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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宿松县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文明办,县直有关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宿松县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县初中和小学在校生,已获评历届宿松县美德少年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版)》,主动分担家务、热心志愿服务、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会自护懂求救、养成阅读习惯、低碳环保生活,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二)具体条件:
1.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孝敬长辈,心存感恩;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分担责任,邻里和睦。
2.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勇于创新。
3.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文明有礼;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见义勇为;崇尚科学,服务社会。
三、评选数量
在全县各初中、小学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由各乡镇和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为单位推荐产生10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名额分配见附件1),县文明办组织评委评选出50名“美德少年”优秀奖,通过全社会投票报县文明委确定20名“美德少年”标兵奖。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初,以学校为单位召开“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动员会,全面部署评选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及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评选推荐阶段:11月期间,通过班级评选、学校评选、学区评选、乡镇初评等工作程序,由各乡镇及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将本地本学校开展评选活动的情况报告、推荐“美德少年”名单、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推荐表见附件2),于11月30日前报县文明办,同时将情况报告、推荐名单、推荐表、事迹材料、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ahsswmb@163.com。各乡镇及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未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的,表彰名额将予以取消,并将名额调至规范开展评选活动的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投票评选阶段:12月上旬,由县文明办组织评委对各乡镇及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推荐的10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人选进行评选,确定50名“美德少年”优秀奖人选,同时在《安庆日报·宿松周刊》、《宿松文明网》上进行公示并刊登选票,进行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20名“美德少年”标兵奖人选。
(四)命名表彰阶段:评选结束后,报请县文明委适时对“美德少年”标兵获、优秀奖、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美德少年”评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有力推进我县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一项创新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力合作,广泛发动,力求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家长等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做好“美德少年”的审核、初评工作。各乡镇教管办、团委、妇联、关工委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认真宣传和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营造氛围。各地、各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把本次评选作为一次学先进、讲正气、树新风的思想道德教育过程。县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挖掘活动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为全县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宿松县文明办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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