。因情节轻微,公安机关对自媒体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时过近两年
原本已经平息的谣言
如今却又被网民重新包装
粉墨登场

 坚决打击 
    事件发生后,濂溪区公安分局迅速开展工作,很快就锁定了散步谣言者的身份信息,并于5月8日下午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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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男,47岁)到案后,主动删除了散布虚假信息的微博,并如实交代其散布谣言的行为。经查,张某在2016年就将该谣言的图片存在自己手机中。直到2018年5月7日10时58分,张某在家中利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微博名称:lichun559)发布该条虚假信息,并配上了4张照片,同时请求相关认识的微博博主帮其转发,扩大其微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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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张某散布谣言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批准,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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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该学院也已发出严正声明:此系谣言,学校已于5月7日发现谣言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并希望广大网民切勿再以谣传谣,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普法讲堂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对传谣、造谣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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