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子”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应用太广,包括“挣面子”,“丢面子”,“有面子”,“要面子”,“给面子”,“留面子”,“充面子”等等。我们讲的“面子”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整体符号,包括一个人的自尊心和虚荣心,是一个人自我定位和社会外界定位的综合产物。林语堂先生都对此著有专文,所以笔者此文想就中国面子文化中衍生出的陋习做些探讨。
首先,因为当我们把“面子”和自我联系得过于紧密时,很容易把自我排在工作前面。比如,由于我们的工作方式,管理方式都越来越趋于开放,同事间围绕工作或一些社会问题展开的争论越来越多,这本身是一个好现象,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但如果我们不考虑游戏规则,盲目加入自我,害怕辩论输了“丢面子”,致使本来的拳击比赛改为打野架,争论变为争吵!本来是个同事间沟通的好机会,结果成了合作的大障碍。试想一下,当我们以旁观者身份参加到一个争论中,特别是到了后期,大家往往在辩论谁是对的,甚至各说各话,自说自话,根本不管对方在说什么,根本忘了辩论的主题是什么,最后只能演变为比谁嗓门高。因为我们此刻忘了重要的是什么是对的,而不是谁是对的!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当被领导批评时,我们往往先不去反思自己正确与否,先感觉“没面子”,自尊心受伤害,然后总结出领导只是盯住我,总和我过不去。殊不知领导绝大多数情况下只关注谁在破坏制度,如何维护团体秩序,根本没有精力和个体较劲。
其次,“面子文化”中的虚荣心使我们热衷于打破制度。
中国文化中自古习惯于把打破制度作为“有面子”的重要标志之一。都要排队时,谁能不排队;都要走路进入某地,谁能坐车进;违法接受处罚时,谁能不被罚等等。所以中国制度中总有特例,而且每个人永远追求特例。因为特例所代表的身份价值远远超过其经济价值。
为了更好的解释此现象,我们要从理解中国文化开始,中国经历了太长的封建等级社会,而且“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观念贯穿始终。加之我国古代法律都是以强化义务为主,(还真没听说哪项法律是保障权利的。)所以我们传统中一直认为能够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是至高无上的标志。今天我们公民社会还不是很成熟的大气候下,“面子”作为一种虚荣自然热衷于和特权结合。这也就形成了我们对特殊待遇的渴望和“面子”崇拜的文化。当然任何制度都难免特例,但理性制度的特例往往是针对老人、妇女儿童或残疾人的弱势群体,如果只是因为权力而获得特权,这毕竟禁不住推敲。对于此现象,我们说中国特色也好,文化糟粕也好,总之是存在的现实。所以摆在我们前面的问题是,作为一名警察能否身体力行的少破坏一些制度!
记得笔者在派出所作所长时,有一次和辖区民警到某工厂拜访,当时门卫要登记,也不知辖区民警是觉得自己“丢面子”,还是怕我“没面子”,马上开始训斥门卫,意思是我经常来,你还不认识吗?这是我们所长不用登记之类。我马上劝他这种面子咱不要,服从人家管理。今天我们能因为自己是警察打破登记制度,明天他就能以保安身份打破厂规,最后厂里搞乱了,还是派出所来收拾。而且身为警察,是一个执法者,最应该身体力行的遵守法律和制度,当然警察也是社会一份子,也在各种社交网之内,确实做到毫无特例也很难。但至少我们可以做到别那没心安理得!比如开车出停车场时朝保安笑笑,过收费站时别拼命按喇叭!
再其次,“面子”文化另一个陋习是浪费资源。比如请吃饭时,请的人不关心吃的人爱吃什么,只关注排场,简化为一个字——贵!因为这是一种博弈,请客一方要寻求最佳优势,排场有了(花钱多),吃请一方满意最好,即使不满意,吃请一方依然“有面子”,因为够排场,同时请客一方依然留有“面子”,因为付出多;如果场面寒酸了,吃请方即使吃得开心,可能还会觉得被重视不够,要是吃得再不舒心,麻烦可就大了,请客反而招来了负作用。这现象正好解释为什么高档餐馆越来越多,越来越豪华,因为它们本质上不是吃饭用的,是“给面子”,“有面子”等“面子”文化的衍生物。
综上所述,“面子”文化实际上就是社会当时流行的标准,而个人努力去迎合。但流行的社会标准并不全都正确,迎合不正确的部分便演变为陋习。究竟什么样的“面子”是陋习呢?笔者以为很好判定,只要我们扪心自问:这事能不能拿到互联网上?感觉不能的都数陋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