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乡镇 进入微博 微信抖音

宿松世纪网

[重磅]安庆严查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是……

[复制链接]

2018-5-18 20:28 15276 1

小孩 发表于 2018-5-18 20:28 |阅读模式

小孩 1#

2018-5-18 20:28

今天
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
师德师风建设、
规范普高招生行为工作部署会召开
11.jpg
小编从会议上了解到
安庆市各部门联动,重拳出击!
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严查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
举报电话也公布了
12.jpg
治理重点和排查内容
重点治理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所开展的以应试为目的违规培训行为。具体排查范围:
1.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
2.依法取得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3.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1)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
(2)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
4.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
5.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办学行为。
6.中小学校和教师行为规范相关情况。


整改要求
校外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要审核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在工商质监部门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如果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在营业时要“挂牌亮证”,授课人员要“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对培训对象建立“一人一册”台账。
3.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4.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教学计划、收费标准、授课老师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13.jpg

6.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7.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联合开展招生或培训,禁止为公办中小学推荐生源或提供考试等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不得为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提供场地等条件。
8.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14.jpg
9.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鼓励各地各校探索为学生放学后“托管与看护”提供服务。
10.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15.jpg

分工明确
市级七部门联动 密切协作
1.市级七部门联合成立安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指导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   
2.教育部门负责对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中小学校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不良行为开展摸底和治理行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教育部门提供经其审批的含有教育咨询类经营内容的机构清单,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工作。
4.民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对所登记管理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超业务范围开展教育培训和其他登记不规范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和治理整顿。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被举报有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应试为目的违规培训行为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公安部门负责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的治安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7.消防部门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配合开展好联合执法行动。
8.城管部门负责依法拆除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各类标牌广告,依法规范、审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牌匾和户外广告。
9.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教师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进行治理,牵头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公布办学条件不达规定要求、超范围办学、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名单。同时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师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专项治理。
10.各地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师管理,严禁教师参与或组织校外培训,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校外培训情况摸底调查,为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实施步骤和方式
将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实行“三报制度”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
1.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成立由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教育、民政、人社、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计划以及专项治理行动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要在5月23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2.集中组织摸排。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通过中小学校对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各县(市、区)要通过实地调查和社会举报等多种途径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并梳理各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地点、举办者情况、经营范围、办学资质等具体信息,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3.逐级汇总上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校要逐级将摸排结果分类别填写好全省统一设计的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和处理问题台账表格,并逐级汇总上报。
    为方便群众举报监督,市教育体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556-5511592,信箱:aqxwpx@163.com
各县(市、区)第一阶段摸底情况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
16.jpg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2018年7月至12月)
1.分类实施整改。各县(市、区)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账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
2.建立公告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整改期间,省市两级将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情况督查,并自6月份起,实行“三报制度”:整改情况进展月报告制度(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每月25日向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特事要事快报制度、随时督查通报制度。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19年1月至6月)
    各县(市、区)要在2019年2月份前完成自查,进行工作总结,布置下阶段工作。市级将在2019年4月份前,完成复核检查,确保各县(市、区)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各县(市、区)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
17.jpg
(来源:安庆天天直播)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全部回复0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优秀版主 灌水之王 推广达人 宣传达人
:
编辑部
:
326526470@qq.com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1111

帖子3233

积分626052

图文推荐

  • 温情传递,爱满宿松丨宿松公益工会暖心守护

    在宿松,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用行动诠释着工会大家

  • 宿松县柳溪初中八〇届毕业40周年首聚

    宿松县柳溪初级中学(入学时名宿松县枫驿初级中学)

  • 宿松公益高岭联络站携手高岭邮局慰问困难家

    在生活的长河中,总有一些突如其来的变故,让

  • 宿松新世纪论坛公益协会程岭联络站开展“庆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弘扬劳动精

  • 发布新帖

  • 在线客服

  • 客服微信

  • 客户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