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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乡居民住院转诊管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控制不合理医疗支出,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防范替诊行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保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3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统一医保信息系统有关功能要求,现就我县城乡居民转诊转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诊办理流程
(一)住院病人市域内就医。住院病人市域内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患者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凭身份证和社保卡或电子医保码自由选择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院办理报销结算。
(二)住院病人市外转诊。县内常住人口(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先到我县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由科室经治医生开具电子转诊单再外出就医,在县外务工、经商、创业及学习的流动人口(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出院前需联系辖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办理电子转诊手续。危急重症患者可先就医,出院前凭相关病情证明资料联系辖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补办电子转诊手续。患者市外转诊就医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激活的社保卡才能办理转诊备案、住院登记和出院结算(部分省市可以使用电子医保码)。
二、办理转诊医院
县人民医院(0556-7849681)、县中医院(联系电话 :0556-7849062,7849196)负责全县常住城乡居民转诊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城乡居民转诊备案工作,宿松县残疾人康复医院(联系电话 :0556-7084838,13866007651)、宿松东城医院(联系电话 :0556-7772120,18955672120)负责全县精神病患者的转诊工作,华阳河农场医保办(联系电话 :0556-7551019)负责辖区参保城乡居民转诊工作,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医保办(联系电话 :0556-7281226,19909666488,)负责辖区参保城乡居民的转诊工作。
三、转诊住院待遇
符合分级诊疗管理要求并办理电子转诊手续的患者,可以享受安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常住院报销比例,并在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医疗机构出院直接报销。患者不服从分级诊疗管理要求,自行要求到市域外就医的,可以办理住院电子备案手续,经电子备案后患者可以在市域外医院直接登记报销,但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较正常报销降低10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未办理电子转诊(备案)手续的,不能在市域外直接报销,同时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较正常报销降低10个百分点。
四、严格转诊程序
(一)下列情形不办理电子转诊
1、参保人员前往非联网结算定点医院的;
2、意外伤害;
3、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必须实行逐级转诊,未履行备案转诊手续转往市外医院不享受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的政府兜底政策。
未办理电子转诊手续的病人,先自费住院治疗,出院后持有关资料(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社保卡(开通银行功能)、身份证、到宿松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按政策规定办理报销结算。
五、优化转诊流程
办理转诊的医疗机构建立市外住院转诊审批工作会商会诊制度,公布转诊流程和转诊联系电话号码,做到病人和家属不动,医生和管理人员流动,信息系统流动。进一步优化转诊流程,方便全县城乡居民转诊就医。
特此公告!
宿松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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