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志办 下面就宿松志办要求给我们潜山志办评议的章节内容提一些粗浅的意见,供志办同仁参考。 1、第23章中共宿松县委。这一章全面记载了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县委的组织体系及发展变化情况,重点突出了县委在改革开放各个不同阶段的执政理念与政策决策的提升变化情况,资料丰富,存史资政价值很大。三点修改建议:一是章名全称表述,即“中共宿松县委”应改为“中国共产党宿松县委员会”,文中第583页的“中共宿松县核心领导小组”应为“中共宿松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第一节机构设置应补记纪委,因为纪委升格前为县委一个工作部门。二是第二节的“重要决策”记述过于全面,重点不突出,主次欠分明。有许多决策的记述与政府工作、组织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相重复。建议调整角度,着重记述县委一系列决策的产生及产生的过程,而对于决策具体实施情况及实施的效果情况,应点到为止不展开记述,因为县政府和县委各工作部门都是县委决策的执行部门,县委有关全县国计民生的 重大决策及经济工作决策由县人民政府实施,在县政府章中己展开记述,象595页至597页的“水产开发”、“乡镇企业”、“机构改革”都注有(详见政府章),这在体例上是不规范的,同时也给人以党政不分的感觉。其实,县委作出决策政府具体实施,记述角度应该很分明,不会混淆。这一节的第三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五目“民主法制建设”、第六目“精神文明建设”记述的角度把握的比较好,只写决策没有展开记述决策的具体实施,其它“目”也应做适应删减调整。三是第十节名“综合党务”可否改为“其它党务”,因为党的各项工作为综合党务。 2、第24章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章在我市已出版和已评议的县志中,算得上最完整最丰富的一个篇章,全章设有7节19目33个子目,节目设置科学,归属合理,层次清楚,资料翔实。尤其第五节依法监督通过“监督制度”、“司法监督”、“政府监督”、“人事监督”4个部分的展开记述,既反映了人民民主权利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党委得以实现,又折射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建设的新成就。提两点修改建议,一是第五节的依法监督中第五目信访工作可否删除,将其内容分散到“选举工作”与“乡镇人大工作”中记述,因为信访工作不属依法监督工作的范畴,也不是人大工作的重点。二是第640页的历属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名录不应放到第7节的乡镇人大工作中,应移到第3节“选举”中。另外636页顺数第9行记述有误,记述1999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该厂群众反映选举问题,该厂是什么厂,与村委会什么关系没交待清楚。 3、第25章宿松县人民政府。这一章设七节,结构合理,记述全面,反映了政府工作的全貌。这一章写得最精彩的是第三节“施政纪要”,这一节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水产开发”、“工业强县”、“科技兴县”、“关注民生”、“乡镇机构改革”共10个目,呆取横排竖写的方法,通过10个横断面,纵述了县人民政府改革开放25年来为富民强县所做的一系列工作,突出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中心主题。观点鲜明、分类合理、记述全面,极具资政价值。 关于这一章的四点修改建议:一是第一节机构设置的第一目第三分目“其他工作机构”应删除,因为政府工作机构由“政府组成单位”,“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市驻宿松单位”三大块组成,其在改革开放25年中的分合,撤并都离不开三大块,不存在其他机构这一块,应予重新归类,将机构变化过程归类到三大块中记述。另外第一目的最后一个分目“行政服务中心”应合并到“派出机构”这一分目中,介绍行政服务中心的两句话,第一句完全是公文用语中的套话应删除。二是第一节中的第二目“基层政府机构”的设置是否合适,提出来商榷一下,我国宪法规定的四级政府设置,乡镇人民政府应为独立的基层政府,不能算县政府机构设置范畴,建议删除这个分目。二是第五节节名综合政务可否改为其它政务,第一节的第四目“外事、侨务、台务”应改为“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因为香港澳门是中国的特区,不能算外事,应与台湾事务归类。四是第六节扶贫开发建议升格为章,因为扶贫开发不是政府一家的事,它牵涉到党政军民方方面面,同时又是体现改革开放时代特色的大事。宿松是国家级贫困县,应该设专章浓墨重彩记载。 4、第26章政协宿松县委员会。这一章内容丰富、归类结构也很合理,是很完美的一章,只提两点小建议:一是章名不能简略,应全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宿松县委员会”。二是第四节的第二目“办理提案”应改为“督办提案”,因为提案是由政协交给有关部门承办,政协不可能也无力承办,只能督办。 5、第27章“纪检监察”。这一章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行风治乱”、“案件查处”四个方面,展开记述了纪检监察部门25年的工作情况。节目设置科学合理,层次简洁清楚,资料比较翔实。提三点修改建议:一是监察局1993年与纪委合并之前,作为县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其职能和15年的工作情况应有简要记述,不记就是缺项漏记;二是第三节“行风治乱”共设2目10个子目,子目分得过细,有的子目只记了一件事,尤如一粒粒断了线的珍珠,给人以零零碎辞的感觉,通读全节没有看到行风治乱工作的全貌;三是章中科级、局级干部的名词混用,名次欠规范:在国家公务员职级系列里,局级应与厅、司、地同级,县处级下面应为科级,因此县志应统一用科级干部的名词表述。另有一点建议是纪委副书记为科级干部,在志中列表记载是否合适,其收录标准如何把握,请志办同仁斟酌。 6、第28章军事。这一章设置5节,记述全面,内容丰富。无题序言写得非常简练精彩。一点小建议就是第一节的节名“军事体制”感觉概念太大,可否直接以“地方武装”冠名,因为所记内容主要是县和乡镇人民武装部。 7、第29章人民团体。这一章设置11节,分别记述11个群团组织,文字简洁流畅,11个组织机构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发展和活动情况都有全面记载。提两点修改建议:一是第四节工商联的第二目“中心工作”,记载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工商联的职能职责。二是第八节至第十一节纳入“人民团体”章中记述是否妥当,因为类似于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群众团体还有很多,比如宿松河蟹协会、渔业协会、建筑业协会、棉花协会等等。这些协会不属县人事编制委员会的编制范畴,财政也没有经费预算安排,属于真正的社会团体。这些团体要集中纳入一章记载又太复杂,记几个不记几个又不规范。建议人民团体章只记人事编制和财政预算内的,其它团体可归属相关部门章中记述,比如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可并入工商行政管理章中,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可与老干部工作合并记述。 大观区志办 下面,就具体章节谈谈几点意见。 一、第一章政区及第一章第一节区划的章节名不是全称,不是很严谨,范畴扩大,容易在理解上引起争议。建议用更规范明确的章节名。(第79页) 二、第一章的无题小述,内容主要是区位建置,可否丰富一些,设为区位建置一节。(第79页) 三、第一章第四节节名森林资源,一是限制了范畴仅为森林,二是与后面丰富多面的内容不相符,给人概念混淆的感觉,建议改为林木资源。(第146页) 四、第六章综合经济管理第二节物价第一目价格改革和第七节统计第一目改革与执法,都把改革放在节首第一目似有不妥,先让人了解情况及成效,再说改革发展的动力因素,应顺理成章些。建议将改革这一目放在节末。(分别在第176页和第200页) 五、第六章第八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我个人认为不属综合经济管理范畴,建议放在城乡建设或人民生活中。(第203页) 六、第628页表格内第一栏有个字打错了,王宜赋应为王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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