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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对契约精神的解释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所以契约精神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双方或多方在签署契约时是否自由、平等;二是对已经签署的契约不管后期如何变化,都应坚持守信。此第二点实际上也是对责任的一种诠释,责任不单是敢于担当的勇气,更是信守承诺的精神。到此我们还要进一步解释诚信与承诺的不同,诚信可以简单理解为说到做到,而承诺是说到后要长时间做到。所以当我们为民风缺乏诚信而感叹时,承诺自然更无从谈起。缺乏诚信可能有利益、道德、制度等等诸多因素,但对不能坚守承诺的现象除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个致命误区,即我们没有真正理解“自由”的含义。
和德先生、赛先生一样,“自由”当然也是外来名词,既然我们如此容易的接纳自由所代表的价值观,可见它确实和人性的许多方面相符。稍加教育,我们都可以理解“自由”并不是想干什么干什么,那到底什么是“自由”?笔者以为西方文明中的自由实质是选择的自由,即你可以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即在自由意志下自己做想做的事,但不要妨碍别人。这种对自由的理解实际上只对了一半,因为真正的自由还有另一半含义,即每个人要承担选择之后的代价。此点通俗讲就是认赌要服输,但我们遗憾地看到,正是我们缺乏对自由后一半的了解,所以生活中太多人好赌而不服输。很多人在做决定选择生活道路时并没有感到后半程的责任,在挫折面前总认为生活可以重来,以为生活好像下棋,走错了可以随时悔棋。我们只要排查一些老的信访案件,其中不少是当事人当年自由选择的结果,只是随着时代变迁,利益格局的变化,当事人现在好像突然醒悟,好像当年上当受骗,于是不顾一切的要回到从前。或者是有些问题当时已解决,只是当事人今天再权衡后又后悔了。面对这些现象,我们只能说不少人缺乏对责任地全面理解,并不懂得责任中遵守契约的精神。
在警言警,公安队伍管理中,我们所有警察都理解责任中的契约精神吗?很遗憾,笔者见过不少警察朋友在发牢骚时的唏嘘感叹,其中有不少对目前境遇的不满是由于当年的个人选择而造成。我们不是不能发牢骚,只是牢骚背后折射出许多关于价值观的心理问题。如果仅是情绪型的牢骚发发也就罢了,但如果是认识错位而形成了归罪于外的价值观,那对个人成长和组织文化都是极为不利的。试想有多少人在为调来深圳工作而抱怨,有多少人因为选择了非领导职务而懊悔,又有多少人为既往错失某个机会而纠结,但这一切都是出于当年我们自己的决定,如果对责任中的契约精神理解不够,必然认为自己为公安工作失去太多,这种心理失衡会使自己放弃查找自身问题,那个人的成长空间也可想而知。更可怕的是如果此类人在组织中一旦多起来,形成气候,那整体组织文化都将呈现出以指责、埋怨为主导的归罪于外文化氛围,对组织发展的危害也就无需赘述了。
以前总误以为生活在中国缺乏自由,因为生活中我们可供选择的东西太少,每每到十字路口时,感到更多的是一种痛苦的抉择。今天才理解并非如此,当感到生活中的抉择时,实际上是对生活的严肃,明白了选择背后的代价,这才符合责任中的契约精神。
面对契约精神的问题,我们也可能会问,宿命论或者说认天命算不算契约精神?当然不算!笔者指的契约精神是说在自由意志选择之后的信守承诺,并不是鼓励大家逆来顺受、信天由命。抗争命运本身就是一种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但抗争的结果自己一定要平静地面对。“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好像是中国文化中正面宣扬的牺牲精神,但其实质是一种鼓励敢于负责的责任意识。但如果只敢把皇帝拉下马,但又舍不得一身剐,那就是革命中的叛徒逻辑。每每我们鄙视蒲志高、王连举时,是否意识到实际上生活中这种人并不少,而且就在身边,只是没有日本鬼子和国民党反动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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