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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为电动车 在家充电引发火灾 被拘留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该男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起因是5月12日晚间 家住界首市东城一小区的闫某 在小区有集中充电桩的情况下 将电动车带回屋内在客厅充电 准备睡觉时 闫某发现客厅内浓烟滚滚 电动车着火了!
消防救援人员到现场后 电动车已经被烧成了骨架 整个客厅墙面也烟熏严重 家用电器和家具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更重要的是 其他住户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界首市公安局 东城警务中心民警经现场取证后 依法对闫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骑电动车的注意了 如果你还有这个习惯 请立即停止 合肥市瑶海区已经出手了
从瑶海区应急管理局获悉,瑶海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印发了《瑶海区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对全区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小区、回迁安置小区、公租房、企事业单位宿舍楼等,进行全覆盖大整治。
6月中旬,瑶海区全区的住宅小区将迎来电动自行车大检查,瑶海区应急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将集中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现象,并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进行联合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惩处。
6月底前,瑶海区59个回迁安置小区将全部安装完毕电动车报警系统,严格禁止电动车随电梯进入楼道内充电。只要居民将电动车搬入电梯内,报警系统就会自动识别,电梯将无法关门和运行。
有实验证实 一辆电动车着火 90秒温度便达到200度 转瞬间火灾迅速发展 产生的毒气足以致命
合肥消防提醒 1、任何人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
2、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存放点应独立设置或与建筑其它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3、电动自行车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
4、充电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5、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落实专人看守,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或者在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再次强调 电动车请勿在 室内、楼道 停放或充电 扩散,提醒更多人! 来源:综合阜阳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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