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协会章程,本制度旨在规范协会资金管理,确保财务透明、合规、高效使用。 1.2 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协会法定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挪用资金。 1.3 财务工作由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向理事会及监管部门汇报。 2. 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2.1 审批权限 单笔支出≤1000元:由协会财务主管审核批准。 1000元-4999元,提交理事会集体审议,表决通过后,分管常务和活动执行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单笔支出>5000元:提交理事会集体审议,表决通过后,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宿松县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特殊情况:紧急事项可先口头请示会长、财务主管,事后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 2.2 报销流程 -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合法票据及明细说明。 - 财务人员审核票据真实性、合规性,确认审批签字完整后付款。 3. 预算管理 3.1 每年度制定财务预算,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需重新审议。 3.2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单独建账,不得挪作他用。 4. 财务监督 4.1 每月账目在下月15日公示收支明细,每季度发布财务报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 4.2 理事会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财务人员配合提供资料。
二、项目管理制度 1. 项目立项 1.1 需求调研:由项目部牵头,实地调研并形成《需求分析报告》。 1.2 可行性论证:评估资源、风险及社会效益,提交《项目计划书》。 1.3 立项审批:计划书经秘书长、综合保障部部长初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立项,纳入年度计划。 2. 项目执行 2.1 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制定《执行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分工及预算。 2.2 协议签订: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权责及资金使用条款。 2.3 过程监督: - 定期召开项目会议,跟踪进度并解决问题。 - 重大变更(如预算超支10%以上)需报理事会审批。 2.4 验收与总结:项目结束后30日内提交《结项报告》,归档资料(含影像、财务报表等)。 三、信息公开制度 1. 公开内容 1.1 财务信息:月度收支简报、年度审计报告、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明细。 1.2 项目信息:立项背景、执行进展、成效评估及受益群体反馈。 1.3 年度报告:工作总结、财务数据、下一年度计划。 2. 公开方式 2.1 线上渠道: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民政部门指定平台。 2.2 线下渠道:办公场所公告栏、会员大会通报。 3. 公开时限 - 常规信息(如月度简报):次月20日前公布。 - 年度报告:每年3月31日前公布。 - 重大事项: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临时公告。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 适用范围 - 单笔支出超过年度预算20%或0.5万元。 - 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变更。 - 涉及法律诉讼、媒体舆情或重大安全事故。 - 其他可能影响协会声誉或运营的事项。 2. 报告流程 2.1 即时报告:责任人或发现人需在2小时内口头报告秘书长,24小时内提交书面说明。 2.2 评估决策:秘书长组织临时会议或者群内沟通,提出处理建议,报理事会表决。 2.3 对外通报:需向民政部门或公众披露时,由理事会指定专人统一口径。 3. 保密要求 未公开前,参与人员不得泄露信息,违者按章程追责。 附则 1.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经相同程序。 2. 全体会员及工作人员须知晓熟悉,并确保遵守。 3. 制度解释权归宿松县新世纪论坛公益协会理事会所有。
宿松县新世纪论坛公益协会 202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