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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检察院关爱“迷途”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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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8 15:16 24371 1

督查科 发表于 2018-6-28 14:09 |阅读模式

督查科 1#

2018-6-28 14:09

 “你好,我们是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的工作人员,今天是来了解一下小于平时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情况……”为深入了解小于的犯罪动机,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近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干警奔赴合肥市对涉案未成年人小于进行社会调查。

  据了解,该涉案未成年人小于(化名)今年17岁,系合肥某高校在校学生,其与被害人小朱(化名,未满14周岁)于网上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两人相约见面,在宾馆发生了关系。由于小朱未满十四周岁,公安机关以小于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未检办检察官阅卷后认为有必要对小于进行社会调查。

  “小于是个好孩子,平时也听话,对父母也孝顺……” “小于挺好的,就是这个年纪的孩子有时候,很多事情不愿意跟我们做父母的交流……”

  此次社会调查主要采取走访、面谈的方式。为不给小于及其家人带来不必要的影响,检察官着便装前往小于居住的小区进行走访,跟小于的父母、邻居进行交流,对小于的家庭情况、成长轨迹、兴趣爱好等有了全面的了解。小于的父母表示非常感谢检察官对小于的关心和爱护,他们认识到了平时对小于的关爱和教育有不足的地方,并且愿意亲自向被害人及其家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办案检察官针对此次社会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将会作为办案的依据。

  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着力打造未检品牌,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过程,落实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分案起诉制度,并不断积极探索办案新途径、新方法,铺造失足青少年回归之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来源:宿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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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846550 发表于 2018-6-28 15:16

774846550 2#

2018-6-28 15:16

检察院,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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