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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
——揭穿廖道安等因私利抱成团者精心炮制我“私刻公章”谣言
且群发短信对我攻击的事实真相
廖理南
2012年8月6日开始,廖道安(1948年生,县政协退休职工。2003年5月~2011年6月受聘为本县二轮志书主编)策划并撰文,专门用一个查不出下落的13685563704的家园卡手机号码先后多次向数千甚至上万手机用户群发这样一条短信: “丑闻一则:宿松县志办廖理南(56周岁,党员),私刻公章,伪造材料,连续两年骗取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近期,经县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违法。悲劣作为已严重损害宿松党员行像。” 谣言止于智者。收到短信后,当即就有了解县志工作情况的多位朋友给我打电话:“廖道安他们对你的打击、报复升级了”。这两天,不断有不太了解情况的人议论,发这个短信显然是对廖理南造谣中伤。当然,也不排除有人信以为真。 此前,廖道安已向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反映了他们(指黄奏天、王皓等这些因私利抱成了团的县志办当事者)事先密谋策划的我“私刻公章”之事。后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余国炎队长一行三人于7月20日上午到县志办找我对此事进行了了解。8月7日下午,我到公安局找到余队长,查看他们对此事调查的结果。尽管公安局的调查结果与事实有很大出入(因前面讲的廖道安、黄奏天、王皓他们是2003年5月以后才先后或聘或调来县志办。他们一不清楚情况,二是蓄意合谋。公安局对这些不知情且蓄意对我进行诬陷的人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然不准、不真且只会于我不利),但仍然没有廖道安短信中的所谓“确认违法”之论。当我对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提出异议时,余队长跟我说:“我们只能根据调查的情况作出结论。如果他们事先预谋,我们也没有办法。”余队长还举了个例子:“像我们抓赌,如果赌博的四个人事先商量了,要是被抓,大家咬定是打一块钱一粒子,纵使他们实际是打一百块钱一粒子,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还是只能认定他们是打一块钱一粒子。我们只能凭调查的情况来作结论。”余队长并且开导我,反正我们没认为你违法,也没对你作出任何处分。你就任由他们去。我想,也是,狗咬了人一口,人是没有必要再去咬狗一口的。 关于他们说我“私刻公章”一事,我2010年6月7日在《由名人们的推敲辞句到“我是主编,我负责”及其它》一文中早已对其作了解说: “说我刻章,这与他相什么干?说是我自己刻,我没那技艺;说是我私刻,大家知道,没有公安部门的介绍信,哪个老板敢胡来呢!我经手是刻了单位公章,那是2001年下半年前后的事。當時,縣紀委因我單位負責人的經濟問題而把他免職了。單位職工要進行年度考核,由於被免職的負責人不向單位交公章,我和支部書記胡順泉商量,用支部公章向公安局打了份報告,請求批準刻制單位行政公章。這叫私刻公章嗎?再說,那刻來的章造成了些什么危害?有什么恶果?2003年单位新的领导到任后,我及时地将那章交了,发票也按正常手续报销了。廖道安讲:过些日子,他要把我告去坐牢!我倒要等等,族叔能给我多一种的新的人生体验!——在這裡,無賴固然有其品性在作祟,亦與其半點法律知識也不懂有關係。” 果然,如我文章中所讲的那样,“过些日子,他要把我告去坐牢!”只是可惜,他只能做到一半,“把我告”了,而要我“坐牢”的心愿,只能泡汤。但廖道安大人不是好惹的,他没能如愿地让我坐牢,于是,他就顾不得自己受党的数十年培养教育,顾不得用文化大革命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四大”形式,斗胆地以身试法(其实,他们内心也害怕,不然,咋要花钱专买个查不出下落的手机号码呢?为什么不敢像我这样实名呢?)群发起信息来了——以解对我的切齿仇恨。 廖道安们为什么会对我有如此仇恨呢? 他家在北浴乡廖河村,我家在北浴乡罗汉山村。他在县政协工作,我在县志办上班。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两家祖父辈关系一直很好。解放初期,他家因当时政策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亲戚朋友不敢与他家人交往时,我在县人委工作的父亲廖兴华每见到他的父亲廖广由老人,都热情款待他(此为廖广由老人家1999年前后亲口跟我讲的,廖道安同志也当清楚)。原来,廖道安们对我如此仇恨,是因为2003年以来,在宿松县二轮志书工作中,他们唯我独尊,我行我素,权力至上,老子天下第一。而我为了工作,讲了真话,有不少意见和他们相佐。如: 当初收集志书材料,他们要求所有编辑人员先到全县各部门和单位采写“人物、图片、概述、大事记”等四项资料向安庆市上报。而我主张市里的材料要在征集来的县志材料的基础上提炼出来再报; 当编辑人员不知《宿松县志》材料在《安庆市志》中占多少分量,以怎样的形式出现,该如何表述时,我提出过“怎么写?写什么?”让他们王顾左右而言他,窘迫难看; 他们要大伙隆地跑四项材料时,我主张要将人员一次到位、一竿子到底地进行分工; 他们要中途擅自解聘钟正德、沈巧枝、朱亚夫等编辑人员时,我在会上讲过:“这些同志是本届志书的编辑,不是哪一个时段的编辑。要让大家善始善终地完成县志编修任务”; 在平常的业务学习、讨论,诸如吴自立同志认为廖道安在石兵同志的《城市建设》一章中改写出“新修的孚玉西路拔地而起”不通,主编说:“我是主编,我负责”时,我没有照顾主编面子,而是坚持真理地指出,这个句子违犯了逻辑事理。路不是建筑物,不能说它“拔地而起”,只能讲它加长加宽了; 我曾挡开过廖道安父女撕打沈巧枝的架,没让这场闹剧唱开来; 我在撰写《黄梅戏与宿松》时,由于挖掘出来的材料与廖道安原在县政协参与编写的《宿松文史》中关于黄梅戏的源头在黄梅有突破——我认为黄梅戏的源头与宿松联系得更紧些; 我曾多次实名向县委、政府领导发邮件反映过县志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志书评议稿的评议先后问题上,他们要先让省、市、外县领导、专家评,我主张先写稿的人互评,再请县内有关方面领导、专家评,然后,再让省、市、外县领导、专家评; 更让他们烦心的是,我一直注意搜集、整理本届志书编修过程中各个时段出现的不应该出现的问题,并正在组编出版《宿松县志(1978~2002)勘误拾遗》。这对本届志书的主事者们无疑是当头棒喝。因为新编《宿松县志》(1978~2002)花费了纳税人数百万元血汗钱,刚面世,即遭参与编写的人的“勘误拾遗”,他们难向社会交差。特别是主编,当初连他在内8人参与编写,现在除他之外另7人出面纠错,其面子真不知该往哪儿放。
等等等等 基于这些,他们于2007年擅自罢免了我的县志编委成员资格; 单位会议不让我参加; 廖道安曾组织起妻、儿、女到办公室骂我、打我;还专门把我追打到县供销社楼上、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经常找领导告我的黑状; 在网上不时用湖北人的名义攻击我撰写的《黄梅戏与宿松》,并从二轮志书初稿中撤下笔者对“雷池”探源、黄梅戏源头考证方面的文章; 2009年开始,干脆剥夺了我参与县志工作的劳动权力; 背着我分福利,分公款,做假帐; 竟至把我名下1860元吞下一年又六个月。如果不是审计局审计时发现,他们就永远地把窝边草吃了; 2010年6月,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凭业绩用人”的指导思想,结合县志办的工作实际,到我办实地对笔者进行考察,廖道安、黄奏天、王皓抱成团,统一口径,坚决投笔者的反对票,以使组织意图在这里落空;
少发我2007~2011年6月的稿酬数千元; 竟至发展到这次向多部门告我的状,群发攻击我的短信。 ………… 到这里,我再回过头来谈谈这个白字先生、病句先生、法盲先生所发短信的这篇短文的表意不清,逻辑混乱,错字频出,句子不通等问题。说我“伪造材料,连续两年骗取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凡是搞过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同志都知道,自己的述职报告,有“伪造”的必要吗?像我们当时只有三个人的单位,根本上是不可能有连续三年可以评选“优秀等次”指标资格的。而本单位可以评,是县政府有关领导与人事局商量过的。我能有瞒天过海的本领,“连续两年骗取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吗?廖道安如此讲,主观上是想攻击我,但在客观上,则抬举了我,侮辱了人事局、县政府。稍有一点记忆的人们都知道,当时,要连续三年“优秀等次”才可以增长一级工资(公务员2007年兑现阳光工资后,所有连续三年优秀等次增加的工资全部勾销了)。如果说,我“连续两年骗取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话,那第三年单位领导只要不再签批,我的“骗取”也就作废了。既然第三年的“优秀等次”也得到领导认可,那怎么能说前面的两年是“骗取”的呢?“近期,经县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违法。”公安机关的材料根本没有什么“确认违法”。造谣撒谎竟敢涉及“公安机关”,我廖理南被中伤,该是没话说了。“悲劣作为已严重损害宿松党员行像。”一句话中两个错字,确实“卑劣”,真没“形像”。用不着饶舌了,矛盾百出的造谣中伤言论,是经不起批驳的。正如我题目所言:“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 本来,工作中有矛盾是正常的,学术争论也无可厚非。曾经也有廖姓族长和有关领导找我想调解这些矛盾。我自始至终都是坦然地表示,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有任何人参与的情况下,心平气和地坐到桌面上谈。但廖道安先生呢,就是从来没有给任何人以半点这样的机会。 庆幸的是,我遇到了开明、自由的时代,我遇到了洞察幽微的县委、政府领导,我遇到了素质较高的全县各级领导和朋友们。 最后还要说一句的是,我生命中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和宝贵的。我还想多为家乡历史文化工作尽点绵薄之力。廖道安先生,他反正退休了,没事干,尽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面前放心说我去。我估计他对我的记恨、攻击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反正我经受过他们冶炼我的八卦炉,我会耐受得了他们无中生有的任何栽赃、诬陷。今后,就是再发生类似事件,我既不从法律方面给他找麻烦,亦不从良知方面拷问他。我只是希望他“牢骚太盛防肠断”,别伤了心肝。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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