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市县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共抽检了58批次样品(省抽14批次,县抽18批次、农产品26批次)。其中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石华凤(地址:宿松县千岭乡向阳街农贸市场内十号摊位)经销的土生花生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水产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石华凤(地址:宿松县千岭乡向阳街农贸市场内十号摊位)经销的洋生花生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水产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将依法予以查处。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8月09日
2021年第10期 合格32批.xlsx
2021年第10期 合格 农产品24批次.xlsx
2021年第10期 不合格 农产品2批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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