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志(1990年版)(卷十二 城乡建设) 2012-05-19 21:45:53| 分类: 宿松县志(1990年 卷十二 城乡建设
明代时城关镇设6门4街;清代设4街30巷;民国时期增巷32条,大西门至大东门连接起来成正街。其时正街宽不足2米,路面用不规则青石板铺砌;小巷路面多为鹅卵石铺砌,少量为黄泥粘土。街巷房屋低矮破旧,多为杂色青砖墙体、小青瓦平房,市容不整,经济萧条。
1950年,城关镇有8条商业街道,43条居民巷街。1953年、1955年先后扩街整修,辟出了人行道,改铺碎石路面;1968年建成水泥路面;1978年扩街宽为5米,并调整街道,分为7路。主要道路安装了路灯,人民路、宿松路为悬臂式太阳灯。
全长2700米的人民路是县城街道的中心枢纽,路旁楼房林立、花木葱笼。
城关镇区域路面,已建柏油路面5040米,水泥、碎石路面272米。
历年修建下水道7040米;1982年建立自来水厂,至1985年,已有部分机关、居民用上自来水。
建国后城关镇历年建筑面积一共53.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2.56万平方米。1978年以后新建房屋多为砖混结构平房或楼房。
清代宿松设5个集市,13个乡镇。民国时期市镇沿清制划分。建国前乡镇街道杂乱、狭窄,房屋低矮破旧,瓦房、茅屋参差混杂。
建国后经逐年整修建设,乡镇面貌有所改观。特别是1978年以后,乡镇建设日新月异。各区、乡镇所在街道比较整齐,新建砖混平房、楼房相继崛起。电影院、文化站、学校、医院、商店等公共建设已初具规模,市面繁荣,市场活跃。
至1985年全县有乡级集镇(区、乡驻地合一的不在列)34个,各集镇人口皆在千人以上,照明用电已基本配套。
: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城垣
城垣
明崇祯乙亥年(1635年),监军史可法监督城垣。宿松知县苟天麟奉命监造,两年完工。城垣周长四里(2000米),共建箭垛1420个,城楼6座。
清康熙初年,知县王民皞督修内台4座,寓铺4座;知县朱维高督造悬楼20座。
因城墙倒塌,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知县朱卷鼎造东门城楼;刘晏督造北门城楼;毕有光等督造小东门城楼。康熙五十五年(1716),知县张鼎主建城西化龙门。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5年),知县张俦奉命维修扩建城垣。城高2.3丈(合8米);墙基宽2.5丈(合8.3米);正门4个城楼全为5架3间重檐四垂式建筑;边门两城楼各建屋一间。全城周长3448米。城墙、城门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为民国政府县长谢殿栋下令拆毁。
《江南通志》载:“汉松兹候国故城,在今宿松县城北五十里即松兹县邑,名仙田庄,有县河遗迹”,隋开皇十八年(598年)移治鲤鱼山南麓,距今1387年。
今县城位于县中部偏西,地理座标为东经11603~~11607北纬30°07′~30°11′。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拨:18~~50米,西北、东北土质坚硬,属黄土丘陵地带;西南、东南近河,为河沙淤积地带。
地层上部属第四纪冲积层,厚度不大,为亚类土、砂、砂砾石层。
县城西南有河西山,东北有钱家山,县大河沿县城之西南廓,自西北向东南注入龙湖。
县城南部,原有一条“古雷水系”,接通县大河,早巳淤塞为田,成为蔬菜生产基地。
房屋
县房产公司直管房屋系遗留公产及没收房屋,多陈旧、矮小、一色砖木结构平房。
全民单位公有房屋楼房较多,二至三层的有11.9608万平方米,四至六层的有2.673万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结构体。
集体所有房屋,二至三层8055平方米,四至六层1004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私房二至三层354平方米;驻军房屋二至三层的354平方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平房有砖、木,也有钢筋混凝土结构。
新式楼房、平房,85%建筑于80年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布
人民路自东至西:煤炭局(公司)、石油公司、县二中、民政局、烈士陵园、体育运动委员会、县工会(工人文化宫)、卫生局、妇幼保健站、防疫站、县医院、文化馆、图书馆、医药公司、农机公司、人民(工商)银行、孚玉山宾馆、县委会、县政府、统计局、团县委、科委(协)会、种子公司、林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保险公司、商业局、外贸局(公司)、土杂公司、茶叶公司、二轻局经理部、农资公司(门市部)、供电局、城乡建设局、建材工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商业公司(门市部)、电影院(公司)、建设银行、百货公司(商场)、税务局、五交化公司、公路站、宿松中学、交通局、棉织厂、供销商场、劳动局(服务公司)、迎宾旅社、乡镇企业局(公司)、皖西南商品市场、粮油食品厂(门市部)、供销贸易中心、烟草专卖局(公司)等。
宿松路自北而南:钓鱼台渠道管理处、电器厂、加油站、棉麻公司、粮食局油厂、农资公司仓库、水利局仓库、木材公司、汽车站、工程运输公司、城关中学、监理站等。
东风路自南而北:宿松剧团,二轻工业局、被服厂、农业局、影剧院、印刷厂、电陶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县委党校、文化局等。
新建路自南而北:财政局、看守所、酒厂、城关交通管理站、城关信用社、电力工程公司、城关供电所、兽药厂、制线厂、城关兽医站、县建筑公司(钢窗厂)、城关镇政府、自来水厂、司法局等。
四新路以水利局、黎河为中心依次为:物资局、食品厂、城关派出所、城关供销社、老干部局、广播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城关税务所、县直税务所、粮食局、水产局、城关粮站、城关米厂、宿松旅社、城关运输公司等。
民西路自西而东:宿松师范、竹器厂、纸盒厂、被单厂、百货公司仓库、土杂公司仓库、农业银行、城关医院、百货公司第一门市部、照相馆等。
民东路自西而东:供销社“五四”门市部、医药公司门市部、茶叶公司门市部、新华书店知青门市部、烟酒糖业公司(门市部)、供销社零售门市部、新华书店、木器厂、雨伞厂门市部等。
龙井路:气象局(站)、安瓶厂、广播电视台、农机校等。
建设路:供销社(印刷厂)、城关小学、食品公司、城关食品站、糖业烟酒公司批发部(仓库)等。
第二节 街道
城关镇现有3个街道:民东、民西、工农;4个郊区行政村:城门冲、城西、河西、南郊。
占地面积
县城关镇今已占地8.5平方公里,是建国初期县城面积的3.8倍。计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125个以上。
镇内用地现状如下:
总用地:221.52公顷。
其中:工业用地45.3公顷;仓库用地10.37公顷;对外交通用地3公顷;生活居住用地128.43公顷(居民自建房屋用地76.05公顷,公建宿舍用地52.38公顷);道路广场14.09公顷;公共绿地8.6公顷;各类学校2.58公顷;公用事业3.6公顷;医疗卫生4.27公顷;特殊用地1.15公顷。
旧街巷
明崇祯乙亥年(1635年),设6门、4街。
6门是:东“寅宾”、西“鳌奠”、南“薰阜”、北“拱辰”、小东门“集贤”、小西门“永济”。
四街是:东、南、西、北。
明弘治戊午年(1498年),增设治东十字街一条。
清保留大街,小街改巷。
城东一里为“便民街”,小东门叫“东门街”,直接通德门,中设“经魁门”,接城外街,直抵大桥头(西大河桥)。
东街9巷是高家巷、刘家巷、罗家巷、赵家巷、钦圣门、儒学、洪家巷、曹家巷、郭家巷。
西街3巷是:馆驿、胡家巷、操家巷。
南街4巷是:欧家巷、尹家巷、吴家巷、杨家巷。
北街14巷是:书院巷、双花巷、曾家巷、蔡家卷、衙后巷、闵家巷、何家巷、石家巷、苏家巷、毕家巷、张家巷、金家巷、夏家巷、北增巷。
民国时期增建小巷32条;大西门至大东门连成正街,成为贸易区域。其时正街宽不足2米,路面用不规则的青石板铺成;小巷多为鹅卵石铺砌路面,少量黄泥粘土路面。
1938年至1942年,日军多次轰炸县城。1942年农历冬月十六日,日军轰炸引起火灾,自大西门洋油栈延烧至老当店大东门正街,长半华里,大火持续3天,日军退后,重整市容,修建街面房屋,街道较前宽敞。
建国后街道建设
1950年,县城有8条商业街道,43条居民巷、街。
民主路:分民东、民西两街,原为老正街,路面3米,青石铺垫,1953年,从大西门至洋油栈段,大东门至老当店段两旁各扩宽一米。1955年两旁又各扩宽人行道一米,撬去青石板,改成碎石路面。1967年冬至1968年春用水泥、石渣铺垫;1978年扩建街宽5米,长1010米,东延至小街口,为碎石路面,长490米。当年重新调整街巷,分为七路:
北门街(今建设路):小东门(今龙井路);大西门至人民照相馆(今民西路);人民照相馆到大东门(今民东路);黎河至城关派出所(今四新路);城关镇机关、酒厂一带(今新建路);农业局、印刷厂、公安局一带(今东风路)。
人民路始建于1972年,至1976年初具规模,泥土路面。1975年路面为12米宽。1983年,西以老城西北郊的马鞍许屋为起点,东至城东郊石油公司,建筑成全长为2700米、宽35米的新街道。车行道宽14米,每侧道边绿化带宽5米,预留1.5米人行道。
人民路是县城街道中心枢纽,南接东风、新建、四新、民东、民西;北接新辟的林场、园林新村及改造后的龙井等路;西接宿松路。
宿松路北自钓鱼台渠道管理处,南至河西大桥,全长2500米,街道建筑红线25米。
生产路长470米;工农路长870米;建设路长370米;园林路长200米;龙井路长150米;新建路长380米。
城关镇区城路面,已建柏油路面5040米,水泥碎石路面272米,主要道路都安装了路灯。人民路、宿松路路灯为悬臂式太阳灯。
第三节 市政设施
供水
自建城至建国初期,全城吃水仅靠水井供给。若遇干旱之年,地下水源枯竭,吃水得出城至西门外大沙河挑水。70年代后,全城共有水井100余口。
1982年建立县自来水厂,同年5月建成泵房及日产水2000吨大口井一座,400吨高位水池一座,并相继供水;安装100~~250管网,累计5100米并试压合格;50以下管道安装了5200米。至1984年底,已有部分机关单位、居民用户用上自来水。
供水后,即发现水呈黄锈色,并有较浓的铁锈味,经安庆行署卫生防疫站、安庆市自来水公司、安庆地区环保监测站、县卫生防疫站等有关单位检测、化验,发现水中含铁量达1.6~~7.6毫克/升,不符合国家食用水的标准。
为了改变水质,1985年4月,经省地质矿产局水文地质第三队,进行为期两月的环境地质、水文地质调查:供水井(大口井)中高量铁离子来源于地下深部水系,由地层构造发育、断裂破碎带割裂到下部,泥盘系地层(DW)中的含铁(赤)矿夹层(Fe203),或断裂切割到其它含铁矿体所致。
由此得知:深部地下水、浅部地下水及地表水受各自水位控制,但二者有一定的互补关系。
补救办法:唯有修建渗渠工程,使大口井尽多地吸取河水和河床的潜流水,使深部地下水补给受阻,以降低井水中铁离子含量。故于1985年8月至9月,完成了600米无沙混凝土渗管及回填砂石滤料的渗渠25米。为彻底解决铁离子超标问题,对原工程设计处理工艺流程,增设一个暴光装置和沉淀池,原设计的普遍快滤池改为天然锰砂滤池。经处理,水质仍未完全达标。至1985年,有26个机关单位及210户居民用上了自来水。
排水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知县张仁寿整修城垣,沿南、北城墙脚开设下水管道两条,用以排渍,管道用石条砌就,宽5尺,高4尺,深丈余。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拆除。
建国后对街道路面整扩时,先后多次修起相应的暗涵管道。1985年底,已修下水道7040米,其中水泥函管1310米,石砌管道5730米。
近期修建的下水道,系采用“雨污合流方式”,使各街道雨污水连贯起一起,流入县、西大沙河。
卫生设施
自建成至民国中期,县城垃圾无人管理。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雇清道夫一名,专收机关垃圾;规定农民挑粪过街时间采取粪桶加盖等措施。
1949年有清道人员1名;1950年增至3人,配垃圾车1辆;1952年清洁工人2人,垃圾车2辆。
1965年5月,城关镇设“环境卫生管理所”,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
1977年有清洁工3名;1979年增至4名,配垃圾车4辆。
1982年恢复环境卫生管理所,至1985年,有职工25人,垃圾车10辆,机动车1辆。
1952年,在老厅(今水利局、水产局、宿中后门一带)建公厕1处。全城改建公厕13处,改良小水井10口。
1958年成立“粪便管理协会”,一年后撤销。
1962年,全镇卫生组织轮流值日,增配两名专职人员,增设垃圾车、箱。每年春、秋季对水井、厕所进行检查、消毒,并对从事饮食服务行业人员进行身体、卫生检查监督。
1963年新建水井6口、垃圾箱16个、公厕3个、下水道400多米。
1965年3月,恢复中断5年的粪便管理,环管所分设街道清理、粪便贮运、厕所消毒3个组,管理全镇670个公、私厕所。
1971年建水井一口;1973年建公厕3个、水井4口。
1985年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对13条5米(宽)以上的街道、8条2米(宽)以上的小巷,计6平方米的路面进行卫生管理;117个县直单位厂、矿、公司,24个镇属单位,1万多户居民门前全部实行“三包”: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挂牌划界,明确责任。公共场所配备厕所、垃圾箱、果皮箱、停车场。
照明用电
旧日宿松,畈区人民用食用菜籽油点灯照明;山区利用松脂照明;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购皮油制蜡烛点火照明。
清末明初,渐有英、美输入的煤油(俗称洋油)进入市场,然购者甚少。
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日本投降后,县城商会集资建立“光明电灯厂”,因机身小(仅500瓦),故只供少数几家机关、学校、商店照明。
建国后,“光明电灯厂”改为“新光电灯厂”。 1979年,停止火力发电,成立供电局(所),由华东电网供给县内照明及生产用电。
第二章 集镇建设
第一节 区、镇驻地建设
复兴镇
复兴镇系复兴乡之前身,历史上曾名金家寥、鲟镇、小孤山镇、浔阳镇、浔镇。
复兴旧址在江坝南侧,为宿松县境长江边缘的古市镇。《采风册》载:同治八年,港经大水,泥沙壅塞,舟楫不通,咸丰同治年间,坝外南向江岸,次第倒塌,镇与江流仅隔700步远。
复兴最早乃为十几户人家集居的小渔村,清道光八年(1828年),一场大火灾,焚毁了镇上全部草房,二次重建后,多为砖木结构瓦房。房屋排列较前整齐,后又修建一条街,呈“丁”字形。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日伪政权在复兴建立“宿松县政府”。
因江岸崩塌,居民数度迁徙,重建集镇,五十年代初,复兴镇旧镇已沦于江心。1954年以后于堤内建镇,即现今“复兴镇”。
198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1984年10月正式成为标准建制镇,全镇设3个街道,7个行政村,镇直属单位35个。其中,由区、镇合管,以镇为主管理的单位4个;以区为主管理的单位12个。
全镇占地面积28.75平方公里,其中镇区占地1平方公里。现有集体耕地3.3万亩,现有人口3万人(其中商品粮食人口2338人;离土不离乡1229人)。 长1600米的复兴路,是镇内的主要街道,1985年铺设水泥路面。
黄湖路一带,各种服务行业云集,全镇从事商业、饮食服务的达170余户。
另有6条计1860米长通往居民住宅区的小道,均为泥沙碎石路面。
复兴镇地处长江中游,位于皖、鄂、赣三省结合部。未成立标准建制镇前,集镇建设无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用电各自为政;吃水不卫生,排水不规则;席地摆摊阻塞交通。
1984年以后,架设了11万伏高压输变电;新建了商品市场。
1985年7月1日除江洲村外,其余3个街道、6个村及镇区所有单位全部用上高压电。
为解决排水问题,发动群众疏通了2170米排水沟,铺设排水涵管239米,填平污水坑139个。
为解决镇区内居民、职工吃水问题,经镇出面协商,有条件的单位和居民户,接用华阳河农场、罐头厂自来水;并发动居民打机井取用井水。
新铺设复镇至王洲7.4公里长的沙石路面;黄湖南路长405米、宽9米街心水泥路面,路两旁3米宽人行道水泥路面,及黄湖北路170米长、3米宽人行道水泥路面;十字街心及孤山西路混凝土路面正在建筑中。
扩宽延伸孤山西路挡土墙227米:安装悬臂式太阳路灯24座;拆除临街厕所36个,柴草堆33个,沙石堆3个,填宕100个。
许岭镇
许岭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为明清两代东南乡的重镇,相传因明代进士许东望祖居于此,故名许岭。
旧日许岭,镇容古老,街宽仅容二人并肩通过,曾有上岭街、下岭街、河街、北街4条街道。并筑有环形土城墙,上岭头、下岭头、河街口、北街口四处均设置砖木结构的城门。抗日战争期间为便于市民转徙防空,城墙城门同时被拆毁。
1949年,许岭镇划为东平、西平、和平、太平四个居委会。1957年废镇并入许岭乡。先设生产大队,后改行政村。
1984年增建新街两条。老街全长1000米,至1985年,东西街长1640米,南北街长360米。
新建街道自东至南,至许大节制闸止长500米;河街至长龙嘴、镇西北角至秋腾屋背后,已竣工楼房187幢。其中:市镇公用楼房67幢、居民住宅110幢。新建街道两旁房屋多为二层,少数3~4层。
镇街区面积0.31平方公里,有38个区直单位,8个乡直单位和一个行政村。
镇现有4000余人。
凉亭
凉亭自古有一条大河,由西而南穿镇而过,名“旧县大河”,元代有条古驿道自此经过,是安徽至湖北的必经之道。当时,在河流的东、西两岸,各建有凉亭一座,供商贩旅人休息。河西搭一木板便桥。
清末至民国时期,以河旁凉亭为中心,连贯成东、西两条街道,为北三区区公所驻地。建国后凉亭区公所仍设置于此。
凉亭镇近年来除对原有旧街进行整修外,傍安(庆)、宿(松)公路兴建了一条长850米的新街。镇内现有人口3256人;全民企业单位16个,集体企业单位17个,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5个,个体商业62户。
镇内工业、手工业有米厂、雨伞厂、安瓶厂、榨油厂、建筑公司、雪枣公司等。
镇内用电自1984年起,由华东电网供给。
长铺
长铺是程集区公所和长铺乡的机关驻地。清末属荆桥乡管辖,民国时期叫长岭乡。
此处原为一条长岭,发脉于横山,岭上只有零星几户茶棚,因处于交通要道,渐渐发展成为街镇。
目前,镇内人口已有3174人。镇内街道呈“丁”字形,道宽20米,街道全长1600米。道旁绿化树带基本形成,商业网点遍布镇内。
镇内用地概况:公建面积1.0239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37万平方米;公路面积1.74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空隙旷地11.8161万平方米。人均占用面积5544平方米。
镇内有已投产16门轮窑一座,尹庄塑料厂即将竣工投产。
镇内单位有区公所、乡公所、重点中学(程集中学)、完小、文化站、影剧院、医院、血防站、粮站、供销社等单位。
80年代初,镇内照明首次接用高压电。
向阳岭
此地原为一瘦脊山埂。70年代初期,因修建宿(松)复兴公路而有村民、商贩聚于公路两旁、搭棚盖屋、从事土产、杂货贸易。
由于山岭背风向阳,旁边又有向阳村,遂称为“向阳岭”。
70年代中期,九姑区公所由九姑岭迁至向阳岭,如今,位于宿复干线的主街上,楼房、店铺整齐美观,是县农、工、商结合的一新兴农村集镇。
向阳镇常住人口2060人,人均用地为74平方米。
80年代初,镇内接用华东电网高压电。
破凉
破凉为二郎区公所驻地。古时是宿松县通州府达京都的必经驿道。镇旁曾建有一所为护送官员服务的“歇马亭”,“破凉亭”镇由此而得名。
民国年间,国民党利用破凉险隘地形,筑墩挑坝,砍伐树木,编木为寨,切断要道,设立南、北两门,派重兵驻守。镇外围高山上,碉堡林立。
建国后,此处成为交通要道。为安庆至湖北主干线的重点站道,是宿松县城到陈汉、凉亭、二郎等干线的分路点。
镇内老街经整修,已经改换了旧日残破容貌。新街沿安宿线为主,呈“丁”字形向西北、西南方向伸延。近年来,基建面积迅速扩大。村镇机关大楼建造在交通路口东南;饮食服务公司大楼,矗立在交叉路口东北隅;区医院门诊大楼,在邮电局西面。
镇内有区直机关、中小学、商店等单位;现有人口2800人。
王岭
王岭为佐坝区公所、新兴乡政府驻地。
镇上现有人口1073人,镇内街道全长1110米,均为泥沙路面。街道两侧绿化环带基本形成。
佐坝区公所及区直单位、新兴乡政府等共占地975平方米;
中学一所、小学一所占地5500平方米;
医院、血防站占地30600平方米;
商店网点的供销社占地14275平方米;
食品站、粮站占地7575平方米;
农业银行、信用社用地1400平方米;
农技站用地875平方米;
兽医站用地700平方米;
王岭变电所年供电量十万度,并安装路灯十盏(主干道上)。
陈院
陈院自1968年以来为陈汉区公所所在地。
明代时一谏议大夫名陈汉居住于此,并成为陈汉的封地。陈汉因此而得名。
陈汉地区曾有一中心集镇,叫陈汉沟。曾有百余住户,有横街(又叫河街)、直街两条主街。清初明末,曾有天主堂一座,有一专门浇铸铁锅的小作坊。当时,湖北英山、蕲州,安徽太湖等商贩云集。建国初,陈汉沟为陈镇乡公所驻地。
1951年至1956年,陈汉区公所设在离陈汉沟不远的朱家祠堂内。1956年后迁至陈汉沟。
1958年因修建钓鱼台水库水库,陈汉沟、狮子口、官堰头、金家湾等居民陆续迁至复兴,如今,这一带属水底层。钓鱼台大坝坝址原有一自然村落,名“钓鱼台”,居民亦同时移民。
1958年以后,陈汉区治迁至方山;1961年迁至三河、廖河;1968年以后定迁陈院。
陈院以前只有几家住户,交通闭塞。仅有一沿河小道,勉强能通行走独轮车。
如今,陈院有陈汉区公所、钓鱼台水库管理所、邮电支局、法庭、法律事务所、电影院、广播站、文化站、派出所、农技站、兽医站、供销社等单位。
钓鱼台水库水面,每天有几十艘机帆船和小木船渡载进出山的人员及物资;公路上,公共汽车、三轮车往来于山区、畈区之间。
至1985年,陈院常住人口1300人。
第二节 乡驻地建设
建国前,乡驻地街道杂乱、狭窄,房屋低矮,卫生设施极少。建国后,逐渐整修扩建,乡驻地面貌不断改观。
1958年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路线干扰下,乡驻地建设不但停滞不前,且横遭破坏,摧毁名胜古迹,毁坏文物及古建筑,乱砍滥伐树木。
1978年以后,农村经济得到恢复,乡镇市场活跃。各乡驻地市场,已成为该区域农副产品转销,工业、日常生活用品集散第散地;成为该地区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活动中心。各乡办工业、交通、文教、卫生、商业服务、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及住所等建设,结构逐渐齐全,并注重布局。建筑材料、建筑式样不断翻新,楼房相继涌现。
至1985年底,全县有乡34个:五里(县辖)、趾凤、毛岭、枫驿、隘口、柳坪、广福、西源、钓鱼台、二郎、铜铃、五谷、韭山、韩文、程岭、高岭、马塘、乔木、九姑、新前、新安、木梓、万元、碎石、雨岭、东洪、下仓、汇口、程营、洲头、套口、佐坝、洪岭等。
上述34个乡驻地,人口均在千人以上,其中坝头2450人;九姑3198人;二郎3087人;套口2066人。
各乡驻地都有中学、小学、文化站、广播站、影剧院、医院、兽医站、信用社、供销社、合作商店、食品站等单位。上述机构多为砖瓦结构的平房,也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且街道都进行了改造、修整、扩建。
如下仓有4条街道,其中有新街1条。已竣工的楼房14座,平房200幢。1985年,建成一座加工一吨鲜虾的速冻仓库。
各乡驻地个体商业、饮食服务网点云集,经济繁荣,乡镇企业兴旺发达。如河塌乡驻地毛岭,现有预制厂、农机修造厂、皮蛋厂、粮油加工厂、磨菇厂、八一煤矿;个体商业户8家;服务行业9个;铁业、木业、篾业修理11处;猪肉铺5处。
第三章 建筑
第一节 建筑队伍
县建筑公司
1950年县总工会下属的“建筑工会”,大多原从农村来的闲散瓦工、木工、漆工、只能建筑砖木简单结构平房及一般木、石桥梁,施工图纸对他们来说,如同天书,不识不懂。1956年,建筑工会改名为“建筑社”,业务由县工会领导。1957年,“建筑社”改“建筑厂”。1958年10月,转为“国营宿松建筑公司”,隶属县公交局,有工人300多名。1961年公司撤销,干部工人下放,改名叫“修理队”。1967年,改名“建筑工程队”。1977年成立“建筑公司”。
70年代末期,建筑公司从外地请进安装建筑技术较高的师傅传艺授徒,并派员出去观摩学习。职工的技术逐渐得到提高,不但能看懂图纸,承建水电工程,高层楼房,而且能够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公司中90%的木、瓦工人达到“三级工”的技术水平。
公司机械设备有:吊塔、潜水泵、振动器、振动棒、电焊机、混凝土搅拌机、磨石机、木工刨床及盘锯、钢脚手架、钢模板等,总值10余万元。
1980年以来,承建了县汽车站、电影院、百货大楼、工人俱乐部、税务局办公大楼,宿中教学楼、工贸商场、农贸市场、百货大楼、师范教学大楼、宿松大药房等建筑。
乡村建筑队
1978年以来,基本建设蓬勃发展,农村社队自行组建的安装队伍,承包了城乡建筑工程200多个。
至1985年,县共有24个农业建筑群体,有固定资产近60万元,拥有相对稳定人员1万人左右,多数在乡、镇承建农房及集镇建设。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的县第二建筑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经安庆地区城乡建设局批准,隶属县乡镇企业局。有固定职工575人,技术人员38人,工程师2人;每年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值300万元;有固定资产原值30.3万元,净值28.5万元;历年施工代表性工程有:劳动局办公大楼、劳动服务公司(四层框架)大楼、县农贸市场、九江盐铺粮站(六层框架)大楼、县政府大楼。
1985年该公司经地市建设局批准为“四级企业”,发给资质证书。
第二节 古代建筑物简介
宿松境内,庙、庵、寺、观、祠、坛历代均有兴建。始于晋,终于清。《康熙六十年府志》载:宿松有庙29座、寺12处、庵11座、观7处、祠2座。其中:晋建4座、唐建13座、梁建2座、宋建8座、清建2座;建筑年代不详的:有庙12座、庵13座、古祠2座、古观7处、古坛8处。
文庙
古称“圣庙”,清代改叫“儒学”,清末明初叫“县学”。座落在“钦圣门”背后东南角。
整座建筑气势恢宏,屋宇鳞次栉比,楼阁飞檐挑角。中为文庙,内设“孔子至圣先师神主”,东西各有一厅。
文庙前有“戟门”、“泮池”、“灵星门”,后有“启圣祠”,戟门东向为“省牲所”、“乡贡祠”,西向有“名宦祠”。
出灵星门向东为“魁星楼”,是两层砖木结构的楼阁,外悬匾额“魁星阁”,阁内有木雕“魁星点斗”象,一腿屈曲,一腿直立,左手擎斗、右手擎朱笔,跳之作“点”状,形态威严毕肖。魁星楼前是半亩面积的草坪,名“射圃”,为武生习武场所。射圃西边是宽宏明亮的“明伦堂”,明伦堂东是“进德斋”,西为“修业斋”。明伦堂后为“教谕宅”、“训导宅”。两宅后为“神器库”。明伦堂前排列五个箴亭(敬一至敬五),又叫“注碑亭”。
圣庙大门叫“仪门”,外有高墙,上复鸳瓦,取“宫墙万仞”之意。仪门东角有土地祠,土地词旁有“谒圣门”。整座建筑群隙间点缀有状元桥、石龟驮碑等陈设,为全县古建筑中之精品。
圣庙创建年月不详。明朝知县谢骥重修,清顺治三年、康熙二年相继修葺。抗日战争期间遭日机轰炸,屋宇毁坏无遗,仅存之石龟,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拆捣毁。
双峰塔
双峰塔:又名文风塔,为新老两座古塔。
老塔在县治大东门外“东狱宫”(今副食品厂)旁,清乾隆壬辰年(1712年)建造。
新塔位于县治南三里许清官潭(桃花潭)旁金钟山上,竣工于清道光丙午年(1846年),
两塔玲珑秀拔,直指云天,造型古典,分七层,标高40余米,为全砖结构八方体型。各层均飞檐翘角,角悬响铃,风吹铃铛,声传数里,悠扬悦耳。最高层塔顶上嵌白锡铸成的葫芦式塔顶,后塔尖失落,至嘉庆辛酉年(1801年),维修换上江西景德镇瓷葫芦顶。
两塔均于1966年拆毁。
第三节 现代建筑物简介
建国初,建筑技术落后,建筑物为砖木结构。建筑风格单一,款式呆板、5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混合结构建筑物。60年代以后砖混结构的建筑物相继问世。进入80年代,砖混结构的建筑物比比皆是,并逐步向框架结构发展。这些新型建筑,跨度大、层次高、建筑风格各异,外部装修色彩缤纷,内部设施得当宜人。
百货商场
百货商场位于人民路与新建路交叉口的北侧。建筑面积2694平方米,投资34万元。现为宿松境内最大的百货商场,由马鞍山市建筑设计室设计,县建筑公司施工。1981年11月动工,1985年8月建成。
商场大楼连底四层,全框架结构,主梁南北跨度12米,大楼东西向层长46.44米,地下层层高2.8米。大楼正面出檐雨棚为釉砖贴面;雨棚以上外墙为水刷石装饰;雨棚以下墙柱均为釉砖贴面;临街陈列橱窗为丁型实腹钢质窗。
所有台阶及临街进门处有红色缸砖铺地,楼内其余皆为水磨石地面。临街门面安装落地铝合金卷闸门,陈列橱窗亦有如式铝合金卷帘。
楼顶平台为钢性防水屋面,内铺两粘三油防潮层。钢板割焊的“宿松百货大楼”六个红色大字,醒目地矗立在四楼顶齐檐处。整座大楼设计别致,建筑精美,恢宏轩昂。
皖西南商品市场
皖西南商品市场于1984年5月22日破土兴建,竣工于1985年12月,位于人民路与宿松路交叉处,与县汽车站隔路相峙。
皖西南商品市场由该工程指挥部设计,由县建筑公司、供销社建筑队、第二建筑公司、民西街道建筑队、城关镇建筑队、五里建筑队共同参加施工建造。总投资180多万元,主要资金增添依靠集资。
市场共占地2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南北长250米,东西宽120米,是我县主要商品集散地。
市场于东、西、南、北四方皆设大门。西向正大门为古式牌楼造型。大门廊顶复彩色琉璃瓦,圆形红门柱绘浮雕“双龙抢珠”彩金饰。进大门为一圆形花圃,花圃外围铁栅,内有假山、石、亭、塔、小桥、流水,山石周围花木繁茂。进大门东北方向车道幽曲,道旁环拥一幢幢飞檐翘角,朱柱彩柜的店房铺面。
市场南向为“农贸市场”。四大间钢架棚厅上盖着大块乳白色钢瓦,棚厅内砖混结构、瓷砖贴面的精砌货箱、条凳排列有序,内分蔬菜、水产、肉类、禽类四档,占地3000平方米。
皖西南商品市场,构思设计奇犷,建筑风格新颖、雅致,建筑形式多样,溶古代、现代楼、台、亭、阁、园于一炉,为宿松县建筑艺术之代表。
医药公司综合营业楼
县医药公司综合营业楼又称大药房,位于人民路人民银行东侧,共三层,建筑面积1616平方米,造价23万元。该大楼为安庆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由县建筑公司施工。1984年12月动工兴建,于1986年9月竣工落成。
大药房建筑精巧,尤以临街橱窗走廊别具特色。大楼临街外墙全用黄色贴面砖装饰,色调柔和素雅。底层营业厅120厘米高水泥砂浆墙裙用淡绿色调和漆装点;墙裙以上刷奶油色涂料;钢窗外立面刷墨绿色调和漆,室内为乳黄色调和漆;营业厅、橱窗走廊为水磨石地面;楼顶为刚性防水屋面。整幢大楼格调清新、柔和,造型美观,为宿松县近年出现的高水平建筑物之一。
宿松电影院
宿松电影院坐落在人民路中段北侧,西邻百货商场,建筑面积为1693平方米,由安庆行署基建局设计室设计,县建筑公司承建。1980年12月动工,1983年7月告竣,投资近32万元。
电影院前辟有600平方米水泥砖铺地空坪。空坪临街外沿装修一溜条石座凳,穿坪跨上九级条石台阶,即踏上水泥预制砖铺地的院前平台,平台外沿砌条石护栏。门厅外壁饰白色混凝土制龟纹图案;门厅小台阶为水磨石面层。
电影院大门为四柱三洞小四开共12扇木门组成。大门西侧各设一钢质广告橱窗。
整幢建筑为全框架结构。放映厅屋顶为工字钢屋架,南北长50.8米,东西宽30.6米。放映厅内东西向宽22.5米,南北向长32.4米;厅内地面高差1.92米;天棚安贴乳白色轻质钙塑吸音板;吊灯、壁灯、冷气、暖气设备俱全,舒适宜人。
放映厅及门厅水刷石墙裙饰湖蓝色涂料;厅内木门木窗呈深红色。
宿松电影院外观宏伟,造型潇洒气派;内部格调新颖,色调和谐。是我县人民工作、劳动之余的理想娱乐、休息场所。
电影院后另建有成片办公楼及宿舍楼。
第四节 民房建筑
民用住宅建筑因地区而略异。
洲区
洲区临近长江,建国前长江经常决口,房屋常被大水推倒。房屋多是用荆柴夹芦苇作墙壁,茅草盖顶。
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烧制青砖墙逐渐代替了土墙,仍是茅顶居多。60年代中期以后,凡新盖房屋皆是砖墙瓦顶新式房屋。
1978年以后,开始有砖混结构民房。烧制青砖或红砖墙,小青瓦或红机瓦下铺毛毡屋顶,桁条有木质、水泥钢筋预制两种。有平房,亦有部分楼房,楼板有木板、水泥预制板,不论平房楼房,墙体均为青砖或红砖实体墙。
山区
宿松山区历来生活穷困,建国前多数山民居住的房屋低矮狭小,建筑形式多以家族为单位,列架立柱呈祠堂式一进几重出檐,土砖墙体,小青瓦盖顶屋,木桁角,中为穿堂、天开,左右为居室,单扇或双扇木门木窗,粘土地面,屋内阴暗潮湿。
少数穷苦住户用竹片编扎、糊土做墙,茅草盖顶。
家道殷实人家则青砖到顶,片砖铺地,飞檐翘角,内墙以木质板材居多。富户人家门前安有石狮、石墩;主室油漆雕花柱梁、窗棂;天楼地板;前后堂屋门高大,房门及窗户偏小。
建国初期,茅草屋渐少。新造房屋多为一户或两户一栋出檐、土砖墙、小青瓦平房,多为3或5间。60年代以后,烧制红砖进入建筑市场,民房建筑渐有里生外熟(屋内土砖、屋外青砖或红砖),山墙为土砖,前后直壁用青砖或红砖,齐檐小青瓦平房,且有少数木楼。
70年代以后出现砖混结构,基石墙裙民房,多为平房,楼房极少。内部结构多为“明三暗五”、“朋三暗六”。砖墙砌筑形式有“三斗一眠”(三层斗砖一层眠砖),“五斗二眠”,实体墙极少。
60年代以后,“四面青”民房逐渐增多,少数富裕户盖起了砖瓦楼房,砖混结构房屋日渐增多。
丘陵地区与山区的民房在建筑材料、样式等方面区别不大。只是建国以后,丘陵地区砖混结构新式民房多于山区。
城镇
建国前县城镇街道狭小,街旁房屋普遍低矮且有部分茅顶房屋。小青瓦顶房屋多为规格不一的杂砖墙,檐口很低,出檐,木板铺面,木板或竹片做内壁,前店后坊或前店后居室的平房,城关、许岭等大镇有少量店家有木板楼房。一般是粘土地面,有支撑列架、影壁、木门木窗。有少数是木板地面。
建国初至60年代,街道扩宽,房屋经过修缮,改换了门面,但内部结构仍未大动。
70年代以后,老式房屋多数翻新重建。砖混结构平房、楼房相继问世。青砖、红砖墙体、小青瓦或红机瓦盖顶;内外墙面有沙浆掌面、水泥沙浆掌面。平房墙体有“五斗一眠”、“三斗一眠”两种结构,楼房墙体多为“三斗一眠”,部分底层砌实体墙,块石墙基。墙裙是这个时期民房建筑的特点之一;园钢窗栅代替木条窗栅是特点之二;窗户增大是特点之三。
进入80年代以后,安装纱窗已成为民房设施之惯习,窗户有双开、3开、4开不等;混凝土浇铸地脚梁、大梁、腰箍;预制牛腿块件支撑的走廊,阳台全是预制块件;扶手有砖砌、钢管、园钢焊接、预制构件等材料;楼梯有砖砌,预制件等;屋内地坪多为狗头石、碎石、油毡铺就,水泥浆抹面。
近年来,已有相当数量的民房注重装饰:块石墙裙,用水泥层勾出条纹;水刷石墙柱;瓷砖贴面出檐雨棚;3开或4开推拉窗门。
新式楼房以城关镇、复兴镇等主要集镇为多。这些城镇的民用住房及商品房有相当一部分的建筑物与公共建筑相差无几。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房屋概况
民国时期公房有县署、商会、民众教育馆、松滋书院、考棚、儒学、映雪楼、黄氏试馆、新安会馆、江苏会馆、江西会馆、下江烟叶公所,太史第;
氏族祠堂建筑有35处,姓氏如下:沈、田、张、徐、虞、唐、郭、黄、熊;项、曹、许、吴、祝、罗、何、李、宋、万、刘、陶、方、成、柴、朱、石、夏、齐、王、高、涂、叶、尹、洪、杨。
其他建筑有天主堂、圣公会、福音堂、育婴堂、天后宫、城隍庙、火神庙、惠民祠、杨泗店、东狱宫、如意庵、麒麟庵、福昌寺、大节祠、石大节祠。
别墅有归隐斋、黎务本堂。
建国后,城关镇历年建筑面积共53.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2.56万平方米。
1985年经房屋普查,由县房产公司直管的为85336平方米,全民单位所有占26.1242万平方米,集体所有占22005平方米,私人所有占181978平方米,其他为3798平方米。
1985年经房屋普查,城关镇、复兴镇,华阳河农场、九城劳改局有住户1.5309万户,房屋面积125.62万平方米,私有房屋共29.6977万平方米。
1985年10月31日止,根据有关政策,归还或退(赔)“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用的私有房屋337平方米和1958年有制改造房屋783平方米。
1985年,城关镇居住面积人均10平方米以上有5205户,占全镇总住户数的81%。
经普查,两个城建镇、两个农场房屋总面积中,钢筋混凝土结构13.16万平方米;砖木结构84.60万平方米;其他结构303万平方米。其中:平房87.862万平方米;二层至三层16.9998万平方米;四至六层2.2677万平方米;住宅59.2666万平方米;工业、交通、仓库19.7447万平方米;商业服务9.3454万平方米;教育、医疗、科研6.06万平方米:文化、体育、娱乐0.805万平方米;办公用房5.644万平方米;其它用房57639万平方米。
第二节 公房管理
宿松房产公司接管的是建国初土改中没收和接管的公房产权。
1980年全县各乡镇、各街道公有房产清理结果:山区(陈汉、凉亭、二郎)5739平方米;湖区(复兴、佐坝、九姑)31200平方米;
许岭区:6210平方米;
城关企业:20025平方米;
民东街道:8055平方米;
民西街道:14107平方米;总计全县公有房屋建筑面积85336平方米。
其中:代管房屋36123平方米;私改房屋18568平方米;新建房屋18210平方米。
房租收取以质论价,1965年以后,住房租金标准:企事业单位、厂矿租用公房分4类8级,每平方米月租为0.32元、0.28元、0.24元、0.20元、0.16元、0.12元、0.08元、0.05元;职工和居民租用公房分5类5级,每平方米月租为0.08元、0.07元、0.05元、0.04元、003元。
全县住宅年租13990元;生产办公用房年租84510元,合计98500元。
收取房租采用两种办法:单位租房房租,由财务委托承付;私人住房房租,房管员逐户收取或用户送缴。
1984年,对县城边远地段旧房作出售处理,共出售旧房22幢,面积782平方米,收回资金36719元。
1985年县房产公司本着“以租养房”的原则,拿出当年40%房租费,对破旧公有房屋进行维修。当年小修521户,面积1.5万平方米;中修119户,面积1.24万平方米;大修3户,面积840平方米;新建4户,面积245平方米。
公房维修需由用户申请,房管员实地查看,经公司研究决定。
第三节 土地管理
建国初至1981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征用土地,均按各时期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1982年以后,按皖政1982(147)号文件《安徽省国家征用土地实施办法》执行。
本县因水利兴修而废田亩,由水利部门办理上报审批。
征用土地应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计算方法及标准:
1、征用耕地补偿费,按该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
2、年产值计算,应以“统计年报”为基础,可由地方政府分区域定出平均年产值;
3、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市)规定;
4、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的开发建设摹金;
5、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的3年平均年产值的2~3倍,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宿松土地征用补偿费因地而定,一般为每平方米2元、3元、4元、5元、6元、7元,共6个等级。
对于土地征完,即无迁队能力,又无并队条件的农户,经报地区、省审批,可转为城镇非农业人口。至1985年止,符合农转非条件574人,均已办完农转非手续。
社队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建房用地,必须报送县级以上业务主管机关批准,报送时须附建设项目和批准文件、征地协议和征地平面图。如有污染的建设项目须送交治理方案。
第五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污染与监测
污染
宿松县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1、化肥、农药的施用;
2、工业“三废’排放;
3、毁林开荒,乱砍滥伐;
4、围湖造田;
5、病原体、寄生虫、霉菌毒素的侵袭;
6、热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污染、放射性污染;
监测
监测的目的,可分为:研究性监测、监视性监测、事故性监测。
监测对象:大气污染监测;水质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监测;生物污染监测。
1984年12月成立监测站,因设备简陋、缺乏科学检测仪器,人员配备不足,故只执行监视性监测和事故性监测。
监测站对全县环境状况,进行经常性监视,掌握数据,定期上报,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建立污染档案。
对污染严重的单位收排污费。排污费专款专用,80%返还原单位用作治理污染,20%提作监测站添置仪器费用。
对污染单位监测记录:
1、自1982年起,县酒厂按国标污染程度100mg/e已超过Cao3971.8mg/e,国标6.9,已超过Dx643;氰化物国标0.5mg/e,已超过0.01mg/e;硫化物国际0.5mg/e,己超过0.29mg/e;Px国际6.7,已达7.3;Cao国标100mg/e,已达990.5mg/e。
1985年,县电器陶瓷厂窑炉格林曼(烟尘)浓度3.5级;1985年县砖瓦轮窑厂格林曼浓度2级;1985年县电瓷厂格林曼浓度5级。
2、1979年县防疫站曾对电陶厂作检验;
全厂职工244人,生产工人217人,接触有害粉尘的71人,接触有毒气体4人。测检三个作业点,发现二氧化碳、尘埃均超过国标,最高超过国标467.5倍。
1979年,对水泥厂检测4个点,污染程度全部超过国标,最高的超过37倍。
1981年,进行了5种毒物调查,检查了8个单位。铝作业2个厂,苯作业6个厂,铅作业接触人数18人,无一人中毒。
1983年6月,进行劳动卫生职业病建档工作,共调查22个厂、矿,其中:省属单位1个,县属单位4个,集体单位7个;正式生产工人1785人。完成监测19个厂;接触铝作业工人5个,苯作业工人8个,接触氧化锌1人,多种粉尘作业工人352人。
第二节 治理
宿松县已着手对污染较大的酒厂进行搬迁准备。新址为原副食品加工厂(老东狱宫)。此处水源近,水质好,排污方便,影响面小。
电陶厂对窑炉排污作了技术处理,降低了格林曼浓度。
磷肥厂已建一座高45米的氟气排放塔。
宿松县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还处在起始级阶段,环境保护建设部门近年着手改建县城街道道路;修建下水道;对水源进行保护。筹建自来水厂,增加净化水质装置;植树造林美化环境,县城绿化覆盖率已达28%。
附:摘录《宿松县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第一条:各单位及居民、摊贩清扫的生活垃圾、污物、污水,应自行倒入指定地点,不准随地乱倒、乱泼。工商企业、摊贩,须保持其营业地点四周环境卫生,每天定时打扫,保证清洁,建筑垃圾和生产垃圾不准倒入垃圾箱,须按指定地点倒放。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街面,路面和其他市政公共场所晒谷物、柴草、酒糟及其它有碍环境卫生的物品,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及有碍交通的物品。
第三条:搭建公商棚亭,摊贩设点,必须服从城关镇统一规定,定点经营,所有工商棚亭,领凭城关工商部门开业执照,到城关城建部门登记,划定地点、面积,并发给“开业地点许可证”。(食品行业应凭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第四条:加强对家禽、家畜的管理,在城区范围内,家禽、家畜提倡圈养、笼养,不准乱放鸡、鸭等禽上街,违犯者每只每次罚款一至二元;生猪、大牲畜上街,每头每次罚款三至五元。经多次教育不改者,加倍罚款。
第五条:镇环管所要加强对公共厕所的管理,所有的公厕须有专人分工负责清扫,用厕单位和居民要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发现成人在公共场所或路面小便者,每次罚款五角至一元。
第六条:镇环管所要加强对主要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分街分段实行责任承包,每天清扫一次,并要求拖垃圾车走街串巷、摇铃收倒各户垃圾……。
第七条:各单位和居民都有绿化城镇、美化环境;保护园林的责任。任何人不准攀折花木,不许侵占园林绿地。 本文由宿松新世纪论坛编辑采集整理,原载《宿松古今纵览》博客,未经作者许可,严禁转载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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