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理南注:张振华先生,2012年11月8~10日,连续开了三趟夜车,花费了不少心力,查找了大量史料,精准细致地对司马迁《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作了校读译释,严谨认真地撰写出《松 玆 建 县 之 始 考》。它对我县建国后两届志书中关于“宿松建县之始”的错误记载,作了有根有据、让人信服的勘误。
张振华先生此举,既是全省读志用志活动的先行实践,更为世人留存“信史”作了功德无量的有益工作。
附:
松 玆 建 县 之 始 考 张振华 宿松县是古代松玆侯国的故地,汉高后四年(公元前184年)封徐厉为松玆侯,这一点可谓是广为人知。一些文史爱好者也都能从旧志书中得知松滋侯国是来源于司马迁的《史记》中。但对于松玆侯国的世系及废立情况也许就知之甚少了。其原因是旧志书记叙过于简洁且无标点符号,往往使人误读,造成了许多理解上的错误。如《中国政区大典.安徽卷.宿松篇》(征求意见稿),将“汉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说成是松兹县的建县之始。这种说法,不仅仅是出现在政区大典的宿松篇上,许多介绍宿松历史沿革的报刊杂志乃至电视新闻、专题片上都累见不鲜。 经查证,“文帝十六年为建县之始”的说法,主要来源于1990年版《宿松县志》卷一《建置沿革》:“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分淮南国为衡山、庐江二郡,庐江郡“领县第十二曰松兹”,乃建县之始”。这完全是对旧志中“领县第十二曰松兹”的误解。因为汉初实行的是一种郡国郡县并行制度,郡同王国的建置级别一样,县同侯国的建置级别一样。虽然松兹侯国和其它十一县一起被纳入文帝十六年新设立的庐江郡,但仍然是松玆侯国不是松玆县,更不能以此为建县之始。正是这种误解,以致新编的二轮《宿松县志》(1978—2002),继续沿用“文帝十六年为建县之始”的错误说法。 1990年版《宿松县志》存在不少的讹错,故1991年12月,县政协文史委员会,专门汇编了一部《新编宿松县志考评》,印数虽然达2500册,却很少有人订正,其讹错依然如故。 志书中有一些笔误和疏漏在所难免,但像“建县之始”之类的重要信息,绝对不能错!事实上,最早(第一次)废松兹侯国建松兹县的年份是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而不是汉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其实,厘清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查阅一下《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弄清松玆侯国夷侯徐厉的传承世系就一目了然。在此,笔者特将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有关松玆侯国徐厉传承世系的记述摘录出来,并加以解读以证明之。另外附上原著的扫描件以资对照。 《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载: 松玆(索隐)县名,属庐江。(1) 松玆(集解)徐广曰:松一作祝 兵初起,以舍人从起沛,以郎吏入汉,还得雍王家属功,用常山丞相侯。 释:公元前208年,徐厉以刘邦家人的身份,跟随刘邦在沛县起义,同项羽一起反秦。后刘邦先期占领汉中,被自封为西楚霸王的项羽封为汉王,徐厉成为汉王的侍卫官,并被封为“郎中”。在楚汉战争中,徐厉俘获了被项羽封为雍王的章邯家属,立了大功。刘邦平定天下后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徐厉因功被封为常山郡国的丞相。 四年四月丙申,夷侯徐厉元年 五 即:高后四年四月丙申日封徐厉为松玆侯国的夷侯,自公元前184年至前180年,共五年,此为吕后执政期。 六 即:文帝前元元年至前元六年(公元前179年—前174年)徐厉在吕后和文帝两朝共任松玆侯十一年后死,长子徐悼嗣位。 七年康侯悼元年 十七 即:文帝七年(公元前173年)康侯徐悼接任松玆侯,自公元前173年至前157年共十七年。 十二 即:景帝前元元年(前156年)至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徐悼在文帝和景帝时代共任松玆侯二十九年。 中元六年,侯偃元年 四 即: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至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徐偃共接任松玆侯四年。 建元六年侯偃有罪国除 五 即: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徐偃自公元前140年到前135年任松玆侯因罪国除,即废国为县。五,为公元前140年到前135年徐偃任松玆侯五年。徐偃在景帝和武帝时代共任松玆侯九年。 此表语句精炼,言简意赅,可谓字字珠玑。 另外,班固的《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中,记载徐氏各代任松玆侯的年数,同《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里所记年数及时间完全相同。 现摘录如下:“祝兹(2)夷侯徐厉,以舍人从起沛,以郎吏入汉,还得雍王家属功,用常山丞相侯。四月丙申封,十一年薨。孝文七年康侯悼嗣,二十九年薨。孝景中六年侯偃嗣,九年。建元六年有罪,免”。 从以上记述中可以看出,徐氏自公元前184年起,至前135年止,三代共任松玆侯49年,中间从未间断过。从而非常清楚地表明,最早废松兹侯国建松兹县的年份是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何来文帝16年(前164年)建县呢?我认为这种说法,除了是对旧志书的误读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新志书编者未能查阅原著,而是将类似《太平御览》、《一统志》里的相关记述为依据。此类史书固然收集了不少古代珍贵史料,但由于距离汉初千余年,难免讹错,只能用作参考。《史记》是中国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历代史学家称为“信史”。同时,在文学史上也有着重要地位,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故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再者,司马迁是汉武帝时代的史官,掌管国家档案资料,其所记松玆之事,必然真实可信。而且又得到《汉书》的印证,更加可靠。 以上仅论证松玆第一次建县的时间。其它废立的情况见附二。 注:(1)《索隐》是唐代司马贞对“松玆”的注释,不准确。因为《惠景间侯者年表》是以表格的形式来记录侯者废立情况的,徐厉是首次被封为松玆侯,玆侯无疑为侯国,不应注释为县名。另外,“属庐江”也有误,庐江郡至文帝十六年(前164年)才建立,见《汉书.郡国志》。公元前184年松玆侯国属衡山郡,见《汉书.郡国志》。 (2)《史记》(集解)徐广曰:松一作祝 附:1、《史记》、《汉书》原表扫描件 2、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 (59)第56节 宿松县 (节选) 附:1表一:《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 附:1表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附:2: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 (59)第56节 宿松县 (节选) 〔秦朝〕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灭楚,改属九江郡(均治寿春,今寿县城关镇)。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衡山郡(治邾,今湖北黄冈县北),今宿松县地属之。 〔西汉〕汉王元年(前206年)四月,属番君吴芮的衡山国(都邾)。高祖四年(前203年)七月,改属英布的淮南国(都六,今六安市城北乡张巷村白沙城)衡山郡(仍治邾)。 十一年十月,改属刘长的淮南国(都寿春,今寿县城关镇)衡山郡。吕后四年(前184年),松滋侯国立,属衡山郡。 文帝七年(前173年),淮南国除,衡山郡直属汉廷。十二年,改属刘喜的淮南国衡山郡。 十六年四月丙寅,以衡山郡置国,立衡山王刘勃,衡山国仍都邾,松滋侯国属之。 景帝四年(前153年),松滋侯国改属刘赐的衡山国(仍都邾)。建元六年(前135年),废松滋侯国为县,仍属衡山国。 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改衡山国为郡,松滋县仍属之,直属汉廷。二年,松滋县改属庐江郡(治舒)。 元鼎元年(前116年),复建松滋侯国,属庐江郡。五年(前111年),松滋国除为县,仍属庐江郡。 元封五年(前106年)四月,庐江郡属扬州刺史部。 昭帝始元五年(前81年),复为侯国,仍属扬州庐江郡。 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复为县,仍之。 20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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