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风俗
第一章 生活习惯
第一节 饮食 饭食
旧时农民食粮,因地区而异。西北陈汉、趾凤山区,多以红薯、玉米、高粱、豆类等为主食,辅以少量稻米、大麦和小麦面粉;中南丘陵圩畈地区,则以稻米为主食,杂以小麦粉食为辅。由于商品生产不够发达,各地都处于种什么吃什么的自给经济状态。而且由于产量低,租课重,大多数农民只能吃到半年糟糠半年粮,遇到灾年歉收,就只有寻觅野菜掺糠以充饥。
建国后,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和提高,1957年人均口粮达528斤(折合稻谷)。三年困难时期因粮食减产,曾以瓜菜代食。1978年后,实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生产迅速发展,城乡居民口粮普遍以稻米面粉为主。
宿松人民素有节约用粮的习惯,一般农户一日三餐还保留着两稀一干或一稀两干,并注意精粗搭配等省吃俭用的风气。逢年过节或款待宾客,则力求实惠而味美。
菜肴
宿松地处长江中游,各类菜肴品种繁多,味兼江、淮、苏、浙、湖、广各地鲜美之长。特举数端,以见梗概。
肉类:猪、牛、羊肉皆备,尤以盛产猪肉为大宗。烹调方式多样,有红烧、清炖、粉蒸、油过、小炒、氽汤、腌卤、凉拌等方法。有的和粉为丸,有的作馅包心,有的拌粉为羹。平时拌料氽汤炒肉,都是普通家庭款客常菜。四季应时菜肴如初春鲜笋肉,秋天莲子炖汤都是应时的美味佳肴。另有内肚、心肺、腰花、肝片、肥肠也都是逗客喜爱的佳肴。
鱼类:宿松的外江内湖,是长江流域产鱼的重要基地。尤以湖产银鱼、鲫鱼、鳜鱼、武昌鱼为名特产品。烹制方法则有:油炸、清炖、红烧、糖醋、火熏、清蒸等,其中尤以清炖鲫鱼、红烧鲤鱼、糖烧鳜鱼,以及银鱼制汤等,更别具风味。
禽类:包括鸡鹅鸭,应有尽有。制法有小炒、红烧、清煮法。清炖全鸡全鸭,色鲜味美,城里人爱此吃法;农村人则多习惯于红烧或清蒸。另有黄芪煨鸡,系将鸡取出内脏,装入黄芪、党参或桂圆,然后清蒸炖烂,食其肉质,大补元气,对久病初愈体质虚弱者实为滋补妙品。还有炒仔鸡,即用未报晓或未下蛋的嫩鸡烹制而食之,不仅味道鲜嫩可口,而且营养价值颇高。肾水亏损者食用乌骨鸡,疗效尤佳。
蛋类:民间习惯吃鸡蛋、鸭蛋,尤以鸽蛋最为鲜美。一般下酒多用炒蛋、腌蛋和松花蛋(即皮蛋),佐饭多用蒸蛋或蛋汤。旅行或赠送亲友则喜用连壳茶煎蛋。水煮荷包蛋,是当作待客的点心或家常早点。如以鸡蛋作皮,猪肉捣烂作馅,制成蛋饺,则视为席中珍品,非贵宾莫属也。
蔬菜:分鲜菜和干菜两种。鲜菜品种繁多,四季常新,大致分莱、瓜两大类。菜以萝卜、芥菜、白菜、苋菜、蓬蒿、菠菜、韭菜、蒜、葱、姜为大宗;瓜以葫芦、戽子、丝瓜、冬瓜、南瓜和黄瓜为大宗。干菜多系通过加工制作而成,种类亦多,最普遍的有:干腌菜、豆腐乳、黄豆酱、麦酱、淡豆豉、干豆渣、辣椒酱、酸辣椒、压白菜、压萝卜,腌大蒜、腌生姜等不胜枚举。
筵席
宿松乡俗,逢年过节、婚丧喜庆或宴请宾朋,多操办筵席以示好客。筵席以酒、菜、饭食为三大要素,缺一不可。开席丰歉则以主菜为名,概分5等。
翻席:又称面子酒,菜分三道出席。第一道菜用八拼冷盘,包括皮蛋、口条、猪肝、肚片、香肠、火腿、腰花、牛脯等;第二道菜上各种点心,包括小笼包子、锅贴饺、炸元宵、油春卷等;第三道菜上海味,包括海参、燕窝、瑶蛙、海蜇、墨鱼、淡菜、银鱼等。最后按照香蕈酒席名目出菜。出席手续麻烦,耗资甚巨,现多简用8个拼盘、8个大菜为主。
海参席:第一道菜海参烧肉,第二道菜香蕈烧肉,第三道菜木耳烧肉,以下按照香蕈酒席出菜,包括全鸡、心肝、肝片、三圆、肉脯等,为民间通行的上等筵席。
香蕈席:第一道菜香蕈烧肉,第二道菜木耳烧肉,第三道菜三圆进酒(肉圆、鱼圆、蓑衣圆),第四道菜清炖全鸡,第五道菜心肺煎汤,第六道菜肉烧肚片,第七道菜鸡蛋煮饼,第八道菜红烧猪肉,最后鱼肉酒菜终席。
木耳席:第一道菜木耳烧肉,第二道菜清炖全鸡(或以条子烧肉代替),第三道菜糯米粉圆,第四道菜心肺煎汤(或以千张烧肉代替),第五道菜肉烧肚片(或以酱干烧肉代替),第六道菜红烧猪肉,第七道菜鸡蛋煮饼,第八道菜分陈鱼肉菜佐饭,为民间通行的普通筵席。
三牲席:简称鱼肉席,一般不分道出菜,系将鱼、肉佐以家常用菜一齐上席,酒止即行进饭,为民间通常款客之席面。
蓑衣圆(又名珍珠圆)是宿松城乡特有的传统食品。制法:取白芋去皮煮熟,冷却后和以山芋粉,搓成小团,用木棒擀成薄饼,刮取猪油,用芝麻、白糖并佐以香料,包制成形,再将湿糯米附粘其表,蒸熟后盛入盘盏,宛若珍珠,晶莹剔透,煞是好看,其味油而不腻,甜中有香。
茶点
宿松居民习惯,酷嗜饮茶,每至逢年过节或走亲访戚,首重以茶点待客。城乡街道通衢,有开店卖茶为业的茶馆、茶社和摆摊卖茶的零店,便利过往行客。
民国时期,县城设有“龙井”、“聪明泉”、“秀河”、“菱河”、“映雪楼”、“民众”等著名茶社。尤以“映雪楼”辟有专设茶座兼营高级茶点,为文人荟萃场所。解放后城乡茶馆有增无减,茶馆顾客多为农村老人。1978年以来,文化宣传部门,为了满足茶客的需要,办起了文化茶座,茶馆不再单是品茶聊天的去处,而伴以鼓书说唱,音像书刊。近年因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经营茶点的行业也逐步繁荣兴盛起来。宿松著名茶点有:
“雪枣”,又名“金果”。制法:取白芋浆、白沙糖和以红糯米粉,切成小条块晒干,用茶油炸成,空心似泡沫丝呈黄白色,长约寸许,食之鲜甜香脆,入口即化,营养丰富。清朝作为贡品,深受慈禧太后喜爱,被誉为“御膳糕”。产品出于凉亭余家团峦屋。
“碱酥饼”,又名“芝麻饼”。制法:取细制小麦粉做包皮,用香油起酥,内实捣碎的黑芝麻粉,桂花芯和冰糖心,外粘白芝麻做表皮,放在泥制高脚炉中烤熟,气味香甜清脆,为佐茶佳品。每500克精装成8圆或10圆一筒,或专制成罐头,远销全国各地,视为本县名产。
其它尚有桃酥、豆糕、蛋糕、焦切、酥糖、姜片、五香花生和茶蛋,均为佐茶珍品,被誉为当地名特糕点。
第一章 生活习惯
第二节 服饰
衣料
清末民初,农村衣着普遍是用家织土布。穷苦农民皆穿着“一身粗布衣,缝补三代人”的装束。城乡居民因有各色“洋布”进口,衣料质地较优,花色品种较多。少数官绅门第和富豪之家,则多是绫罗绸缎,肥马轻裘。夏着细软如绸的夏布细衫,或质地名贵的杭纺和湘纱;冬穿鼠狐皮袄或丝织棉袍。
建国后,农民生活得到改善,城乡都以国产棉布为衣料。80年代开始,大众衣料由棉布、灯芯绒发展到涤棉、尼龙、涤纶、呢绒等。城镇居民的衣料质地渐趋精良,倾向高档。
服装
清末和民国初期,民间服装分大襟和对襟两种款式。一律安装布条纽扣,大襟有长袍,短褂之别:对襟多用于短褂,其中无袖筒的称为背褡。无论长袍短褂,均按季节变化而有棉、夹、单三种区别。男装有长有短,劳动生产时多穿短装;女装则多采用中长式样。下装不论男女都穿前面折叠肥腰裤,俗称便裤。妇女外系褶裙,罩齐脚跟;老年人为了护膝,则多穿露股的腿裤。
“五四”以后,出现服装改制。城镇男子盛行穿学生服、中山服和西装;妇女则穿紧身旗袍或罗裙,乡村农民多穿短装布扣便服,只有老年人仍着大襟长袍和短褂。
建国初期,服装提倡革命化,大襟长褂已经绝迹,旗袍、便衣也日益少见,男女都盛行穿着青灰两种颜色的青年装、中山装,列宁装和工人服。50年代后期,由于轻纺工业的发展,服装质量不断提高,式样也不断更新,棉织品、丝织品、毛织品、线卡、纱卡、涤卡、府绸等均深受群众欢迎。“文化大革命”中对讲究穿着被视作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故又恢复到千人一样的旧貌,80年代因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衣料花色品种繁多,服装款式规格多样,仅女裙一样就有四块式、六块式、八块式、喇叭式、西装裙、旗袍裙、学生裙、直身连衣裙、连袖连衣裙等多种式样。
穿戴
(一)帽式:清代有功名的人,由朝廷按官阶等级赐给顶戴;一般士庶人等都戴“瓜皮帽”,形如切开的半个西瓜,用黑布或绸缎做成,当顶缀以红丝纽结;劳动者则多戴“毡帽盂”或布制“束顶帽”,妇女则多用黑布或皱纱包头。民国时期盛行“大礼帽”和“拿破仑帽”,便帽多用“鸭嘴帽”。建国后的帽式多种多样,以戴“解放帽”和“工人帽”最为普遍。(二)鞋袜:清末民初,男女鞋式不同,男子多穿黑色平底布鞋;妇女因缠足关系,多穿彩色绣花小鞋。劳动生产则多穿草鞋护脚。袜子都是布缝的,女青男白,并用针线密缝袜底,非常耐用。民国后期始用胶鞋、皮鞋、线袜和纱袜。建国后,鞋袜品种日益增多,有布鞋、皮鞋、塑料鞋、线袜、丝袜、锦纶袜、尼龙袜等。
妆饰
(—)发型:清未,男子都蓄发梳辫,从小就开始留“桃子搭”,长大蓄成长辫,向背拖齐臀后。富人用黑丝线扎辫;穷人则以黑棉线搓绳绑于辫梢,劳动时则将发辫盘伏头顶。妇女蓄发于脑后梳髻,外罩黑色丝质网;未出嫁的少女,前额蓄“刘海眉搭”,后梳粗长单辫。民国初期,男子推行剪辫削发,普剃光头,后改理发推剪短妆,从此发型增多,有西妆、平头、抛顶、分妆、俄头等式;妇女则提倡剪除发髻,改蓄短发,少女仍有梳辫习惯,学生则多蓄齐耳的“文明短发”。建国后,男女皆蓄短发,发型多式多样,男人有平头,光顶(老年)、西妆、抛顶,游泳发、青年妆等;妇女有平妆、烫发,青年发、上海式、游泳式、学生式、单双辫式等。 (二)首饰:清末民初,妇女普遍穿耳戴环,有钱人挂金银耳坠;穷人则只穿线悬珠。男人幼时也有穿耳环的。富家子女颈戴金银项圈,胸佩金银锁链。姑娘出嫁,应备有头簪、钗环、挖耳、耳坠、手镯等首饰。富家金质,一般人家银质,穷人则只能酌情置办。民国以后,发髻饰品逐渐淘汰,有钱人盛行佩戴金质耳环、手镯和项链等。穷人则多以银质或铜质代替
第三节 居住
住宅
过去城乡居民住宅,分青砖瓦屋、土木平房和茅屋、草棚三种不同的结构。
民国时期,乡村农民住宅,砖木瓦屋仅占5%,土木平房占25%,茅屋草棚占70%,人均占房面积不到3平方米;地主阶级住青砖瓦屋的占90%,住土木平房的占10%,人均占地面积不下30平方米;富农之家多住土木平房,也有少数住青砖瓦屋的,人均占房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城镇居民,当街工商业户多为砖木结构的店面或作坊;街后和两旁居民,则因经济情况不同而各有差异,富厚之家多属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和林园别墅;贫苦市民大半都住的是土垛矮屋,俗称“鸽子棚”。据1950年公安统计资料记载:仅县城一局,由旧社会遗留下来的1030户居民,赤贫告贷的就有926户。
解放后,全县无房和缺房的农民,在土改中分得了住房,人均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从1953年至1957年,1964年至1966年和1978年以来这三个时期,随着农村生产发展,三次出现了建屋热潮,尤其是第三次建屋热潮持续不停而且普及城乡每一角落。房屋结构和建筑形式,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日新月异,大部分是砖木结构和钢筋水泥的楼台或平房,讲究宽敞舒适,崇尚美观大方已成为建房者所追求的目标。乡村农民90%以上已换上了新式住宅。
县城和集镇更兴起了建筑现代化新式房屋的热潮,包括办公大楼,街道商店,职工宿舍和居民住宅。以城关镇为例,旧房已经全部翻新,新辟街道和新颖宽敞的建筑物已经是星罗棋布,层楼迭出。
用具
清末至民初,乡村农户和城镇平民的炊具,都是以土砖垒灶,用具桌凳盘皿之类,多以竹木或陶土自制,如木瓢、竹筷、泥钵、木盘、竹椅、粗陶碗、木面盆、竹菜筒等。洲畈缺少竹木地区,则多自制自编苇帘草席,取火多用火镰刀击石,入夜则以梓油灯或取松节点火照明,睡觉多用木板铺草为床。富有之家尤其是官宦世族,则置有金杯、银盏、玉碟、银壶和象牙筷子等,床、桌、椅、橱则尽用细木精雕,厅堂楼阁,摆设典雅。
建国后,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日用器具逐渐由低档向中高档发展,质量也随之起了根本变化,土垒灶台,已普遍改用水泥、瓷砖或石灰帖面,碗、盆、杯、勺,大都已改用瓷器、搪瓷或钢精铝制品。竹木陶瓷之类的餐具、炊具已不多见。1978年后工业发达,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照相机、大花床、高低床、钢丝床、沙发床、床头柜、五斗柜、大衣橱、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沙发椅等高档用品,不断流入职工和农民家庭,而且讲究摆设,崇尚美观。
第二章 生产习俗
第一节 农业
四时节气
宿松农业生产,向以种植业为主,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时期,就盛产水稻,并有“仙田瑞谷”的美誉。生产时序是依传统习惯,照农历的二十四节气进行,即将全年12个月分为24个节气(大致每隔15天转换一个节气)来指导生产。因地处长江中游北岸,作物生长季节,比之淮北平原要早一个节气;比之江南各地又要略迟一个节气左右;县内各地,也因地形、气候、雨水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千百年来的经验积累形成了不少农事节令谚语:“立春立春,紧备春耕”、“雨水一到,塘堰蓄好”、“惊蛰过后,锄草松土”、“春分未到,选种育苗”、“清明前后,种子下土”、“谷雨未过,秧苗早播”、“早稻不插立夏秧”、“小满一过,油麦收割”、“芒种芒种、抢收抢种”、“夏至前后,种完杂豆”、“小暑吃园,大暑吃田”、“立秋将近,晚稻插尽”、“处暑一过,水气下挫”、“白露秋分,捡棉要紧”、“寒露、霜降,收割登场”;“立冬小雪、秋收完结”、“大雪到冬至,冬管莫松弛”、“小寒大寒,冬修大干”。这些都成为农民安排农事不可逾越的信条。
操作习惯
选种:解放前农民种田多系租佃关系或雇佣劳动,无生产积极性,科学技术也落后,选种大都是用清水滤过晒干,用草包储存,吊挂于屋梁,留待到时下种,甚至没有选种的习惯。解放后,提倡科学种田,选择优良品种,讲究选种方法,一般习惯都实行泥水选种或盐水选种,并专设种子仓箱,重视保养。农民已经体验到精选种、勤换种,是促进增产的重要措施。
耕作:深耕细作,是改良土壤、促进增产的重要条件。过去农民因耕牛缺乏,多半实行浅耕浅种,以致单位面积产量低下。解放后,由于耕作动力和耕作机具的不断改进和革新,普遍实行深耕细作和合理密植,使农业产量不断提高,农民总结经验有:“深耕一寸,产高一半” 的说法。这些由他们亲身体验得来的成果,是最具说服力和实践性施肥:农谚有“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过去农业施肥,习惯使用农家肥即有机肥料,包括厩肥、沤肥、绿肥、塘泥、火粪、草皮、壁灶土、人畜粪、草木灰等。根据土壤性质施用不同肥种,如麦田多用厩肥,冬浸水田多用火粪,追肥提苗多用人畜水粪。但因需要量大,积肥任务占用了大批劳力和时间,尤其到农忙季节,矛盾更加突出。解放后,生产不断扩大,尤其自实现双季水稻以后,需肥数量更大,质量更高。农家肥供不应求,逐渐被无机化肥所代替。因化肥供购及时,使用方便,久之形成习惯,农家肥用量渐减。但化肥消耗地力,影响土壤结构,且用量须逐年增加。以尿素为例,开始每亩只需10—15市斤,现在已递升到5借以上,年增长率达20%,长此恶性膨胀,对农业生产后果堪忧,要扭转这一趋势,非恢复提倡广积农肥不可。
管理:包括中耕、耘草、灭虫、追肥、排灌、整墒等许多环节,一般系采用手工劳动。少数地区实行了机械排灌。机耕工具及科学技术尚待普及。
第二节 渔业
宿松县东、南各乡,外江内湖,水域辽阔,湖泊综错,为长江流域产鱼重要基地。沿湖居民,依赖渔业为生的十有四五。他们终年牵舟作屋,依水为田,多以养鱼、捕鱼或贩鱼作营生之计。俗称“渔民”或“业户”。
鱼分家鱼、野鱼两种,家鱼即池、塘、圩、泊经人工蓄养之鱼;野鱼即江、湖、河、港由天然滋生之鱼。各地习俗,蓄养家鱼之例不多,大都以捕捞野鱼为业。产鱼地点,古分四所,即龙官湖所、污池所、大官湖所、张官池所等,皆为藏鱼渊薮。
旧时,渔区产权属私有制,“湖主”视产业为已有,可以将所有权转移,如房屋田地的买卖典赁一样,对政府实行量水纳课,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鱼税。捕鱼作业,大都是佃租给业户经营,租课极重。承租捕鱼者谓之业户,转运贩卖者谓之鱼贩,经纪推销。
综合各地习俗:
湖禁。每年入秋水涸即开始“禁湖”,禁湖期间,严禁私船入湖自由捕鱼,要到入冬听候“湖主”发出招帖,公布“开湖”日期,各业户始能下水作业,悉力取求,直到春汛来到,为繁殖子鱼即停止捕捞,又由湖主定期放炮“封湖”,视为常例。
“湖主”都是一方的渔霸,他们上通官府,下结豪绅,重利盘剥,欺压渔民,非但掠夺全湖渔业为已有,连沿湖河滩的柴埒、草埒为渔民放牧砍柴的地方,也尽被霸占敲诈勒索,横征暴敛,索取租课,压迫渔民喘不过气来。东区许岭、下仓、东洪、碎石等乡逼近泊湖、大官、长湖等水域,向为何、张、夏三姓24户氏族管辖。他们互订密约,默契地把两岸渔民束缚在自己脚板底下。
业事(即渔具)。大业事有:“舵网”(内分“矮网”和“高网”)、“挨网”;小业事种类较多,有银网、麻网、密网、旋网、合网、纲网、丝网、清网、霍跳网、星子网、龙头网、赤脚网及竿篱、鲫鱼卡、机钩卡、挂钩、丝钩、拖钩、走钩、划钩、绷钩、小钩、钓钩、滚钩、黄鸭钩、团鱼钩等。另外还有镣、罩、笼、篮、索等。
作业:每年冬季为捕捞季节,大小业事都须作好准备,听候业主开湖招帖,开始下水作业。旧时竹墩附近的张耳墩,因介各湖之间,向为大小业事的集中点,每至开湖当天的拂晓,各业户在湖主放炮开湖的一声令下,即千帆竞发,棹织如梭,银网翻腾,群鱼跳跃,全湖鼎沸起来,场面煞是壮观。
在开湖的前三天,湖主就公布了鱼产分成办法,叫“打分水”。轻的4∶6分成,重的2∶8分成,(即业主得6~8成,渔民得2~4成不等),其重利盘剥可以概见。打挨网的,还要缴买“埠头”钱,业主按埠头水色好坏(即鱼多鱼少),定出收费及作价标准,渔民不得争议。小业事下湖,须先交课金,后领“湖贴”。课金可以全年一次收,也可以四时分季收。全年叫“四季课”,冬、春叫“正课”,又叫“响水课”,是产鱼旺季,课金最重;夏、秋叫“热水课”称为淡季,收费较轻。春末“散湖”,还要收一次“罢湖课”。
在旧时,打网捕捞,摸鱼捉虾,是最苦的行业,越是数九寒天,越是渔民下水作业的时令。特别是打舵网的,湖风越大,抛网越忙,摸脚进窟的,更不避风雪,终日沉浸在寒水中与游鱼捉迷藏。俗谚有:“江边老叟,雪夜孤舟,一年到头,鱼不沾口。”这是过去湖区渔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解放后,政府专门设立“湖产管理委员会”,专职管理江、湖、河、汊水域和柴埒。对渔民作业只征收轻微的鱼税,并合理规定捕捞的开湖时间。
今天的渔民已经唱出自己新编的《长湖渔歌》:
古长河,长又长,长湖两岸是渔乡。
一年四季风光美,莲芡满湖鱼儿藏。
卡钩隔夜湖中放,清晨归来鱼满舱。
鲜鱼上市真热闹,鸡肉酒食拎满筐。
日子过得真火红,谁不羡我渔家幸福长!
第三节 从艺
清末民初,县各地农业产品多有输出,工业产品则多赖输入,从事工艺生产的人员不多。到解放前全县各类工艺行业虽不下数十种,如竹、木、金、银、铜、铁、锡,石、砖、瓦、造纸……等,但从事工艺生产的人员则不足3000人,仅占总人口的1%。加上各集镇的商事从业人员约1500人左右,仅占1.5%。工艺不能发展的原因,一是偏重农业轻视工商思想的支配;二是从艺须先当学徒,有3年无偿劳动的过程;三是一遇荒则工艺多要歇业,度不了灾荒。
从艺习俗,一般须当学徒3年,先行聘定师傅或由师傅招徒,谓之“入师”;3年期满艺成“出师”,才能独立营业。入师须先办“起师”酒席,请师傅到家,凭中议定条件,写好议约,确认师徒关系。循例,第一年春劳动收入,生活自理,另向师傅交纳一定数额的起师费(一般相当半个劳力工资);第二年开始收取半个工资交给师傅抵起师费,其余自理;第三年学艺告成随师实习,收全工资,其收入有的师徒平分,有的全交师傅,全交师傅的,要由师傅补贴全套工具,也有3年收入全归师傅取用的。出师时,须由学徒办出师酒席酬谢师傅,永远维持师徒关系。商店作坊工艺师则不称师傅而称先生,学徒称“朝奉”。
第三章 风尚习俗
第一节 节令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日为“春节”,是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庆祝活动形式多样,一般要延续到正月十五日“元宵”后止。
出天方:初一日凌晨,各家老少齐集祖堂,焚香敬祖并互祝新禧,即开门朝喜神方向焚香放炮,迎春接福,叫出天方。旧时风气成习,盛行乡里。现在还保留了这种习惯,但只燃放鞭炮,不再焚香化纸。
贺新年:初一日早餐,各家举行新春家宴,合饮迎春椒酒。饭后邻里亲族之间,互相串门祝贺新年,对平辈只互道“恭喜”,对长辈则躬身作揖。初二日,开始携礼走亲访戚,互相拜年,往来接踵于途,络绎不绝。建国后,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还组织慰问团,对驻军和烈、军家属贺年。民拥军、军爱民的新风日浓。
过小年:正月初七日,俗称“上七日”的晚餐,各家各户摆设新宴,丰盛仅次除夕,称过小年。黄昏时分,有驱毛狗的习惯,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一班人,敲锣打鼓,燃放鞭炮,逐户驱赶“毛狗”,最后将扎好的稻草毛狗投放火中焚化。意在祈求消灾除祸,六畜兴旺,人寿年丰。
旧时春节期间,有祭神习惯,如农家上山祭山神,渔民开船祭河神,商户开市察财神等。
元宵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称“上元节”。乡俗多以糯采团内馅芝麻、白糖、猪油,炸干或水煮蒸熟为食,称吃“元宵”。从春节到元宵,城乡均有闹花灯习惯,簇簇花灯,班班小戏,此来彼往,走村串户,川流不息;舞龙、舞狮、彩船、高跷及各种民间舞蹈,应有尽有;鞭炮声、锣鼓声、琴声、歌声通宵达旦,热闹非凡。
元宵之夜,城乡居民,举行迎春赛会,各以出灯演戏为名,互相嬉戏。例如:东门街人排演“罗通扫北”的剧目,到北门演出;北门街人马上演出“薛仁贵征东”答谢东门;南门街人排演“薛丁山征西”;西门街人又以“五虎平南”相回敬,最后四厢集中会演,共祝升平。
花朝
农历二月十五日为百花生日,简称“花朝”。旧时村姑少女,多于此日集会比赛刺绣。各地作兴作“花朝粑”,即黍曲粑。将剪撷的黍曲芽、马兰芽、茵陈蒿等野菜苗舂成菜泥,掺和米粉做成,清香可口,民多以此馈赠亲友。乡俗多在此日举行婚嫁,习俗相传,至今不衰。
清明
节日介于农历二三月之间,乡俗以此为祭祖、扫墓、修坟、立碑之日。旧时,各姓家族分别集中祭祖,叫“做清明”,到处旗帜蔽日,登山扫墓。封建仕宦之家,更是借机大摆阔气。动辄数千人上路,鸾架仪仗,旗锣伞帜,铺张扬厉,显赫乡里。建国后,此风已被禁止,但仍有焚香扫墓习惯。机关、学校、团体为追念先烈,多于清明节前组织职工、学生,向烈士陵园敬献花圈挽联,为烈士扫墓。
三月三
旧时,以农历三月初三日为“上巳日”,俗称“三月三”。此日乡俗多以米面内馅腊肉、大蒜等食料做“打鬼粑”为食,又称“灾粑”,并有吃面条习惯,表示“打鬼驱邪,消灾除祸”,白天士子文人多结伴郊游,叫做“踏青”。晚间则三五成群,登高远望,称“望鬼火”。建国后,偏辟农村仍保持有这种习俗。
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又叫端阳、天中、蒲节等。是日家家遍插艾叶、菖蒲,燃苍术以辟邪气,门上多贴有:“菖蒲似箭,斩尽八方妖怪;艾叶如旗,招来四时吉祥”等一类联语。农家还利用此日挖车前、淡竹等草药储备服用;读书人多研朱墨书写“姜太公在此,急急如律令敕”之类条幅贴于墙上;画家则多绘“钟馗斩鬼图”挂于门前;药铺则研制香药、雄黄以驱疫厉;妇女则多发簪艾叶,脸抹雄黄,以招吉庆,并为孩子绣制“香荷包”和“虎头鞋”以消瘴气;各家各户都集饮雄黄酒,食新麦粑,腌皮蛋,做棕子以赠亲友;临水之乡多举行龙舟竞渡,并投掷棕子于水中,以凭吊三闾大夫屈原。
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日为“天贶节”,俗称“六月六”。农谚有“六月六,晒红绿”。此日各家各户,翻箱倒柜,晾晒衣服和书籍。旧县志载:是日为汉朝县令张何丹替灾民祈雨而献身的忌辰,乡民多于此日摘新鲜瓜菜代食,并以飨祭张令。
七月半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旧时,释道两教都在庵、观、庙宇中,召集僧徒开“盂兰盆会”,念经择圻,大兴斋戒,谓之超度幽灵。民间则于是日备办“福食”,焚烧“包袱”和金银纸锭之类,祭祀祖先,谓“中元大会”,遗俗相延,至今仍有焚纸祭祖的习惯。
中秋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传统的中秋节日。家家户户都备办丰盛的菜肴糕点,团圆聚会,共度佳节,并以月饼馈赠亲友,互相祝贺。夜间,赏月中庭,纷呈月饼、糕点、秋果、菱角、板栗之类,渭之“咬秋”。至皓月当空,清风徐来,青年男女多结伴野游,有的潜入菜园瓜地,作“偷”摘瓜果棉桃之戏,称为“摸秋”;有好事者,打扮少女,头戴珠冠,身穿彩服,扮作“送子娘娘”,怀抱冬瓜饰成的婴儿,用鼓乐相随,笙箫伴奏,送与新婚夫妇或缺子人家,俗称“麒麟送子”,以博取接子人家的盛宴款待。
重阳
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俗谚有:“过了重阳无时节,一阵风霜一阵雪。”因重阳过后,岁序将由深秋转入严寒的冬天。乡俗以青菜、蒿芭等蔬菜炒面,作重阳节日的肴馔。青年男女多择此日结伴秋游,文人墨客则多趁秋风送爽,登高远眺,纵情山水,吟诗作画,欣赏山河大地风光。
腊八
农历十二月初八称“腊八日”。俗谚有:“腊月八,乌饭吃(拼音qià)”。是日农家习惯:用蔬菜、红绿饭豆、红枣、薯丁、芋块、糯米,掺拌佛家散发的乌米,凑成八样,煮粥为食,称吃腊八粥,认为可以消灾延寿。此外,家家户户举行清洁大扫除,将居宅内外整理一新,准备迎接新春。
除夕
农历十二月最后一天,取除旧更新之意,名曰“除夕”。俗称“过年”。城乡多于除夕前的腊月二十三日“送灶神”,二十四日“接祖宗”,少数地方或个别人家,还有提前于二十八日“玩年”的习惯。
除夕这天,家家产户张灯结彩,粘贴春联,室内室外布置一新。联语内容都按人民愿望寓有时代新意,如旧时的“物华天宝日,人杰地灵时”;建国后的“翻身不忘共产党,幸福想念毛主席”。这天,居民还有上祖坟烧香辞岁的习惯。黄昏时分,家家燃炮关门,老少更换新衣,齐集祖堂,摆开香案,供上福礼,焚香申炮献礼如仪,称为“玩年”。然后开宴共进晚餐,粢盛丰洁,称“吃年饭”,饮“辞岁酒”。
除夕之夜,家家秉烛达旦,灯火通明,晚辈要向长辈叩头拜年,长辈要给小孩赏“压岁钱”,年轻人则终夜不眠,称为“守岁”。
第二节 婚嫁
议婚
俗称“说媒”。旧时系由父母作主,选定对象,央请媒人说合。然后开具男女双方生辰年月日时,送请算命先生推算八字(按年月日时,推算天干地支),看五行生克是否合婚,再行定夺。
建国后,实行婚姻自主,在男女双方自己同意以后,即由介绍人陪同一方到对方“相亲”。“相亲”同意,男方即以礼物相赠,以示首肯,否则,婉言谢绝。
订婚
即确定联姻。在婚姻议定以后,先由男方携礼赴女家“认亲”,然后择日由男方凭媒办备“庚帖”和“彩礼”,到女方上门行礼“过庚”。女方家长及其亲族应分别设宴招待上门的新婿,标志婚姻关系的建立,即已经“订婚”。
结婚
旧时的结婚礼俗有:(一)送日子。在结婚以前由男方选定成婚日期,写成红帖,连同彩礼一并送往女家,称送日子;(二)辞嫁。在婚期前三天,男方须备办边猪、酒、衣物、首饰、鲜鱼、香烟、花粉、鞭炮等礼物,抬送女方,称送辞家礼;(三)哭嫁。临出嫁前三天,女方亲房婶娘、伯母、姊妹及同村女友,都来围坐闺房闲话,由出嫁姑娘分赠香脂、头绳等纪念品,谓之“伴房”。临嫁当天中午时分,伴房亲人中的年尊长辈带头哭嫁,随即大家齐哭,边哭边诉离别之情,谓之哭嫁,俗传越哭越发;(四)迎亲。结婚当天,男方派花轿或彩车请凭媒妁,到女方迎娶新娘,并抬取嫁妆。迎亲按路程远近,一般要到黄昏时分才进男方家门;(五)婚礼,俗叫“拜堂”。新娘到达男家,先在门前放炮迎接,随即登堂鸣炮奏乐,摆开香案,举行隆重结婚典礼。由牵娘搀扶新娘下轿,与新郎双双走到香案面前,拜天地、拜祖先、拜公婆,再夫妻互拜,礼成引新娘新郎同入洞房。随即大开宴席,招待宾客;(六)闹新房。新婚之夜,宾朋不分大小齐集新房,挑情说爱、笑语喧哗,逗引新娘新郎,寻欢作乐,雅俗互见,别具一番情趣,夜深人散,新郎、新娘同饮“合欢酒”,又称“团圆酒”,表示永结同心,共偕到老。
建国后,提倡文明结婚,废除繁文缛节,许多知识青年,除陋习,立新风,不要彩礼,不拘一格,举行简单仪式,近年兴起的旅行结婚,更是形式简便,举止文明。
第三节 寿诞
民间常在老人年届60、70、80、90和100岁等寿辰,大宴宾客,称祝寿,以表庆贺,也叫“做生日”。一般俗例做九不做十,即59、69岁,就可以做60、70岁寿。届时,凡是老人的子女,不管是否在身边,都要来为父母做寿,并宴请亲族宾朋,共祝遐龄。富有人家,还要举行拜寿典礼,堂上高悬大幅红绸寿幛,左右挂满贺词寿联,中摆香案,陈列寿照、寿桃、寿面、鲜果、美肴,上挂巨幅红幛金字寿图,极尽铺张扬省之能事。女婿、外孙,还要送油漆大匾,高挂中庭,以炫耀邻里。拜寿时,笙箫齐奏,炮竹长鸣,请寿星(老人)端坐高堂,接受家属及亲朋拜贺,亲朋祝寿必须赠送寿礼,实物现金不拘。礼毕,大摆宴席,酬谢来宾。
一般人家,则不举行拜寿仪式,但赠送寿礼的风气至今犹存。
第四节 丧葬
入殓
旧时,人死,经亲人替其抹澡,更换寿衣和整容以后,放于临时办备的门铺之上,即烧香焚化纸轿、纸篮,致哀送灵,等候遗体冷却后再移送进棺,棺内下垫石灰,头垫枕囊,口含茶米,脸盖面纱,脚垫灰包,手握陪葬器皿,再以青布掩盖全身,然后在合家举哀声中盖棺入殓,停柩于祖堂东侧。棺前挂孝幛,摆香案,点长明灯,设跪拜位,作为治丧灵堂。一般在堂上停柩的时间十天至半月不等。
做斋
人死入殓后,旧俗应请职业道士起道场,做法事超度死者亡魂,有管灯、做七、收殓、破狱(女性用)及做斋等迷信活动。做斋是大型道场,有半日斋、日半斋、三日斋,富厚人家还有做五日斋、七日斋不等。对非正常死亡的人,如缢死者要“解吊”,溺死者要。放“河灯”。
建国后,破除迷信,治丧做斋的习惯已不多见。
上祭
旧俗,老父、老母去世,在出殡的前夕要举行家祭。祭堂设在灵堂,布置庄严肃穆,请礼生办备哀联、祭文,办齐香楮币帛等类祭品,还要杀猪宰羊陈列灵前。开祭时,在放炮、鸣锣、奏哀乐声中,由礼生率领主祭的孝子孝孙,举哀致祭,行三献通礼,礼毕,再由家属及亲朋依次参加从祭。形式极尽繁文缛节之能事。建国后,已渐被开追悼会所代替。
出殡
俗称“出丧”,一般要请“勘舆”先生选择吉日,在清晨举行。先由道士管灯(叫荐行灯),典酒后,即请出力人捧棺出屋,捎紧抬扛,张彩、祭龙以后,随即敲锣打鼓,发幡引殡出位。一路以旗幡仪仗前导,灵柩居中,孝男孝女,身披麻帛,手执丧棒,躬身紧随灵柩,送葬宾客从后,到达墓地时,先由抬棺人喝彩回龙,再将灵柩停放墓侧,进行安葬。
墓地应事先测定方位,由长子“破土”(开挖第一锹),经掘井开穴,焚烧地契,燃柴暖井,移棺下葬,分经定位等一系列活动后,再行掩土圆堆,立碑建墓。葬后当晚,要在坟上点灯过夜,三天内每晚要送烟把上坟,第三天要上坟烧香化纸,称为“复山”。
守孝
封建时代,父母逝世,均须守孝三年,谓之守制。孝子逢考不能应试,居官告假回籍,不得举办婚姻喜庆,否则视为不孝。此风现不存在。但一般在父母死后一百天,仍上坟致哀;忌辰一周年,上坟祭奠,称做周年。春节家门只能张贴素联,每逢清明、七月半和除夕均要循例上坟扫墓的习俗尚存。
第五节 社交
交际
广交朋友,敦睦乡邻,热情好客,以礼待人,是宿松人民的传统美德。在旧社会,长幼有序,男女有别。年龄、职业、经济等条件决定了人们社会地位的尊卑,也就决定了人际关系的不同层次和互相交往的不同方式。从年龄上讲,青年要尊敬老年,说话要让老人领先,行路要等老人上前,就座要向老人让位,即使是路遇陌生的人,亦须敬老如宾;从身份上讲,晚辈要尊敬长辈,如旧时亲族之间,有年纪轻而辈份高或年纪大而辈份低的情况,则须互相谦让,以辈份高低定其次序;从地位上讲,过去百行百业等级森严,现在也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分别;从称谓上讲,应视刘方年龄、性别、身份及与本人关系,分别尊称为爷爷、伯伯、叔叔、兄弟、奶奶、婶婶、大嫂、大姐、同志、朋友、老乡等等。若有事接洽,应“请”字当先,并引用“谢谢”、“对不起”等谦逊词语;熟人见面,应热情“握手”或主动“招呼”,表示客气;接待宾客,应有接有送,敬茶递烟对来客说“欢迎”,送客时说“慢走”或讲“再见”;请客或赴宴,应让位让座,用菜尽客先下筷,饮酒尽客先举怀,饭后要招呼未吃完的人“慢慢吃”;走亲访友,要尽量避免干扰人家生产和工作时间;就座要就客席,不可喧宾夺主,辞退须先起立握手告别,出门招呼“再见”。
亲戚往来,依传统习惯,有接有送,遇有婚、丧、喜、庆,都要互相送信或报喜,互相慰问或祝贺,遇有困难或灾祸,要互相帮助或支援。朋友订交,要真诚相见,患难相帮,守望相助,忧乐相关,荣辱与共。同志之间,要互相帮助,共求进步,共同提高,至于敬老爱幼,济困扶危,助人为乐,更为社会普遍提倡的风气。
礼节
与人初次见面,要互通姓名,请问“大德”、“台甫”、“尊讳”或“尊姓大名”。如系同姓,还要各自介绍自己的辈份,再叙就坐。互相走访,如果对方上有老人或下有小孩,一般讲究带送糖点一类的礼物表示亲切。逢年过节,路近的要登门道贺互祝新禧;路远的作兴书信问候或寄柬拜年。新春佳日,家家招宴宾朋,你邀我请,应接不暇,席间觥筹交错,谈笑风生,别有一番情趣。新婚女婿或新生外孙,乡俗都是在新年选择吉日到岳家或外公家“上门”,女婿、外孙上门,要当大喜事办,岳家和亲房叔伯,都要设酒宴招待,并赠纪念礼物,以表重视。平时亲朋婚丧喜庆,生男育女或建宅迁居,都有送礼、请客的习惯。旧时,居父母丧,孝子孝孙须披麻戴孝,并立即派人到外公、舅父家报丧,外公、舅父进门,要下跪迎接,做女儿的,要献牲买羊上祭,居母丧还要做“破狱斋”。女儿生小孩,产前,娘家要送“催生礼”。生后、三朝、满月、周岁,三亲六眷都要办备礼物祝贺,外婆家要赠婴儿穿戴的全部衣、帽、鞋、袜、围兜、披风和小被褥等,叫做“做家婆”。岳父母生辰,女婿要送寿面、寿桃、寿饼、寿荤、寿酒和衣帽鞋袜等,岳父母俱在,鞋袜要送双份,岳父母“做寿”,则要加送红烛、鞭炮、寿联、贺匾等。已经定亲尚未结婚的男青年,逢年过节(年关、端午、中秋)要向岳家登门送礼,叫“送节礼”。
第六节 新风
敬老爱幼
建国以来,随着人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提高,敬老爱幼的社会新风,已在全县日渐形成。
陈汉区钓鱼台乡陈屋村月山居民小组,60余岁的李阳春老年妇女与儿媳一道,将邻村年过八旬的孤寡老人汪龙英接到家中奉养,像对自己母亲一样侍候。婆伴老人共宿,媳为老人梳头、洗脚、穿衣、着鞋,背进背出,共为老人精心调理生活,几年如一日,老人去世,全家如逝亲人,操办丧事,深受邻里乡亲的赞扬。
佐坝区洪岭乡将军村女青年洪菊华,嫁给同村一个丧妻的中年农民,对待婆母体贴尽孝,抚养前妻遗下的两个孩子胜似亲生。大孩子想进重点高中,她二话没说,拿出自己一千元钱的储蓄,把孩子送上程集中学读书,平时家庭和好,敦睦乡邻,被村民评为“五好家庭”。
城关镇南郊村妇女主任陈靖华,孝敬70多岁的婆母,被传为佳话。家庭邻里关系和睦,历年多次荣获村、镇、县、地、省“五好家庭”称号。
复兴镇农科队14名女青年,自1982年开始利用假日,义务为全镇孤寡老人做鞋,即使遇到工作调动也坚持上班交下班,从无间断。城关镇粮站职工,近年来主动为全镇烈军属、五保户老人、老干部等,送粮上门达7092次,粮19万余斤。
全县各集镇中有许多居民义务瞻养老人;农村有许多青年组织“助耕队”为孤寡老人义务耕作农田;机关学校常年组织干部、职工、学生为孤寡老人捐献钱、粮、食品和财物。每逢重要节日,各级党政部门,还组织对老年人慰问活动。全县不少乡、村办起了“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之家”。敬老爱幼的社会美德蔚然成风。
勤俭持家,勤俭建国
习勤崇俭,是人民的传统美德,特别是80年代,这种风气更浓。党的富民政策,激发人们辛勤劳动,勤俭持家,创造社会主义财富的劲头更足。1986年全县涌现出精神、物质双文明的“五好家庭”5000户。
城关镇84岁的烈士遗孀汪淑华老人,解放前靠针线活含辛茹苦抚养烈士后代,建国后的生活也较清苦,然而她十分体贴国家困难,始终自食其力,不向政府伸手,却在1985年4月将自己历年积蓄的4600元捐献给镇政府作建桥资金。
陈汉区朱湾乡先锋村村民梅开运、朱爱华夫妇,勤劳苦干,节衣缩食,富己不忘富乡,购买柴油机、轧米机、压石机、轧花机、缝纫机、扇戽机,饲料粉碎机等10部机械设备,方便山区人民生产和生活,也增加了自己的收入。他们越干越富,越富越省,建起了家庭饲养场,一年养肥猪16头、母猪5头,养牛2头,养蜂4箱,开荒造林5000株。全家在一种、二养、三加工、四节省的奋斗目标下,年收入在全乡第一个闯过了万元大关。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建国以来,在社会主义思想熏陶下,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开展“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学雷锋、学英雄、见行动”、“五讲、四美、三热爱”、“四有教育”等活动中,全县涌现出许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好人好事。
1982年一年内县团委组织县直团员青年利用星期日义务服务,共修理钟、表60余台(只),补鞋40多双,修理收音机100余部,理发80人次,补衣140余件,诊治病人70多人次,清除垃圾547.7吨,治理污水沟182条,全长6458米,为人做好事4862件。
1982年9月2日,坝头乡西口村少女叶桂红,为援救落水儿童叶淑芳,英勇跳入水中,奋力救人,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节约治丧,殡葬从简
建国后,县城乡丧礼逐步从简。1976年县城建起了“火葬场”。广大干部群众,逐步认识到火葬的经济、卫生、方便、朴实等优点,火葬逐步为人们所接受。至1985年底,火化858人,其中干部职工633人,丧礼亦逐渐取消了过去那种繁琐礼节,不诵经择拜,不烧香挂纸,改以敬献花圈挽联,举行追悼会,诵读悼词,寄托哀思,以示悼念。
乡规民约,共建文明
五里乡弓箭村高家大屋,140余户,近800人口,分6个村民小组。早在清末光绪30年(1904年),就互立议约,订下三条禁规,勒碑禁赌、禁烟(鸦片)、禁迷信,由合村年长者监督实施。80多年来,全屋没有发生过一次违约事例,特别是建国以后,全屋没有发生过一件违法乱纪的事。
九姑乡石弯自然村,12户,73人,耕地人均8分,原是一个贫穷落后的“死角村”。80年代初,他们集体订立村规民约,明确规定生产、生活的制度和纪律。全村人紧密团结,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广开门路发展副业,改变了贫困落后面貌。粮食由原来的不足,达到自给有余,每年还向国家交售粮食2万余斤。全村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走富裕道路。男女人人学法守法,几年来未发生过违法和犯罪事故。儿童入学率,成人扫盲率,计划生育率,均达百分之百。踊跃上缴国家农业、工商各项税收,无一拖欠。
新的节日
新中国成立后,宿松县同全国一样新增加了“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九寸”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新的节日,新的节日中均有新的庆祝活动。机关、学校和各界人民团体,都要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或纪念活动。
第四章 宗教信仰
第一节 道教、佛教
道教
宿松远在唐朝以前,就有道教活动,县治以北60里的纱弁山,至今尚有传道真人炼丹的遗址。
清末民初,道教流传遍及城乡各地,有蓄发住庙奉神的道人;有落俗修斋拜忏的道土。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县城设有道教会,有入会教徒100余人。
解放后,组织消失,至今只有正式教徒2人。
佛教
又称释教,始祖释迦牟尼。它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教旨以明心见性、救世济众为依皈。宿松佛教活动历史较长,但研究释理者少,迷信神权者多,如焚香祷祝、抽签卜卦、问病求神、祈福延寿等等,无奇不有,离开释教本义已经很远。
民国三十四年(1945),县城设有佛教会,对外称为“莲社”。复兴、坝头、曹湖等地设有分社,佛教会员有300余人,全县建有寺庙60余所,管有庙田2000余亩。
解放后,只有小孤山“启秀寺”定为佛教活动场所。全县至今尚有僧、尼26人,受戒者7人。
第二节 伊斯兰教、基督教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即回教,民国时期,宿松县的回族居民寥寥无几,只有少数教徒。解放后,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回民户口逐渐增加。现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民已有266人,但无固定传教处所和传教活动。
基督教
基督教于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传入宿松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教堂被日本侵略军焚毁,活动停止。解放后,1980年,无为县红庙乡基督教徒来县洲头乡秀闸村探亲,进行胯区传教,基督教又在县兴起。1982年,逐渐蔓延到复兴、程集、二郎、许岭、九姑、凉亭和陈汉等地。1985年登记教徒有548人,并选定长铺乡荆安村芦花屋为全县基督教活动中心。各区设有活动点。每周活动一次。
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有德国天主教徒在宿松县城传教并设立男、女教堂两所,随之迅速发展,农村东乡杨福岭、程家岭、徐家冲、许家岭、洪家岭、下仓铺;南乡毛家坝、竹墩、乌池、坝头、复兴、肖脉山;西乡石嘴头、二郎河、隘口,陈汉沟、乾田坳、蒲家河、产家山、断腰山、花凉亭;北乡凉亭河、黄家河塌等地,当时均设有分堂。
第五章 社会陋习
第一节 迷信
算命
算命是旧社会遗留的一种迷信活动,多为男性盲人谋生的职业,俗称“算命先生”。他们机械地利用天干、地支,结合人的生辰,推测“八字”,再用五行生克的玄理,揆算每个人的寿夭、时运、吉凶、祸福、流年月利、婚嫁利忌和事业前途,从中索取报酬,以供口食。旧时信奉的人很多,现在除抱残守缺,信奉宿命论的老年妇女们外,迷信其作用者极少。
测字
测字和占卦,多为惰落文人或江湖游客,在偏街小巷,悬八卦白旗,设测字小摊,招徕群众,道貌岸然,自诩能推测过去,卜问将来,愚弄路人,骗取酬金。他们或用汉字偏旁部首,推测福祸;或用金钱占卦,占验吉凶,结合每人所问之事或所寻之物,牵强附会,迷惑群众。
求神降仙
在旧社会,民间遇有家事不顺、家人不健或遭遇天灾人祸,多上寺庙烧香,请求神汉巫婆,摆香案,抬神轿,发马脚,降菩萨,装神弄鬼,谎称华陀降世,药王显灵,哪叱附体,兴妖作怪,或吞符镇邪,或掘坟安煞,或乱降药石,造成许多恶果。现在科学知识日渐普及,这种迷信活动,已渐有所收敛。
阴阳风水
旧时,民间兴建住宅或择地葬坟,都要出重资聘请专门替人操办风水的“勘舆先生”,俗称“地仙”,到家先行查清全户人丁生辰八字,再行选择吉地良辰和方位定向,两者吻合,不犯煞星,才算平安之地。如果只有相生,没有相克,就是大吉大利之地,阳宅阴基都是同一道理,不可移易。过去不少人为争夺宅基地或争山葬坟,常闹纠纷,现在再搞这种迷信的人较少。
第二节 恶习
赌博
境内赌博之风, 由来甚久。民国时期,便出现了以赌博营生的专业。城乡开设赌场,窝赌抽头者比比皆是。赌博活动,通宵达旦,夜以继日,不以为耻。政府机关、学校听若罔闻,视如无睹。赌具有:纸牌、牌九、麻将、扑克等。赌场输赢,动辄成千累万,危害之烈,使无数人家为之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无赖之徒,最后多沦为盗贼,变成社会极不安定因素。新中国成立后,经人民政府严令禁止,本已绝迹,“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泛滥,现在仍有少数地区少数人参与该项活动,累禁不止,有待清除。
吸毒
俗称“吃大烟”,即吸“鸦片”。清末民初,城乡吸毒的人很多,皆地主豪绅恶少,平民甚少。县城和乡镇还设有烟馆,贩卖烟土的人比比皆是。吸食烟毒者面黄肌瘦,精神萎靡,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变成废人。吸毒成瘾者多倾家荡产,最后沦为男盗女娼而不能自拔,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当时政府虽屡申禁令,但因吸烟毒者多属官绅富户,禁亦徒具虚文。新中国成立后,经人民政府严令禁毒,在50年代即已绝迹。
宿妓
解放前,城内有营业的妓院,老板称为“鸨头”或“鸨母”,收养一批年轻姑娘,专门招徕行客,卖淫为生,俗称“窑姐”或“花姑娘”,并公开呈报警察机关登记,按月缴纳“花捐”。当时全城有著名色妓14人,称为“十三根半辫子”。其他半开门的“暗娼”,则散见于背街僻巷供一些地痞流氓、散兵游勇混迹其间,尽成藏垢纳污的场所,宿妓者多属身有家室的纨绔之徒。建国后,妓院已全被取缔,妓女已从苦难中解放出来,走上了从良自主婚配的道路。
纳妾
清末民初,封建制度盛行,官宦贵族豪门盛行一夫多妻制度,竞相以纳妾炫耀门庭。一般将原妻称为“正房”,将妾称为“偏房”,也有称原妻为“大太大”,称妾为“姨太太”的,有时还鄙称姨太太为“小老婆”。达官贵人甚至娶三妻四妾不足为奇。通常所纳之妾都出身寒微,一般是从穷苦人家强买来的。进门以后,身份地位也要低人一等,甚至所生子女,要称“正房”为妈,称生母为姨。民国时期,虽然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度,但一直徒具虚文,有令不行,少数人为顾全声誉,回避公开娶妾,乃玩弄花招,秘密在外暗置“金屋”置美藏娇,称为“情妇”。甚至姘居有夫之妇,作为“外室”而不以为耻。建国后,国家颁布新《婚姻法》,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度,坚决禁止重婚和非法同居。不但纳妾被彻底禁止,而且对建国前所纳之妾也已一律斥令改嫁,重建家庭,彻底砸烂了套在妇女身上的枷锁。
第三节 陋俗
妇女缠足
封建时代,男尊女卑,妇女地位低微,不论是大家闺秀或是贫民弱女,都有缠足的习惯,俗称“包小脚”。这种习俗是对妇女身心的极大摧残,一般在女孩成长到五六岁时,做父母的就要替孩子包脚,裹到脚背折断,扭曲成“三寸金莲”,才准许配人家。如果家有“大脚婆娘”,则认为是最不体面的事。因此家家户户不顾子女的痛苦,竞相以小脚选配高郎。民国初期仍盛行不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提倡“灭足”已成全社会青年的普遍要求。现在此习已经绝迹,只有在少数高龄妇女中还残留着一些遗痕。
近亲联姻
旧时,群众缺乏优生科学知识,不知注意血缘关系,多有近亲联姻的习惯。如异姓表兄表妹、异父同母的隔山兄妹、或未出五服的堂兄堂妹之间,进行联姻的很多,并美其名曰“亲上加亲,胜如家人”,给下代造成生理缺陷,后果极坏。建国后公布新《婚姻法》,禁止五代以内的血亲通婚。现在这种近亲联姻的鄙俗,除居民稀少的边远山区以外,城乡已不多见。
结拜干亲
旧时民间,或因趣味相投,或因利害相连,多有互订同盟,结拜为干父干母,干兄干弟或干姊干妹的习惯。一些文人墨客,还互相通籍换帖,订“金兰谱”以自诩高雅。这是人际关系中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封建气味极浓。有的对自己父母兄弟轻如草芥,而对干爹干娘或干兄干弟则胜过亲人;有的出于互相利用,需要时就如胶似漆,反目时就柄凿不投;有的还胸怀不可告人的目的,拉帮结派,勾搭为奸,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构成不安定因素之一。建国后,提倡人际之间的正常关系,此风渐止。“文化大革命”中,曾又风靡一时,现已不为人们所注重。
同姓联宗
在旧社会,宗族门阀观念极盛。全县210姓,各姓都有自己的属郡、明堂。此系派别和姓氏源流,载之谱牒,不容混淆。人人视敬宗收族、慎终进远、光宗耀祖和荣子荫孙为自己的职志。各姓各族在县城建有梯次鳞比、金壁辉煌的总、支祠堂不下数十所,镶嵌在通街闹市的亭台楼阁之中,形成一种特殊景观。
每年清明日,各姓都分别登山扫墓,叫“做清明”。动则数千人上路,官宦之家,还大摆鸾驾仪仗、旗锣伞帜,铺张摆阔,显赫乡里。最后还要集中到总祠,祭奠祖先,清点人丁,共求神佑。一般通例每隔三十年修谱一次,对人丁增减,生辰忌日和重要事迹,都须详细记载。平时族人之间,往来特别亲热,有事互相支援,形成一种特殊集团,许多豪强世族,就是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的。清末民初,全县有石、段、贺、吴四大宗族,簪缨之盛,名噪一时,地方权柄也被把持。建国以后,提倡人民大团结,家族观念已被民族观念所代替,此风不复为人们所提倡。
第四节 禁忌
旧时,农历正月初一,大人小孩都禁说不吉利的话。不用新米做饭(只吃隔夜做好的年饭),不用针线剪刀,不能向门外泼水,不能向门外扫地。
“立春”之日,俗有“新春大似年”之说,禁忌妇女小孩讲不吉利的话。
二月初二为“春社日”,农村敬祀“土地”神祗,迎请道士打醮、放猖,驱灾求福,祝兆丰年,叫“做平安”。起斋不许杀牲或损害六畜,最忌妇女吵嘴打架。
三月初三为“上巳日”,民间多于此夜上山望“鬼火”。如果发现哪家门前有火光晃动,就认为是最不吉利的事。因此,家家户户都禁止在此夜点灯照明。
清明前一天为“寒食节”,相传为纪念春秋时期的介之推廉洁爱民,大众提倡全日寒食,禁烧烟火。五月二十日,俗传为“龙晒衣日”。民间有禁忌此日晒衣的习惯。
七月初七,俗称“七巧”,相传此夜牛郎织女在银河相会,人间鸦雀都要上天牵线搭桥,故乡俗禁忌此日猎取飞禽。
八月十五日“中秋”之夜,农村青年男女,有结伴野游,作“摸秋”游戏的习惯。此时瓜、田、棉地,是他们取猎的场所,主人见了不能深责。回家虽晚,父母也须回避不予追究。
年终除夕之夜,人人忌讲不吉利的话,但童言难禁,一些家长写个“不禁童言,万事大吉”的条幅贴在壁上,以为这样,童言就毋须忌讳了。
操办结婚喜事,新媳妇进门,不能和怀孕的妇女见面。把孕妇当成“四眼人”,认为新媳妇碰上“四眼人”,容易带来婚后夫妻反目。乡俗还有丧偶或再嫁的妇女,不能替人家操办婚事和做喜娘。
已经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年(春节),平时女儿在娘家不能和丈夫同床住宿。
娶亲、葬坟、做屋、迁居或出门远行,都要选择吉日良辰,严忌“破”日、“亡”日办事。男人远行,还忌出门撞见女人,俗谚有:“女人挡门,祸必来临。”
家人死在外地者,不能抬进家院和祖堂。人们居家或外出,最忌听到老鸦围叫,俗谚有“老鸦叫破屋,人在路上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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