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编怀孕被辞揭露3大敏感问题信息时报讯(记者罗阳辉实习生周伟龙) 5月7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布施行,然而在太平洋女性网任总编辑的董小姐却高兴不起来,她没想到,就因为自己怀孕了,这家上市公司竟强行将她驱赶辞退。太平洋公司昨日回应称,“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笔者点评: 听说过业绩不好被炒鱿鱼的,也听说过得罪上司被免职的,还听说过逢年过节未送礼仕途不顺的,从未听说过怀孕被辞职的。因怀孕辞职员工,法律与道德皆不容。换位思考,被辞女总编的上司就没有老婆?就不生孩子?生孩子就得以丢掉工作为代价,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由此可见,女总编被辞远非“因为怀孕”那么简单,它揭露了该公司内部结构的漏洞,更凸显了职场关系的冷漠与劣性。笔者认为,由此折射出3大敏感问题。 第一: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互利,互尊重。任何一方突破底线背叛压迫对方都会引起恶性效应。 一家优秀的公司,必然有着优秀的用人“计谋”。会以它独有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建立起完善,合法,人性化的管理策略。而最起码的就是对员工做到尊重和包容。尤其是那些为公司带来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更应该为之提供温馨而周密的工作环境和体制。以此挖掘出员工的最大价值。而太平洋女性网则完全不像它的名字那样宽广,如此对待员工,不仅深深伤害了董小姐一个人,也给该公司的其他员工提了醒,对公司人事十分不利。况且,这还是一家以关爱女性为主题的网站,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在令人失望。董小姐的上司可能认为他们高高在上,说什么是什么,用你就请你,不用你就撤你,不管你如何感受,不管你曾为公司付出多少。我们回头看看“富士康事件”可能又会明白很多。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互利,互尊重。任何一方突破底线背叛压迫对方都会引起恶性效应。 第二:怀孕被辞不仅仅是职场碰壁,而是对职业女性的一种“歧视”和“羞辱”。 简单的分析,怀孕生子是上天赋予女性的一种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没有女性“怀孕|”这件事,就没有一切,包括你我。从人性角度讲,怀孕本身是一件值得任何单位和个人尊重的事。怀孕期间正常休假是受情理允许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以私利破坏这一职场定律。女性最佳的生育年龄大概在23到30岁。而这一年龄也正是女性任职干事业的最佳年龄。在这个年龄,即要做到生儿育女,又要为职业打拼,对于女性而言,已经十分辛苦。如果用人单位不顾员工感受。太平洋女性网恰恰违背了这一原则,这不仅仅是辞掉一名优秀的员工,引起网友热议,带来不良影响这么简单,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同行业职场女性的一种“歧视”和“羞辱”。是一种极大的不尊重,而该公司势必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第三:部分公司不执行法定假期,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员工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就像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一样,十分渴盼假期。学校一旦不按照法定假期放假的话,会引起同学家长的纷纷举报。据重庆晨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获得通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流产费由单位支付。这一规定何时能实施,很受大家的关注。不过,在现有产假期限和待遇上,不少单位和个人还存在四大误区,造成女职工产假不能休完、产假期间待遇不一。因此,部分公司不执行法定假期,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以此切实保护到女员工的切身利益。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背相关规定,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用人单位漏报、少报职工的缴费工资,给职工生育生活津贴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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