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发放仪式有感 曾经看过一篇这样的报道,“某市因市政建设需要组织征收农民土地,一片片旱涝保收的良田,一茬茬疯长碧绿的麦苗在一声令下后被推土机强推,数千农民在抹泪……”。 近几年,随着宿松县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之前属于县城所在地孚玉镇的龙井社区,因区位条件优越而被礼遇,成为宿松东北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古老的农业大国,土地自古是农民生存的根基,如何解决农民失地的后顾之忧这就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和职能部门的执行能力。2008年,宿松县人民政府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具体经办这一业务。为进一步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2011年县政府重新修订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了《宿松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新办法更加突出以人为本、让利于民这一原则。 面对越来越多的农民让出土地支持家乡的发展,县城乡居保局严格兑现先保后征的承诺和办事原则,在社区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利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为龙井社区2253人办理了参保手续,其中到龄领取人员314人。 2013年11月26日,“东北新城龙井社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发放仪式”在龙井社区6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在这一项“惠民政策的兑现会”上,工作人员现场为314位老人发放了每人每月80元的养老金。按当前标准,国家每年至少对龙井社区失地农民发放养老金301440元。随着全县经济发展,月领取标准将会逐步提高。至此,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失地农民们终于结束了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的辛苦生活,在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前来领取失地农民养老金的老人们欢聚一堂,喜笑颜开。这一幕与笔者先前所提到农民抹泪的画面大相径庭。 龙井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这样一群人。 罗高保是龙井社区已经退休的副书记,今年62岁,与他同龄的老人,早就在家带孙辈,尽享天伦之乐了。可是老罗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退休后又被返聘为社区干部。已过花甲之年的他还坚守在社区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当然不是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只是为了心中的信念:有生之年,站好最后的岗。 “农民失去土地,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年轻人可以外出打工,但年老还乡怎么办?还有,现在就丧失劳动力的老人们呢?必须要给他们最基本的养老保障。”这是老罗私下发自肺腑的言语。所以,知道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项惠民政策后,他就经常奔走在邻里、乡村之间,充当了义务宣传员,需要被征地农民本人提供的参保资料,老罗总是亲自上门收集,然后拿回社区复印。 他还经常奔走在社区和县城乡居保局之间,报送、审批各种材料,从不叫苦叫累。在发放仪式大会上,东北新城赵俊党委感慨地说:“老罗是真负责……”
潘友平和张尧分别是县城乡居保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经办人员。为简化办事程序和节约开支,两个人总是骑着摩托车往返于社区、农户和单位之间。面对堆积如山的纸质档案,他们要亲自签字、盖章,张贴照片,亲自制作标准档案版本,还要录制电子表格以便日后查询,其工作之量大,工作之艰辛可想而知。 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仪式的现场,汪金保老人代表社区全体被征地农民讲了真心话:“土地本来是国家的,要是毫无补偿征收回去我们也没处告状,其实现在小规模经营土地远不如以前划算了。现在有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年老后能够按月领钱,真是大快人心。” 祝春枝奶奶今年65岁,家里儿女条件不好,而自己的身体也不硬朗,指望儿女给她养老自己也不忍心,更不现实,她同同坐的老人聊天说:“我即使有土地,也变不了几个钱,现在国家每个月发的失地养老金加上新农保还有其他的一些低保足够我的生活了,自己在家再种一些菜,柴米油盐靠国家的养老金就行了,我还有什么理由死揪住田地不放呢?” 今天,笔者参加了这次龙井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仪式,感受到了300多位老人领取养老金的热闹场面,真正体会到党的惠民政策如春风吹遍祖国大地,更从内心感谢那些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的社保工作者们。(余成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